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 61672-1中文翻译

第1部分:规范
1 范围 本IEC 61672的这一部分为三种类型的声学测量仪器提供了电声学性能规范:
• 一个时间加权声级计,用于测量指数时间加权和频率加权的声音水平;
• 一个积分平均声级计,用于测量时间平均的、频率加权的声音水平;
• 一个积分声级计,用于测量频率加权的声音暴露水平。
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声级计在麦克风从一个主要方向接收声音时,具有在声学自由场或随机方向上的特定频率响应。
本标准中规定的声级计旨在测量通常在人耳听觉范围内的声音。
注意:IEC 61012中规定的AU频率加权可以应用于在存在包含超过20 kHz频率成分的声源时,测量可听声音的A加权声级。
本标准中规定了两个性能类别,即1类和2类。一般来说,1类和2类声级计的设计目标相同,主要在可接受的限制和操作温度范围上有所不同。2类的可接受限制大于或等于1类的。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设计的声级计。声级计可能是一个带有附加麦克风和内置显示设备的手持独立仪器。声级计可能是由一个或多个外壳中的独立组件组成,能够显示各种声学信号水平。声级计可能包括广泛的模拟或数字信号处理,单独或结合使用,具有多个模拟和数字输出。声级计可能包括通用计算机、录音机、打印机和其他设备,这些是完整仪器的必要组成部分。
声级计可能设计为在操作员在场时使用,或用于在没有操作员在场的情况下自动和连续测量声级。本标准中关于声波响应的规范适用于没有操作员在声场中的情况。
注意:IEC 61012,用于在超声存在下测量可听声音的滤波器。
2 规范引用
本文档中引用的文件在整体或部分上是规范性的,对于本文档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对于有日期的引用,仅适用引用的版本。对于未注明日期的引用,适用参考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
IEC 60942, Electroacoustics - Sound calibrators
• 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涉及电声学领域的声音校准器,用于校准声级计等声学测量设备。
IEC 61000-4-2:2008,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 - Part 4-2: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 - Electrostatic discharge immunity test
• 国际电工委员会关于电磁兼容性(EMC)的标准,特别是指第4-2部分,涉及测试和测量技术,包括静电放电抗扰度测试。
IEC 61000-6-2:2005,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 - Part 6-2: Generic standards - Immunity for industrial environments
• 国际电工委员会关于电磁兼容性(EMC)的标准,特别是指第6-2部分,涉及通用标准,包括工业环境中的设备抗扰度。
IEC 61094-6, Measurement microphones - Part 6: Electrostatic actuators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frequency response
• 国际电工委员会关于测量麦克风的标准,特别是指第6部分,涉及用于确定频率响应的静电驱动器。
IEC 61183, Electroacoustics - Random-incidence and diffuse-field calibration of sound level meters
• 国际电工委员会关于电声学的标准,特别是指随机入射和散射场校准声级计的方法。
IEC 62585, Electroacoustics - Methods to determine corrections to obtain the free-field response of a sound level meter
• 国际电工委员会关于电声学的标准,涉及确定校正方法,以获得声级计的自由场响应。
ISO/IEC Guide 98-4:2012, Evaluation of measurement data - The role of measurement uncertainty in conformity assessment
• 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指南,涉及测量数据的评估,特别是测量不确定度在合格评定中的作用。
ISO/IEC Guide 99, International vocabulary of metrology - Basic and general concepts and associated terms (VIM)
