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的常见配置误区》
这是罗师兄的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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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师兄 地球号:luoyun515
在有限预算下,
要给自己的家庭配置上
保障责任全面保额又充足的家庭整体保障,
其中最关键的险种就是重疾险。
因为重疾险的定制化程度很高,
同样的保额下,
重疾险保费有很大的浮动空间。
所以,
我们配置一款保额、保障责任
和预算都匹配自己实际收入的重疾险,
我们的家庭保障就成功了一大半。
以下是罗师兄在从业过程中遇到的重疾险配置三大误区。
第一,保额不够
重疾险的最低保额
应该要覆盖家庭5年的生活支出,
因为重疾通常有2-3年的治疗康复期,
并且愈后工资收入也会长期降低,
因此预备5年家庭的开支口粮帮助自己做好职业转型,
算出5年家庭刚性支出总额后
再按照夫妻收入比例对应分配该保额。
这部分保额安排
是为了覆盖夫妻各自的家庭责任。
另外还需要为自己配置20-30万的院外医疗备用金,
用来覆盖院外的康复护理、护工、营养费等成本,
这部分花费是医疗险不能覆盖的。
买重疾险,最重要的就是要配置足够的保额。
保额是第一优先,
保障责任在保额面前都是可以被取舍的,
例如:一些朋友喜欢返还型重疾,
结果花费了大量的保费,保额也只有一点点。
保额不够,保障就没意义,就只是心理安慰。
第二、买重疾险先挑保险公司
在预算充裕的前提下,
保险公司可以作为个人的选择偏好。
例如,小朋友重疾险都很便宜,
这时候选个好公司也没贵多少就可以考虑。
重疾险是一份可保终身的长期合同,
一经订立不受停售的影响,
因而从理性上来看重疾险这类长期险是可以弱化保险公司差异的。
一些朋友会认为大保司安全或者大保司理赔有保证,
言外之意就是小保司理赔没有保证,
这其实是比较片面的说法。
我们是一个法制国家,
保险公司的安全性由保险法92条进行约定,
保险公司的理赔也都是按照条款约定来履行。
第三、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很多保险从业者会喜欢拿出
一些自己保司的一些理赔标准更有优势的病种
去PK别家保司的对应条款。
这些往往都是些非常低概率发生的病种,
而他们有意忽略自己家也有一些病种定义是比别人的条款严格的。
总之,他们喜欢在细枝末节之处进行比较,
试图证明自己家保险产品在理赔上更有优势。
但实际上,
占97%以上理赔概率的高发重疾和轻症,
都是由保监会统一定义的,没有区别。
回到最基础的逻辑,
正如原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先生所说的,
在中国强监管的制度保障下,
只要是保监会审批上线售卖的保险产品都是安全的,
消费者都可以去选择配置。
那么如何选择重疾险就是一个量体裁衣的过程,
因为每个个体,每个家庭的风险特点不一样,
重疾险应该是尽量贴合我们的风险需求去配置。
即便现在,我们国家的重疾险也是支持高度定制的,
例如可以对部分病种进行加强配置,
再比如可以对不同的年龄段进行加强配置,
另外重疾、轻中症、身故对于家庭收入的影响也不一样,
这样同样可以支持做灵活定制。
很多保险代理人试图忽略重疾险的定制化需求,
而将选择逻辑转移到保险公司为第一优先,
而罗师兄所要强调的恰好相反,
重疾险最好的配置方式,
应当是结合自己的预算和风险特点做对应的适配性定制,
量体裁衣才是最优的选择。
······关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