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造函数的重载
在一个类中可以定义多个构造函数版本,即构造函数允许被重载, 只要每个构造函数的形参列表是唯一的。一个类的构造函数数量是没有限制的。一般地,不同的构造函数允许建立对象时用不同的方式来初始化数据成员。
尽管在一个类中可以包含多个构造函数,但是对于每一个对象来说, 建立对象时只执行其中一个,并非每个构造函数都被执行。
二、带默认参数的构造函数
构造函数的参数允许使用默认值。对类的设计者来说,使用默认参数可以减少代码重复;对类的使用者来说,使用默认参数可以方便地用适当的参数进行初始化。
关于构造函数默认参数的说明:
(1)必须在类的内部指定构造函数的默认参数,不能在类外部指定默认参数。
(2)如果构造函数的全部参数都指定了默认值,则在定义对象时可以给一个或几个实参,也可以不给出实参。这时,就与无参数的构造函数有歧义了。
(3)在一个类中定义了带默认参数的构造函数后,不能再定义与 之有冲突的重载构造函数。
一般地,不应同时使用构造函数的重载和带默认参数的构造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