• 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的国际计量学词汇指南,包括基本和一般概念及其相关术语。
CISPR 16-1-1:2010, Specification for radio disturbance and immunity measuring apparatus and methods - Part 1-1: Radio disturbance and immunity measuring apparatus - Measuring apparatus
• 国际特殊委员会关于无线电干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方法的规范,特别是指第1-1部分,涉及无线电干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
Amendment 1:2010
• 针对CISPR 16-1-1:2010标准的修订1。

3 术语和定义
对于本文档的目的,IEC 60050-801:1994、IEC 61000-6-2以及ISO/IEC指南98-4和99中给出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
注意:所有量都以国际单位制(SI)单位表示。
3.1 声压(sound pressure) 瞬时总压力与相应静态压力之间的差值。 注1:声压以帕斯卡(Pa)表示。
3.2 声压级(sound pressure level) 声压信号的时间平均平方与参考值平方的比值的以10为底的对数。 注1:声压级以分贝(dB)表示。 注2:参考值为20微帕斯卡(20 μPa)。
3.3 频率加权(frequency weighting) 显示设备上指示的频率加权信号水平与相同幅度的恒定正弦波输入信号相应水平之间的差值,作为频率的特定函数。 注1:频率加权差值以分贝(dB)表示。
3.4 时间加权(time weighting) 对声压信号平方进行加权的指数函数,具有特定的时间常数。
3.5 声级(sound level) 具有频率加权、时间加权或时间平均的平方的频率加权声压信号的声压级。
3.6 时间加权声级(time-weighted sound level) 时间加权的平方的频率加权声压信号的时间平均与参考值平方的比值的以10为底的对数。 注1:时间加权声级以分贝(dB)表示。
3.7 最大时间加权声级(maximum time-weighted sound level) 在给定时间间隔内的最大时间加权声级。 注1:最大时间加权声级以分贝(dB)表示。
3.8 峰值声压(peak sound pressure) 在给定时间间隔内的最大声压(正或负)。 注1:峰值声压以帕斯卡(Pa)表示。
3.9 峰值声级(peak sound level) 频率加权峰值声压信号平方与参考值平方的比值的以10为底的对数。 注1:峰值声级以分贝(dB)表示。 注2:参考值为20微帕斯卡(20 μPa)。
3.10 时间平均声级(time-averaged sound level) 等效连续声级,时间平均的平方的频率加权声压信号在一个给定时间间隔内与参考值平方的比值的以10为底的对数。 注1:时间平均声级或等效连续声级以分贝(dB)表示。
3.11 声暴露量(sound exposure) 在给定时间间隔或特定持续时间的事件内,频率加权声压信号平方的时间积分。 注1:积分的持续时间隐含在时间积分中,并不总是显式报告,尽管陈述事件的性质很有用。对于在特定时间间隔内测量的声暴露,积分的持续时间通常被报告,并由适当的下标表示,例如以秒为单位的Ea,t。
注2:声暴露量的单位是帕斯卡平方秒(Pa²s),如果声压以帕斯卡表示,运行时间以秒表示。
注3:对于如工作场所的噪声暴露测量等应用,以帕斯卡平方小时表示的声暴露量比帕斯卡平方秒更方便。
3.12 声暴露级(sound exposure level) 声暴露与参考值的比值的以10为底的对数。 注1:声暴露级以分贝(dB)表示。
注2:A加权声暴露级(Lae,t)与相应的时间平均、A加权声级(Laeq,t)相关,如下所示: Lae=10⋅log⁡10(EAE0) dBLae=10⋅log10(E0EA)dB Laeq,t=10⋅log⁡10(EAP0T) dBLaeq,t=10⋅log10(P0TEA)dB 其中:
• EAEA 是在时间间隔T内的A加权声暴露,以帕斯卡平方秒表示(见方程(3));
• E0E0 是1秒的参考值,由 (20 μPa)2×(1 s)=400×10−12 Pa2s(20μPa)2×(1s)=400×10−12Pa2s 给出;
• TT 是测量时间间隔,以秒为单位,从 t1t1 开始,到 t2t2 结束;
• P0P0 是声暴露级的1秒参考值。
注3:在时间间隔T内的时间平均、A加权声级 Laeq,tLaeq,t 与 EAEA 相关,如下所示: EA=P0T(100 dB)EA=P0T(100dB) 或者 Laeq,t=10⋅log⁡10(EA10−12) dBLaeq,t=10⋅log10(10−12EA)dB
3.13 麦克风(microphone) 从声学振动中获取电信号的电声换能器。
注:[来源:IEC 60050-801:1994, 定义801-26-01]
3.14 麦克风参考点(microphone reference point) 在麦克风上或靠近麦克风指定的点,用于描述麦克风的位置。
