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利润
1、利润的构成
营业利润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其他收益+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净敞口套期收益(-净敞口套期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处置收益(-资产处置损失)
提示:研发费用是指无形资产的研发支出费用化的费用和累计摊销的费用
其他收益指企业日常活动相关,除重建相关成本费用以外的政府补贴
利润总额 = 营业利润 + 营业外收入 - 营业外支出
净利润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提示:利得和收入的区别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需要交税,而利得直接计入利润,只需交所得税
损失和费用的区别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交税,而损失直接计入利润,不需要交税
2、营业外收支
3、所得税费用
应交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所得税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会计利润 + 纳税调整增加额 - 纳税调增减少额
提示
1、利润分为两个准则,一个是财政部的会计准则,一个是税务部的税法准则
2、税前会计利润是按会计准则计算的利润总额,而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法准则计算的利润总额,大部分情况下两
者是一样的,但是有几种特殊情况会导致会计准则和税法准则冲突。
(1)罚款支出
国家罚款支出在会计准则可以计入费用,但在税法准则却不能计入费用,此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
将费用加上,即税前会计利润 + 纳税调整增加额
(2)国债利息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在会计准则可以计入收入,但是税法准则认为国债是个人对国家的贡献,不能计入收入来
计算所得税,此视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需要减去国债利息收入,即税前会计利润 - 纳税调整减少额
(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如果会计准则和税法准则认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不一样,假如会计准则是双倍余额递减法,税法准则
是年限平均法,那么每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就会有差异,但总的税额是不变的,这时候需要通过账务调
整
借:所得税费用 (会计准则下的科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 (如果应交所得税>所得税费用,则计入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税法准则下的科目)
递延所得税税负债 (如果应交所得税<所得税费用,则计入负债)
此时,所得税费用 = 应交所得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费用
应交所得税的计算:
应交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所得税税率
所得税费用的计算
所得税费用 = 应交所得税 + 递延所得税
= 应交所得税 +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的期初余额)
3-1、纳税调整增加额
3-2、纳税调整的减少额
4、本年利润
结转本年利润的方法有表结法和账结法
1、表结法,每月期末结转的收入和费用全部都先转入利润表中,年末再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2、账结法,每月期末结转的收入和费用全都的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账务处理
(1)结转各项收入、利得账户发生额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收益)
投资收益(收益)
资产处置损益(收益)
其他收益
贷:本年利润
(2)结转各项费用、损失账户发生额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
营业外支出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
税金及附加
信用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
投资收益(损失)
资产处置损益(损失)
(3)计算所得税费用
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
(4)结转所得税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5)结转净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结转净亏损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5、练习
借:库存现金 200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200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200
贷:营业外收入 2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179800
贷:营业外收入 179800
借:营业外收入 18w
贷:本年利润 18w
借:营业外支出 80w
累计摊销 20w
贷:无形资产 100w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27w
贷:原材料 27w
借:营业外支出 27w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27w
借:营业外支出 3w
贷:银行存款 3w
借:本年利润 84w
贷:营业外支出 84w
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会计利润 + 纳税调整增加额 - 纳税调整减少额
= 1020 - 20 = 1000w
应交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所得税税率
= 1000 * 0.25 = 250w
借:所得税费用 515w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00w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w
递延所得税资产 5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