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第十五章 知识产权与法律法规
考点预测与分析
法律法规与标准化涉及的知识点,法律法规条文标准化相当多,一个一个学习的话,花上一年也不为过。考试也不可能面面俱到,从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常考的有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商标法,专利法,合同法,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从试题考点分布的角度来看,常从保护期限,知识产权人确定,侵犯判断,适用环境这些方面来设计考题。
著作权法
著作权法: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称为职务作品。如果该职务作品是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或者有合同规定,其著作权属于单位,作者仅享有署名权。如果在创作过程中有多人参与,那么该作品的著作权将由合作的作者共同享有。
著作权人的五项权利: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转让权。
商标权
商标是为了显著区别的目的而使用在商品及其包装上或服务标记上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所组成的一种可视性标志。
商标权的内容有四项:使用权,禁止权,许可权,转让权。 作为一个商标,应该具备显著性,独占性,价值和竞争性四个特征。注册商标有效期是10年,应该在期满后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专利权
它的客体是发明创造,也就是其保护的对象。这里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三个条件。
专利权拥有的权力:独占实施权,转让权,实施许可权(实施专利并收取使用费)专利权人义务(缴纳年费),专利期限。
专利人的主体(即专利权人)是指提出专利申请并取得权利权的人。包括四类人: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单位,合法受让人,外国人。
合同法
合同法: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包括的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质量要求不明确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价款不明按照签订合同的履行地市场价格履行。
政府采购法:
采购的形式有五种,公开招标(主要采购方式),邀请招标(特殊供应商处采购),竞争性谈判,单一采购来源(只能从单一处采购),询价(货物规格统一,价格变化小)
招标中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该予以废标。
竞争性谈判的应用环境:没有合格标的,没投标者;技术复杂,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时间紧急;无法事先计算总价。
公开招标采购费用的比例过大,则采用邀请招标。
招投标法:
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
客体类型 | 权利类型 | 保护期限 |
公民作品 | 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 没有限制 |
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 | 作者终身以及死亡后50年。(第50年的12月31日) | |
单位作品 | 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 | 50年(首次发表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若期间未发表则不受保护。 |
公民软件产品 | 署名权,修改权 | 没有限制 |
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使用许可权,获得报酬权,转让权 | 作者终身以及死亡后50年。(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开发的话,以最终死亡的作者为准。 | |
单位软件产品 | 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使用许可权,获得报酬权,转让权 | 50年(首次发表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若期间未发表则不受保护。 |
注册商标 | - | 有效期10年(若注册人死亡或倒闭一年后,未转移则可注销,期满后6个月内必须续注) |
专利权 | 发明专利权 | 保护期为20年(从申请日开始) |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 保护期为10年(从申请日开始) | |
商业秘密 | - | 公开后公众可用。 |
经营和技术都可以界定为商业秘密。擅自公开商业秘密有法律保护,这个法律就是反不正当竞争法。
知识产权人的确定
情况说明 | 判断说明 | 归属 | |
作品 | 职务作品 | 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进行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 | 除了署名权以外的其他权利属于单位 |
有合同约定,其著作权属于单位 | 除了署名权以外的其他权利属于单位 | ||
其他 | 作者拥有著作权,单位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 ||
软件 | 职务作品 | 属于本职工作中明确规定的开发目标 | 单位享受著作权 |
属于从事本职工作的结果 | |||
使用了单位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并由单位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 |||
专利权 | 职务作品 | 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 单位享有专利 |
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 单位享有专利 | ||
离职退休或调动工作一年内,与原单位工作相关 | 单位享有专利 | ||
作品软件 | 委托创作 | 有合同规定,著作权归委托方 | 委托方 |
合同中未约定著作权归属 | 创作方 | ||
合作开发 | 只进行组织,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 | 不享有著作权 | |
共同创作的 | 共同享有,按人头比例。成果可分割的,可分开申请。 | ||
商标 | 谁先申请谁拥有(除了知名商标非法抢注外),同时申请则根据谁先使用(需提供证据),无法提供证据则协商归属,无效时使用抽签(但不可不确定) | ||
专利 | 谁先申请谁拥有,同时申请则协商归属,但不能同时驳回双方的专利申请 |
侵权判定
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
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不受保护。
著作权法不适用于下列情形: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时事新闻
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不侵权 | 侵权 |
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 | 未经过许可,发表他人作品 |
适当引用 | 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
公开演讲内容 | 未参加创作,在他人作品中署名 |
用于教学或者科学研究 |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
复制馆藏作品 | 剽窃他人作品的 |
免费表演他人作品 | 使用他人作品,但是未付报酬 |
室外公共场所艺术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 未经出版社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或版式设计。 |
将汉语作品译成少数民族语言作品或盲文出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