注1:麦克风参考点可以位于振膜中心或麦克风本身。
3.15 参考方向(reference direction) 朝向麦克风参考点的内部方向,并指定用于确定声级计的方向性响应和频率加权。
注1:参考方向可以相对于对称轴来指定。
3.16 声入射角(sound-incidence angle) 参考方向与声源的声学中心到麦克风参考点之间的连线之间的角度。
注1:声入射角以度表示。
3.17 相对方向性响应(relative directional response) 对于任何频率加权和任何频率的入射正弦声,在包含主轴的特定平面内,给定声入射角的声级计指示的声级与相同频率、相同来源的声从参考方向入射时的声级计指示的声级之间的差值。
注1:相对方向性响应以分贝(dB)表示。
3.18 指向性因子(directivity factor) 对于声级计,是理想方向性响应(在所有可能的声入射角度上具有相等灵敏度)偏差的度量。
注1:指向性因子无量纲。
3.19 指向性指数(directivity index) 指向性因子的十倍对数。 注1:指向性指数以分贝(dB)表示。
3.20 相对频率加权自由场响应(relative frequency-weighted free-field response) 对于给定频率,时间加权或时间平均的、频率加权的声级计指示的声级,对于从参考方向入射的平面进行正弦声波,减去在麦克风参考点位置的声级计和来自同一声源但在没有声级计的情况下的时间加权或时间平均声级。
注1:相对频率加权自由场响应以分贝(dB)表示。
注2:在IEC 61183中,相对频率加权自由场响应称为自由场灵敏度级。
3.21 相对频率加权随机入射响应(relative frequency-weighted random-incidence response) 对于给定频率,时间平均的、频率加权的声级计指示的声级,对于随机入射声波,减去在麦克风参考点位置的声级计和来自同一声源但在没有声级计的情况下的时间平均声压级。
注1:相对频率加权随机入射响应以分贝(dB)表示。
注2:在IEC 61183中,相对频率加权随机入射响应称为随机入射灵敏度级。
3.22 量程(level range) 对于特定控制设置,测量的特定声级范围。
注:量程以分贝(dB)表示,例如50 dB至110 dB的范围。
3.23 参考声压级(reference sound pressure level) 用于测试声级计电声学性能的特定声压级。
注:参考声压级以分贝(dB)表示
3.24 参考量程(reference level range) 用于测试声级计电声学特性的特定量程,并包含参考声压级。
注:参考量程以分贝(dB)表示,例如50 dB至110 dB的范围。
3.25 校准检查频率(calibration check frequency) 声校准器产生的正弦声压的标称频率。
3.26 量程线性偏差(level linearity deviation) 在给定频率下,指示的信号级与预期信号级之间的差值。
注:量程线性偏差以分贝(dB)表示。
3.27 线性工作范围(linear operating range) 在任何量程和给定频率上,量程线性偏差不超过本标准中规定的适用接受限制的声级范围。
注:线性工作范围以分贝(dB)表示。
3.28 总范围(total range) 对1 kHz的正弦波信号的A加权声级响应,从最敏感量程上的最小声级到最不敏感量程上的最大声级,可以测量而不超过量程线性偏差的适用接受限制、不显示过载或不足范围指示,并且不超过本标准中规定的接受限制。
注:总范围以分贝(dB)表示。
3.29 脉冲(toneburst) 一个或多个完整的正弦电信号周期,在波形的零点开始和停止。
3.30 脉冲响应(toneburst response) 测量的4 kHz脉冲的最大时间加权声级或声暴露级,减去从中提取脉冲的稳定输入信号的相应测量声级。
注:脉冲响应以分贝(dB)表示。
3.31 参考方向(reference direction) 用于测试本标准中规定的发射和对射频场暴露影响的免疫力的声级计的方向。
3.32 覆盖概率(coverage probability) 测量量真实值集合包含在指定覆盖间隔内的概率。
注:[来源:ISO/IEC指南98-4:2012, 定义3.2.8]
3.33 接受限制(acceptance limit) 允许测量量值的特定上限或下限。
注:[来源:ISO/IEC指南98-4:2012, 定义3.3.8]

4 参考环境条件 用于规定声级计电声学性能的参考环境条件如下:
• 空气温度 23°C;
• 静态压力 101,325 kPa;
• 相对湿度 50%。
5 性能规范
5.1 一般
5.1.1 通常,声级计由麦克风、前置放大器、信号处理器和显示设备组成。本标准中的性能规范适用于任何适用于声级计的麦克风和前置放大器的设计。
5.1.2 本条款中的性能规范适用于第4条中规定的参考环境条件。
5.1.3 用于规定射频场的最大发射和对暴露影响的免疫力,声级计分为三组,如下:
• X组声级计:包括根据本标准具有声级测量功能的自包含仪器,指定内部电池电源为正常操作模式,不需要连接其他设备来测量声级;
• Y组声级计:包括根据本标准具有声级测量功能的自包含仪器,指定连接到公共电源为正常操作模式,不需要连接其他设备来测量声级;
• Z组声级计:包括根据本标准具有声级测量功能的仪器,需要两个或多个设备,这些设备是声级计的基本组成部分,需要通过某种方式连接在一起以进行正常操作。单独的设备可以由内部电池或公共电源供电。
