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国家科技奖进入申报期,这几个问题需要重点关注!

本文概述了2021年国家科技奖的提名资格,包括项目和完成人的不同规定,提名专家的资格,以及论文、专利和附件的要求。强调了提名资格的条件,如2020年未获奖项目的形式审查合格者可再次提名,而完成人则受限。此外,还提及了知识产权和论文署名单位的规定,以及提名材料的质量和数量要求。
摘要由CSDN通过智能技术生成

2021年国家科技奖即将进入提名申报周期,在收集奖励素材、组织申报团队前,建议大家仔细阅读国奖办发布的《国家科技奖提名工作常见问答》(2020.1.19),提前做好规划。

 

科奖在线对2020年常见问答做了重点摘录,仅供参考。最终要以国奖办发布的2021年国家奖提名通知、提名工作手册、最新的工作问答为主

1、被提名项目资格

以项目来看:2020年提名但未获奖的三大奖项目是否可以在2021年继续提名?具体要看两种情况:。一是2020年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2021年可以继续提名。二是2020年已经受理公示但未获奖的项目,2021年不可以继续提名。

以完成人来看:2020年提名但未获奖的三大奖项目完成人是可以作为2021年提名项目的完成人的;但2019年、2020年三大奖获奖项目所有完成人不可以作为2020年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含专用项目,进步奖创新团队除外)。

从上述表述来看,对项目和完成人来说,提名资格是不一样的,要区别对待。

2、提名专家同一年度是可以同时作为其他项目完成人的,即提名专家可以提名某一项目申报国家科技奖,同时可以作为另外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与国家奖申报。

3、关于论文

自然奖代表性论文(专著)所列论文(专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应为国内单位。署名多个单位时,国内单位须排第一。

发明奖、进步奖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目录如填写论文,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也应为国内单位。

4、关于专利

发明奖、进步奖的主要知识产权目录是可以写失效专利的,但发明人均不是项目完成人的发明专利,不可以填入发明奖、进步奖的主要知识产权目录。

失效专利作为核心知识产权的,一般要说明该专利的价值,如行业开创性专利、重大转移转化、重大获奖等。

5、关于附件

发明奖、进步奖提名书“其他附件”中不可以提交超出“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范围的其他知识产权证明。国家奖着力营造“重质量、轻数量”的科研风尚,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同理,自然奖也不能提交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范围外的论文专著作为附件。

 

文章剩余内容<<<

评论
添加红包

请填写红包祝福语或标题

红包个数最小为10个

红包金额最低5元

当前余额3.43前往充值 >
需支付:10.00
成就一亿技术人!
领取后你会自动成为博主和红包主的粉丝 规则
hope_wisdom
发出的红包
实付
使用余额支付
点击重新获取
扫码支付
钱包余额 0

抵扣说明:

1.余额是钱包充值的虚拟货币,按照1:1的比例进行支付金额的抵扣。
2.余额无法直接购买下载,可以购买VIP、付费专栏及课程。

余额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