在讨论今天的问题之前,我们不得不要先来看几个合同法中的一些基本内容,首先是合同中的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其次是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的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话,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最后是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需要经过合同各方的一致同意。
到这里想必大家已经都看得出来了,若是签订了一份不可能完成的项目合同可能会陷入比较被动的境地......所以为了防止被动情形的发生,在合同签订之前确定双方的履行能力就是很必要的事情了。但是在实际中,还是会出现签订了不可完成的项目合同的情形,无论是由于着急签下合同还是轻信后续可以降低客户的期望值等等原因。
到这里可能大家也会看到如果发生了这样的情况,那么最好的解决可能就要从这两个方向努力了,第一当然是尽一切努力,集中各种力量和办法继续履行好合同约定,如果可以实现,这个方向自然是最好的了。其次就是根据实际情况来看是否能够与客户达成一致变更需求或是解除合同,如果可以实现,那么同样也就可以化险为夷了。
在这里特别想说的是,很多项目组遇到这种情况可能会采取的方式是干脆把不可完成的内容直接绕过去,无论是从上述法律规定的内容,还是很多已经发生过的司法案例中都可知,这样做势必会存在引发合同违约责任的风险,因为毕竟自己这边绕过去了,但是客户那边还没绕过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