5.1.4 完整的声级计配置及其正常操作模式应在使用说明书中说明。如果适用,完整的声级计配置包括围绕麦克风安装的风罩和其他设备,作为正常操作模式的一部分。如果适用,声级计应在使用说明书中声明,只有当安装了指定的设备时,才符合方向性响应和频率加权的适用规范。
5.1.5 在使用说明书中声明为1类或2类声级计的声级计应符合本标准中提供的所有相关1类或2类规范。2类声级计可能提供一些1类能力,但如果任何能力仅符合2类规范,则该仪器是2类声级计。声级计可以被指定为一种配置中的1类仪器,而在另一种配置中是2类仪器(例如,使用不同的麦克风或前置放大器)。
5.1.6 使用说明书应说明与完整声级计符合1类或2类性能规范的麦克风型号,适用于自由场中参考方向的声波或随机入射,视情况而定。使用说明书应描述使用声级计的适当程序。
5.1.7 使用说明书应说明如何安装麦克风和前置放大器(如果适用),以便符合方向性响应和频率加权的规范。可能需要扩展装置或电缆才能使声级计符合本标准中的规范。在这种情况下,声级计应在使用说明书中声明,只有当安装了指定的设备时,才符合方向性响应和频率加权的适用规范。
5.1.8 计算机软件可能是声级计的一个组成部分。使用说明书应描述用户识别运行声级计功能的软件版本的方法。
5.1.9 声级计应具备A加权。至少,时间加权声级计应提供指示A加权和F时间加权声级的手段。至少,积分平均声级计应提供指示A加权、时间平均声级的手段。至少,积分声级计应提供指示A加权声暴露水平的手段。声级计可能包含本标准中为哪些设计特性提供的性能规范。声级计应符合其提供的设计特性的适用性能规范。
如果声级计仅指示声暴露水平,应通过应用方程(6)来确定时间平均声级。
5.1.10 符合1类接受限制的声级计还应提供C加权。测量C加权峰值声级的声级计还应能够测量C加权时间平均声级。Z加权是可选的。使用说明书应描述所提供的频率加权。
5.1.11 声级计可以有一个以上的显示设备。
注:仅有模拟或数字输出连接本身不是一个显示设备。
5.1.12 声级计可以有一个以上的量程,具有合适的量程控制。使用说明书应(a)通过1 kHz时的下限和上限名义A加权声级来识别量程(b)提供操作量程控制的说明。使用说明书还应提供选择最佳量程以显示声级或声暴露水平测量结果的推荐。
5.1.13 参考声压级、参考量程和参考方向应在使用说明书中说明。参考声压级最好为94 dB。使用说明书应说明用于声级计的每种麦克风型号的参考方向。还应说明麦克风参考点的位置。
注:94 dB的声压级与1 Pa²的时间平均声压或1 Pa的有效声压密切相关。
5.1.14 如果声级计能够测量最大时间加权声级和峰值声级,则应提供保持功能。使用说明书应描述保持功能的操作方法和清除保持显示的方法。
5.1.15 用于评估本标准中许多规范的电气信号应等同于麦克风输出的信号。对于每个指定的麦克风型号,使用说明书应说明电气特性的预期值和适用的接受限制,或者用于将信号插入前置放大器的电气输入的方法。电气特性包括设备输出的电阻和反应元件的电气阻抗。1 kHz时阻抗的预期值应指定。
5.1.16 麦克风应可拆卸,以便将电气测试信号插入前置放大器的输入。
5.1.17 使用说明书应说明在不损坏声级计的情况下,可以在麦克风上施加的最大声压级和在前置放大器的电气输入端可以施加的最大峰到峰电压。
5.1.18 本标准中的电声响应规范适用于多通道声级计的任何时间或频率加权并行操作,以及每个独立通道的每个独立通道。多通道声级计可能有两个或更多的麦克风输入。使用说明书应描述每个独立通道的特性和操作。
5.1.19 声级计的电声响应规范适用于开机后最初的时间间隔。使用说明书中说明的最初时间间隔不得超过2分钟。在开机前,应允许声级计与周围环境达到平衡。
5.1.20 在后续子条款中,提供了允许的测量偏差值的接受限制。附录A描述了公差间隔、相应的接受间隔和最大允许测量不确定度之间的关系。
5.1.21 当以下两个标准都满足时,证明符合性能规范:(a)测量的偏差值不超过适用的接受限制,并且 (b)相应的测量不确定度不超过附录B中给出的相应最大允许不确定度,以95%的覆盖概率。
5.1.22 附录C提供了根据本标准规范评估符合性的示例。
5.2 在校准检查频率上的调整
5.2.1 使用说明书中应至少指定一种声校准器型号,用于检查或调整声级计的总体灵敏度,以优化整个频率范围的电声性能。
5.2.2 对于1类声级计,声校准器应符合IEC 60942的1类规格。对于2类声级计,声校准器应符合IEC 60942的1类或2类规格。
注:实验室标准声校准器由于其性能特性仅在IEC 60942中针对有限的环境条件规定,因此不适用于声级计的一般现场应用。
5.2.3 对于参考量程上的参考声压级和在160 Hz至1250 Hz范围内的校准检查频率,使用说明书中应提供程序和数据,以便通过应用声校准器对声级计显示的调整,获得校准检查频率所需的指示。
5.2.4 调整数据应根据IEC 62585确定,并适用于至少80 kPa至105 kPa的静态压力、20°C至26°C的空气温度以及25%至70%的相对湿度范围内的环境条件。调整数据应适用于使用说明书中为声级计使用声明的所有麦克风型号以及制造商提供的任何相关设备。在这些环境条件范围内的调整数据值的变化应包括在调整数据的相关不确定度中。
5.2.5 根据IEC 61672-2测量的调整数据与使用说明书中的调整数据之间的差异不应超过±0.3 dB。
