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怎么用有了新规定
来源:光明日报
为破除科研经费在申请、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难点”“堵点”和“痛点”,今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正式印发。作为我国基础研究领域重要的经费资助渠道,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也随之调整。
不久前,财政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修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规”),新规对原有框架进行了结构调整,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增添创新动力和活力。11月24日,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负责人对经费管理使用新规进行了解读。
简政放权:扩大经费管理自主权
曾经,做预算是科研人员最头疼的事,“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针对这一问题,本次修订后,根据预算管理方式不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资金管理分为了包干制和预算制,并明确了包干制项目的资金申请、审批及管理流程。
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包干制项目申请人应当本着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原则申请资助额度,无须编制项目预算。包干制项目资金由项目负责人自主决定使用,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范围列支,无须履行调剂程序。依托单位应当制定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规定,报自然科学基金委备案。
此前,经费规定中,对设备费、劳务费等直接费用预算调剂权有较多限制,科研人员对“放权”多有呼声。因此,在新规中,对于预算制项目,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依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