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自从
prototype引入$()后,使用$起头的短名字就成为风潮。随便列举如下:
prototype:
$(id, ...) 基本上是document.getElementById的缩写
$A(a) 转换到Array
$R(...) 产生一个Range
$H(h) 产生一个Hash
$F(c) 返回form control的值
jQuery:
$(css) 根据css selector查询
$(xpath) 根据xpath查询
$(element) 返回wrap后的元素
$.get() http get
$.post() http post
多数js toolkit或者框架都沿袭prototype的道路,例如 atlas。不过 linb似乎走的更远。
linb:
$d$
$h$
$ID$
$SC$
$CLASS$
$thread$
$E$
$DD$
...
除此之外还有:
转型
_.A
_.B
_.D
_.F
_.H
_.N
_.S
判断类型
_.isA
_.isB
_.isD
_.isF
_.isH
_.isN
_.isS
其中,A表示Array,B表示Boolean,D表示?(一时忘记了),F表示Function,H表示Hash,N表示Number,S表示String。
一般而言,为脚本提供一些短名字是很有价值的。但这只限于最常用的功能,prototype的例子便是如此。如range,虽然一般js很少用range,但prototype受到ruby的影响很大,故会大量使用range,为其找一个$R的缩写也是情理之中。
反观linb,虽然从A到S等缩写还算贴切,但对于$和_的过度使用就有些走火入魔。特别是$xxx$,在cvs和svn中,$xxx$常作特别用途,如$Id$来插入id。
此外$和_在js社区来说,还有一些用法约定。例如_开头的通常表示private,$开头的通常表示内部参数或者具体实现的细节(如 dean edwards的压缩器就是如此),或者用$开头来避免与关键字冲突。如果没有适当的理由,最好不要破坏这种惯例。当然prototype建立了一个新的 惯例,即用$X($后跟一个大写字符)来作为最常用函数的缩写。但是不是谁都能做到创立新的惯例的。
我们都知道代码的清晰性比单纯的代码长短更重要。短名字再精巧,也是需要人记忆的。如果一个人有兴趣来选择linb,必然会有先看看example,但是 example中充斥着大量的$x$或者_.X之类的符号,对不熟悉的人来说形同天书。这样的学习曲线,必然会影响linb的推广。况且$和_都是需要 shift才能输入的字符,考虑这一点,$E$比Event,_.isA比isArray的写法又有什么优势?
一个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将$X作为一个长名字的缩写,使用者可以用长名字,也可以使用缩写。这样的缩写不宜太多,特别是没有必要像分果果一样给26个字母都安一个缩写功能。
linb还存在一些其他问题,我会另文讨论。
prototype:
$(id, ...) 基本上是document.getElementById的缩写
$A(a) 转换到Array
$R(...) 产生一个Range
$H(h) 产生一个Hash
$F(c) 返回form control的值
jQuery:
$(css) 根据css selector查询
$(xpath) 根据xpath查询
$(element) 返回wrap后的元素
$.get() http get
$.post() http post
多数js toolkit或者框架都沿袭prototype的道路,例如 atlas。不过 linb似乎走的更远。
linb:
$d$
$h$
$ID$
$SC$
$CLASS$
$thread$
$E$
$DD$
...
除此之外还有:
转型
_.A
_.B
_.D
_.F
_.H
_.N
_.S
判断类型
_.isA
_.isB
_.isD
_.isF
_.isH
_.isN
_.isS
其中,A表示Array,B表示Boolean,D表示?(一时忘记了),F表示Function,H表示Hash,N表示Number,S表示String。
一般而言,为脚本提供一些短名字是很有价值的。但这只限于最常用的功能,prototype的例子便是如此。如range,虽然一般js很少用range,但prototype受到ruby的影响很大,故会大量使用range,为其找一个$R的缩写也是情理之中。
反观linb,虽然从A到S等缩写还算贴切,但对于$和_的过度使用就有些走火入魔。特别是$xxx$,在cvs和svn中,$xxx$常作特别用途,如$Id$来插入id。
此外$和_在js社区来说,还有一些用法约定。例如_开头的通常表示private,$开头的通常表示内部参数或者具体实现的细节(如 dean edwards的压缩器就是如此),或者用$开头来避免与关键字冲突。如果没有适当的理由,最好不要破坏这种惯例。当然prototype建立了一个新的 惯例,即用$X($后跟一个大写字符)来作为最常用函数的缩写。但是不是谁都能做到创立新的惯例的。
我们都知道代码的清晰性比单纯的代码长短更重要。短名字再精巧,也是需要人记忆的。如果一个人有兴趣来选择linb,必然会有先看看example,但是 example中充斥着大量的$x$或者_.X之类的符号,对不熟悉的人来说形同天书。这样的学习曲线,必然会影响linb的推广。况且$和_都是需要 shift才能输入的字符,考虑这一点,$E$比Event,_.isA比isArray的写法又有什么优势?
一个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将$X作为一个长名字的缩写,使用者可以用长名字,也可以使用缩写。这样的缩写不宜太多,特别是没有必要像分果果一样给26个字母都安一个缩写功能。
linb还存在一些其他问题,我会另文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