5.3 指示水平的校正
5.3.1 一般
5.3.1.1 使用说明书中提供的校正数据可用于用户测量声级以及测试声级计的性能。IEC 62585提供了确定校正数据和相关测量不确定度的方法,包括适当的覆盖因子,以95%的覆盖概率。
5.3.1.2 通过将适当的校正数据加到指示的水平上,获得校正结果。本标准第2部分提供了用于模式评估验证校正数据的方法和标准。
5.3.2 反射和衍射
5.3.2.1 使用说明书应为所有在说明书中声明用于声级计的麦克风型号提供校正数据和相关的测量不确定度,以考虑来自仪器外壳的反射和绕过麦克风的衍射的典型影响。这些校正数据和不确定度是针对正常操作模式下安装在声级计上的麦克风的。相对于麦克风本身的响应,测量反射和衍射的影响应根据IEC 62585的程序进行。
5.3.2.2 反射和衍射影响的校正数据及相关测量不确定度应根据IEC 62585确定,以95%的覆盖概率,包括适当的覆盖因子,视情况而定。
5.3.3 风罩
5.3.3.1 使用说明书中应包括校正数据,以考虑风罩对方向性响应和相对频率加权自由场响应的平均影响,至少对于来自参考方向的声或相对频率加权随机入射响应,视情况而定。
5.3.3.2 如果使用说明书声明声级计在包括风罩和不包括风罩的配置中都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则需要风罩校正数据。
5.3.3.3 当风罩及其相关附件在麦克风的主轴周围不是旋转对称时,应为通过麦克风主轴的适当平面上的不同声入射角提供风罩及其附件对方向性响应和频率响应影响的自由场校正数据。
5.3.3.4 风罩及其附件的影响校正数据及相关测量不确定度应根据IEC 62585确定。 5.3.3.5 根据IEC 61672-2测量的风罩校正数据与使用说明书中给出的相应风罩校正数据之间的差异不应超过表1中规定的适用接受限制。
表1 风罩校正数据与使用说明书中给出的相应校正数据之间差异的接受限制

5.3.4 校正数据的格式
5.3.4.1 校正数据和相关的测量不确定度应分别以表格形式在使用说明书中给出。使用说明书中给出的不确定度不应超过IEC 62585中给出的相关最大允许不确定度,并且应代表真实且现实的(非零)不确定度,即使校正是零。
5.3.4.2 所需数据5.3.1至5.3.3应以以下格式提供: 对于1类声级计,数据应以表格形式给出,以三分之一倍频程间隔为63 Hz至1 kHz的标称频率,然后以十二分之一倍频程间隔为大于1 kHz至至少16 kHz的标称频率。 对于2类声级计,数据应以表格形式给出,以三分之一倍频程间隔为63 Hz至至少8 kHz的标称频率。 如果需要,对于1 kHz至16 kHz的标称频率,应以表格格式给出风罩对声级计的相对频率加权自由场响应的平均影响,或相对频率加权随机入射响应的校正数据,对于1类声级计,以及对于1 kHz至8 kHz的2类声级计。 附录D给出了三分之一倍频程、六分之一倍频程和十二分之一倍频程间隔的频率。
5.3.5 定期测试期间使用的校正
5.3.5.1 如果使用说明书推荐使用多频声校准器、比较耦合器或静电激励器对声级计的声学响应进行定期测试,使用说明书应提供校正数据,以获得在参考环境条件下相当于自由场中平面进行正弦声波入射时的频率加权声级。适用的校正数据和相关的不确定度应根据IEC 62585中给出的程序确定,并应通过模式评估测试进行验证。
5.3.5.2 静电激励器应符合IEC 61094-6的要求。
5.3.5.3 所需数据5.3.5.1至少应为125 Hz、1 kHz和8 kHz的频率提供,并适用于声级计的指定配置(包括麦克风和前置放大器)和声校准器、比较耦合器或静电激励器的型号。校正数据应为使用说明书中声明符合本标准规范的所有麦克风或麦克风-风罩配置提供。至少应为上述频率和配置提供校正数据的不确定度。
5.3.5.4 IEC 62585提供了当制造商推荐使用(1)声校准器、(2)比较耦合器或(3)静电激励器测试声级计的频率响应时,应用到指示水平以获得等效频率加权自由场或随机入射声级的校正的最大允许不确定度。IEC 62585中的最大允许不确定度不包含样本间变异性的成分。
5.4 方向性响应
5.4.1 在声级计的任何频率范围内,方向性响应的设计目标是对来自所有方向的声音具有相等的响应。表2规定了与设计目标的偏差的接受限制,作为在参考方向周围某些角度区域内任意两个声入射角度之间显示的声级之间的最大绝对值差异的限制。
5.4.2 表2中的方向性响应要求适用于使用说明书中为正常操作模式或打算放置在声场中的声级计组件指定的声级计配置。表2中的规定适用于在指定范围内的任何声入射角度的任何频率的正弦波进行声波,包括参考方向和任何包含麦克风主轴的平面,如有必要。
5.4.3 对于指定频率范围内的任何频率,表2中的要求适用于声级计或相关组件围绕参考方向的任何方向。表2中的要求适用于任何频率加权声级的指示。
5.4.4 对于表2中每个声入射角度范围中的任意一对显示的声级,在指定频率范围内,测量的显示声级之间的绝对值差异不应超过表2中给出的适用限制。
表2 方向性响应与设计目标的偏差的接受限制
5.4.5 如果使用说明书中提供了详细方向性响应表,对于1类和2类声级计,声信号的频率应从250 Hz至2 kHz的三分之一倍频程间隔,然后从大于2 kHz至8 kHz的六分之一倍频程间隔。对于1类声级计,声信号的频率还应从大于8 kHz至12.5 kHz的十二分之一倍频程间隔。请参阅附录D,了解三分之一倍频程、六分之一倍频程和十二分之一倍频程间隔的频率。在每个频率下,方向性响应表的角度间隔不应超过10°。
