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汽车功能安全标准ISO 26262导入实践(上)中,我们详细解读了功能安全的概念、相关标准和实现。本篇我们解读一下功能安全的内容、认证和设计实例。
4. ISO 26262 的详细介绍
ISO 26262 于 2011 年 11 月发布第一版,于 2018 年 12 月发布修订后的第二版。在第一版中,涉及的对象是 3,500kg 以下的量产乘用车;在第二版中,对象范围扩大至卡车、公共汽车及两轮机动车。在这里将围绕第二版中修订的内容来详细介绍 ISO 26262 的细节(图 3)。
图3
4-1 卡车&公共汽车(T&B)的增加
在第二版中的第一个主要变化是受该标准约束的对象车辆。在第一版中的对象车辆是3,500kg 以下的量产乘用车,但第二版中超出了该框架,对象车辆扩大到了卡车、公共汽车及两轮机动车。实际上,在制定第一版时,也曾经计划包括卡车和公共汽车等对象,但是由于相关的研究需要花费很多时间,于是暂时限定为 3,500kg 以下的车辆。通常,卡车多由汽车制造商来制造基础车辆(驾驶室、引擎、底盘零件部分等),由车身制造商(Body Builder)来制造车身部分(集装箱、翻斗、搅拌筒等)。由于可能会发生根据 ISO 26262 设计和制造的基础车辆上组装了没有根据 ISO 26262 设计和制造的车身部分等情况,因此似乎需要很长时间来讨论该如何应对这类情况。另外,图 3 的 Part 1 的术语集中,也增加了卡车和公共汽车(T&B)用的术语和缩写。
4-2 两轮机动车的增加
如图 3 所示,通过“Part 12”新增了两轮机动车相关的规定。在这里规定的对象是“除 ISO 3833中定义的轻便摩托车之外的两轮机动车或无载荷时重量低于 800kg 的三轮机动车”。轻便摩托车是指最高时速低于 50km/h 的 50cc 以下的两轮车。虽然日本的机动自行车(带马达的自行车)的法定速度是 30km/h,但设计速度为 60km/h 左右,因此不属于轻便摩托车范畴。为了便于理解,下面将 Part 12 的对象两轮机动车进行了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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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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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机动自行车、两轮机动车、低于 800kg 的三轮车: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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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kg 以上的三轮车和四轮以上的车辆:非对象(这些不属于 Part 12 的范畴,而是原有Part 中的约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