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会计基础
会计基础是指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包括: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一)权责发生制
以取得收取款项的权利或支付款项的义务为标志来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的会计核算基础。
无论收入是否收到,费用是否支出,都以收入和费用实际归属的期间作为它应该归属的期间。又叫应计制。
在我国,企业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1)凡属于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均应作为当期的收入与费用。
(2)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收付,也不应该作为当期的收入与费用。
权责发生制举例:
①预收货款
A公司2020年12月12日收到B公司预付货款10万元,2021年1月16日A公司将相应商品发给B公司,同时开具发票。
------应确认为2021年1月的主营业务收入
②赊销
A公司2020年12月31日销售产品一批给B公司,销售发票已开出,B公司已提货,但货款尚未支付。2021年1月19日收到B公司汇款10万元。
-----应确认为2020年12月的主营业务收入
③预付租金
A公司2020年12月25日预付2021年全年办公楼租金120万。
-----2021年1-12月每月应确认管理费用10万元。
④支付员工工资
A公司2021年1月8日支付2020年12月份员工工资10万元。
------应确认为2020年12月份的工资费用
**【例题·多选题】**以权责发 生制为核算基础,下列各项不属于本期收入或费用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