5.5 频率加权
5.5.1 对于所有频率加权,设计目标包括在1 kHz处的0 dB加权。附录E提供了可用于计算C、A和Z频率加权的分析表达式。
5.5.2 表3给出了A、C和Z频率加权的设计目标,并四舍五入到十分之一分贝,以及适用于1类和2类声级计的相应接受限制。对于给定的性能类别,表3中的接受限制适用于所有量程,并在校准检查频率下应用声校准器后的响应以及在参考环境条件下。
5.5.3 对于参考方向不在对称轴上的麦克风,所有参考方向上测量的响应不得超过表3中的接受限制。
5.5.4 对于使用说明书中为正常操作模式指定的声级计配置,表3中的频率加权和接受限制适用于相对频率加权自由场响应和相对频率加权随机入射响应,视情况而定。
5.5.5 相对频率加权随机入射响应应通过IEC 61183中的自由场方法确定。对于表3中的频率,使用说明书应提供适用于正常配置的声级计的直接性指数表,该声级计配备了设计用于测量以随机角度入射到麦克风的声波的麦克风。
5.5.6 对于表3中的任何标称频率,相对于表3中适用的设计目标频率加权或根据附录E中的表达式计算的相对频率加权自由场响应或相对频率加权随机入射响应的测量偏差不应超过相应的接受限制。
5.5.7 对于表3中两个连续标称频率之间的频率,设计目标频率加权C或A应根据附录E中的方程(E.1)或(E.6)计算,并四舍五入到十分之一分贝。然后适用的接受限制是两个连续频率的最大限制。
5.5.8 如果声级计提供一个或多个可选的频率响应,使用说明书应声明设计目标频率响应和围绕设计目标(S)维持的接受限制。如果可选的频率响应在国际标准中指定,则设计目标频率响应应与该国际标准中指定的相同。
5.5.9 对于1 kHz的稳定正弦电输入信号,任何C加权或Z加权测量量的指示水平与相应的A加权测量量的指示水平之间的测量差异不应超过±0.2 dB。此要求适用于参考量程上的参考声压级。它不适用于峰值声级的指示。

5.6 量程线性
5.6.1 在整个总测量范围内,测量的信号级应该是麦克风处声压级线性函数。量程线性规范适用于时间加权声级、时间平均声级和声暴露水平的测量。
5.6.2 量程线性偏差的接受限制适用于通过适当输入装置插入麦克风前置放大器的电气信号测量。
5.6.3 在任何量程和给定频率上,预期的信号级应是使用说明书中指定的参考量程上的起始点加上输入信号相对于引起显示起始点的输入信号的电平变化。在1 kHz时,开始测试量程线性的起始点应是参考声压级的指示。
5.6.4 在参考量程上,线性工作范围的程度至少在1 kHz时为60 dB。
5.6.5 量程线性偏差的测量值不应超过1类声级计的±0.8 dB或2类声级计的±1.1 dB。 5.6.6 任何1 dB至10 dB的输入信号变化应导致显示的声级变化相同。与此设计目标的偏差不应超过1类声级计的±0.3 dB或2类声级计的±0.5 dB。
5.6.7 5.6.5和5.6.6中的规范适用于任何频率在声级计频率范围内以及任何提供的频率加权或频率响应的总测量范围。 注:从原则上讲,至少对于1类声级计的任何频率从16 Hz到16 kHz,对于2类声级计从20 Hz到8 kHz,应适用量程线性的要求。
5.6.8 如果在低频率测量量程线性偏差,测试结果的评估应考虑在F时间加权测量正弦信号时发生的波动。 注:在16 Hz时,波动导致指示的声级大约±0.2 dB的波动。 5.6.9 在1 kHz时,相邻量程的线性工作范围应至少重叠30 dB,对于测量时间加权声级的声级计。对于测量时间平均声级或声暴露水平的声级计,重叠应至少为40 dB。 5.6.10 对于每个量程,使用说明书应说明线性工作范围的名义A加权声级以及如果提供,C加权和Z加权声级,其中可以在不超过下限或过载条件显示的情况下测量声级。对于1类声级计,至少应在31.5 Hz、1 kHz、4 kHz、8 kHz和12.5 kHz的频率下说明线性工作范围,对于2类声级计,在31.5 Hz、1 kHz、4 kHz和8 kHz。 注:选择5.6.10中规定的频率是为了最小化使用说明书中需要提供的信息量以及符合性测试的成本。
5.6.11 对于5.6.10中规定的频率,使用说明书应说明在指定量程上开始测试量程线性的起始点。
5.7 自发噪声
5.7.1 对于更敏感的量程,当声级计放置在不会显著增加自发噪声的低级声场中时,应在使用说明书中说明将指示的声级。这些声级应对应于使用说明书中指定的每种麦克风型号和声级计组合预期的最高自发噪声水平,包括组件老化的预期影响。
5.7.2 对于所有可用的频率加权,自发噪声水平应在使用说明书中说明为时间加权声级或时间平均声级,视情况而定。
5.7.3 对于所有可用的频率加权,使用说明书还应说明当电气输入装置替换麦克风并且输入如使用说明书中所述终止时预期的最高自发噪声水平。
5.7.4 使用说明书中指出的自发噪声水平应符合参考环境条件。
5.7.5 使用说明书应描述测量低级声时考虑自发噪声影响的程序。
5.8 时间加权F和S
5.8.1 设计目标指数时间常数为时间加权F为0.125秒,时间加权S为1秒。对应于时间加权F和S的相应时间加权声级下降率的设计目标分别为34.7 dB/s和4.3 dB/s。提供的时间加权应在使用说明书中描述。 注:在英语中,F和S分别代表快速(Fast)和慢速(Slow)。
5.8.2 测量显示的声级下降率与设计目标下降率的偏差的接受限制为时间加权F为+3.8 dB/s;-3.7 dB/s,时间加权S为+0.8 dB/s;-0.7 dB/s。这些要求适用于所有量程。 5.8.3 对于1 kHz的稳定正弦电信号,带有时间加权S的A加权声级的指示与时间加权F的A加权声级(如果可用)或时间平均A加权声级的测量偏差不应超过0.1 dB。这些要求适用于参考量程上的参考声压级。
5.9 脉冲响应
5.9.1 瞬态信号的声级测量规范以4 kHz脉冲的电气输入设备的术语给出。
5.9.2 对于A、C和Z频率加权,对于单一4 kHz脉冲的参考脉冲响应应如表4第2列所示,对于最大F或最大S时间加权声级,以及第3列对于声暴露水平。测量的脉冲响应与相应的参考脉冲响应的偏差不应超过指定的脉冲持续时间范围内的适用接受限制。
5.9.3 表4中的参考脉冲响应和接受限制也适用于不显示声暴露水平的积分平均声级计。对于此类仪器,脉冲的声暴露水平应通过应用方程(4)从时间平均声级的测量和相应的积分时间来计算。积分时间应由声级计显示,并应包括脉冲的发生。
5.9.4 对于任何脉冲持续时间在表4中两个连续脉冲持续时间之间,参考脉冲响应应通过应用方程(7)或(8)确定,视情况而定。适用的接受限制是较短脉冲持续时间的给定限制,如果给定限制。
表4 4 kHz脉冲的参考响应和接受限制

5.9.5 参考脉冲响应和相应的接受限制适用于表4中指定范围内的任何脉冲持续时间以及参考量程上的稳定输入信号水平。从4 kHz稳定正弦信号中提取脉冲的稳定输入信号范围,从比线性工作范围上限低3 dB的输入等效到比线性工作范围下限高10 dB的输入。只要脉冲响应产生的指示至少比使用说明书中5.7.3节规定的A加权自发噪声最高预期水平高10 dB,测量的脉冲响应与相应的参考脉冲响应的偏差就不应超过指定的接受限制。
5.9.6 在测量脉冲响应期间,不应有任何过载指示,覆盖5.9.5中指定的输入信号水平范围。
5.10 重复脉冲串响应
5.10.1 重复脉冲串的响应规范适用于A加权以及在提供时的C和Z加权,适用于任何幅度和持续时间相等的4 kHz脉冲串。从脉冲串序列计算出的时间平均声级与相应稳定信号的时间平均声级之间的测量偏差不应超过表4中适用于声暴露水平脉冲响应的适用接受限制。
5.10.2 重复脉冲串的响应规范适用于参考量程上的脉冲持续时间在0.25 ms至1 s之间,以及从4 kHz线性工作范围上限低3 dB的输入到比线性工作范围下限高10 dB的输入。在任何总测量时间内,从稳定4 kHz正弦信号中提取的n个脉冲串的理论时间平均声级与相应稳定正弦信号的时间平均声级之间的差异,以分贝表示为: ΔL=10⋅log⁡10(nTpTm) dBΔL=10⋅log10(TmnTp)dB 其中:
• TpTp 是脉冲的持续时间,
• TmTm 是总测量时间,两者都以秒为单位。
相应的稳定正弦信号应在总测量时间内取时间平均值。
5.11 过载指示
5.11.1 声级计应配备过载指示器,该指示器应对每个适用的显示设备操作。使用说明书应描述过载指示的操作和解释。
5.11.2 过载条件应在超过线性工作范围上限的声级上显示,并且在超过量程线性偏差或脉冲响应的接受限制之前。此要求适用于所有量程,以及对于1类声级计从31.5 Hz至12.5 kHz的任何频率,或对于2类声级计从31.5 Hz至8 kHz的频率。
5.11.3 过载指示器应对正半周期和负半周期信号操作,这些信号从稳定的正弦电信号中提取,并在波形的零点开始和停止。对于正半周期和负半周期信号,首先引起过载指示的相应输入信号电平之间的测量差异不应超过1.5 dB。
5.11.4 当使用声级计测量F或S时间加权声级时,只要过载条件存在或1秒,以较大者为准,应显示过载指示。
5.11.5 当测量时间平均声级或声暴露水平时,过载指示器应在发生过载条件时锁定。锁定条件应保持,直到测量结果被重置。锁定要求也适用于最大时间加权声级、峰值声级和其他在测量间隔期间或之后显示的量的测量。
5.12 低量程指示
5.12.1 对于所有量程,当指示的时间加权声级、时间平均声级或声暴露水平低于所选量程的线性工作范围下限时,应显示低量程条件。
5.12.2 低量程显示应至少显示低量程条件存在的时间或1秒,以较大者为准。使用说明书应描述低量程指示的操作和解释。 注 低量程指示不一定考虑来自麦克风的自发噪声的影响(见5.7),因为量程线性偏差的规范适用于通过适当输入装置插入前置放大器的电气信号测量(见5.6)。
5.13 C加权峰值声级
5.13.1 声级计可以显示C加权峰值声级。在每个量程上,使用说明书应说明C加权峰值声级的标称范围,其中C加权峰值声级的指示与C加权声级之间的差异不超过适用的接受限制。至少在参考量程上,C加权峰值声级的量程应至少为40 dB。在指定范围内,C加权峰值声级应显示,而不应显示过载条件。 注 Z加权峰值声级与C加权峰值声级不同。
5.13.2 显示C加权峰值声级的规格以正弦波信号的响应为术语,对于一个周期和正半周期以及负半周期信号。一个周期和半周期信号应从稳定的正弦波信号中提取,并应用于前置放大器的输入。完整周期和半周期应从零点开始和结束。
5.13.3 测量的C加权峰值声级Lcpeak与稳定信号的相应C加权声级Lc之间的差异,以及表5中给出的相应参考差异,不应超过表5中的适用接受限制。
表5 C加权峰值声级的参考差异和接受限制

注 测试信号频率是确切的频率,而不是标称频率;见附录D
5.14 连续操作稳定性
5.14.1 声级计应能够连续在中等水平的声场中操作,而不会显著改变灵敏度。使用说明书应使用在30分钟操作期间开始和结束时对1 kHz稳定电信号的A加权声级的指示之间的差异来评估这一设计目标。对于每个指示,输入电信号的电平应是需要显示参考量程上的校准声压级。
5.14.2 初始和最终A加权声级的指示之间的测量差异不应超过1类声级计的±0.1 dB或2类声级计的±0.3 dB。指示的声级可以是时间平均声级、F时间加权声级或S时间加权声级,视情况而定。
5.15 高水平稳定性
5.15.1 声级计应能够连续响应高声级而不会显著改变灵敏度。使用说明书应使用在5分钟连续暴露于信号的期间开始和结束时对1 kHz稳定电信号的A加权声级的指示之间的测量差异来评估这一设计目标。稳定电输入信号的电平应是需要显示最不敏感量程上1 kHz线性工作范围上限低1 dB的声级。
5.15.2 初始和最终A加权声级的指示之间的测量差异不应超过1类声级计的±0.1 dB或2类声级计的±0.3 dB。指示的声级可以是时间平均声级、F时间加权声级或S时间加权声级,视情况而定。
5.16 重置
5.16.1 用于测量时间平均声级、声暴露水平、最大时间加权声级和C加权峰值声级的声级计应包含一个清除数据存储设备并重新启动测量的设施。
5.16.2 使用重置设施不应在显示设备上引起错误的指示或存储的数据。
5.17 阈值 如果为积分平均声级计或积分声级计提供了用户可选择的阈值,使用说明书应描述阈值的性能和测量时间平均声级或声暴露水平的操作方式。
5.18 显示
5.18.1 正在测量的声学量应在显示设备或控制上清楚地指示。指示应包括频率加权和时间加权或积分时间,视情况而定。指示可以通过适当的字母符号或缩写表示。本标准中的定义、方程式和表格中给出了适当的字母符号示例。
5.18.2 显示设备应在使用说明书中描述,并应允许测量至少60 dB的显示范围,分辨率为0.1 dB或更好。
5.18.3 对于定期更新的数字显示设备,每次显示更新的指示应是显示更新时刻用户选择的量的值。在显示更新时刻可能指示其他量,如果是这样,显示的量应在使用说明书中描述。
5.18.4 如果提供数字指示器,使用说明书应说明显示更新率以及在开始测量后实现条件时首次有效指示显示。
5.18.5 当通过数字输出提供测量结果时,使用说明书应描述将数字数据传输或下载到外部数据存储或显示设备的 方法。应识别计算机软件以及接口的硬件。
5.18.6 每个替代的显示信号电平的设备,在使用说明书中被指定符合本标准规范,是声级计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每个这样的替代设备应包括在内,作为证明符合本条款中的性能规范以及第6条中适用的环境规范的组件所需的一部分。
5.19 模拟或数字输出
5.19.1 如果提供模拟或数字输出,使用说明书应描述输出的特性。对于模拟输出,特性应包括频率加权、输出信号电平的范围、输出的内部电阻以及建议的负载电阻范围。 5.19.2 将任何无储存电能的被动阻抗,包括短路,连接到模拟输出上,不应使正在进行的测量超过0.1 dB。
5.19.3 如果声级计没有为一般应用提供模拟或数字输出,应为1类声级计提供输出,并可能为2类声级计提供输出。
5.19.4 对于1类或2类声级计的稳定正弦电输入信号,对于A、C和Z频率加权,以及在任何可用量程上的输入信号电平在线性工作范围的范围内,显示设备上指示的信号级与相应模拟或数字输出上指示的信号级之间的设计目标差异为0.0 dB,接受限制为±0.1 dB。
5.20 定时设施
5.20.1 1类声级计指示时间平均声级或声暴露水平应能够在积分周期结束时显示经过的时间,或等效的积分时间间隔指示。也可以提供预设平均或积分时间间隔的功能。建议的预设积分时间间隔为10秒、1分钟、5分钟、10分钟、30分钟、1小时、8小时,以及持续24小时的时间。也可以显示当天的时间。如果声级计可以显示当天的时间,使用说明书应指定在24小时内显示时间的标称漂移。如果适用,使用说明书应描述预设平均或积分时间间隔和设置当天时间的程序。
5.20.2 对于显示设备范围内的信号电平,使用说明书应说明测量时间平均声级和声暴露水平的最小和最大积分时间。
5.21 无线电频率发射和对公共电源的干扰
5.21.1 如果声级计设计为接受接口或互连电缆的连接,使用说明书应指定典型电缆的长度和类型(例如,屏蔽或非屏蔽)以及预期连接到电缆的所有设备的特性。
5.21.2 从声级计外壳端口发射的无线电频率电场强度的准峰值不应超过30 MHz至230 MHz频率的30 dB,以及230 MHz至1 GHz频率的37 dB。230 MHz时,下限适用。场强水平相对于1μV/m的参考值。要求适用于X或Y组的完整声级计,在10米的距离。使用说明书应指定产生最高无线电频率发射水平的声级计的操作模式(S)和任何连接设备。 注 外壳端口是声级计的物理边界,通过它可以辐射或受到电磁场的影响。
5.21.3 对于Y组和Z组声级计,对公共电源的干扰的最大传导不应超过表6中交流电源端口的准峰值和平均电压水平限制。如果通过声级计对公共电源传导的最大干扰的准峰值不超过平均电压水平的限制,则认为声级计符合准峰值和平均电压水平限制。
表6 对公共电源电压的传导干扰限制

注 见CISPR 16-1-1:2010的附录H,了解准峰值测量接收器的特性。
5.22 串扰
5.22.1 对于多通道声级计,通道之间信号的泄露或串扰可能是一个问题。
5.22.2 对于1类或2类多通道声级计系统,在10 Hz至20 kHz的任何频率上,一个通道的电输入设备上应用稳定信号并调整到指示适用线性工作范围上限时,与其他任何通道上指示的相应信号电平之间的差异应至少为70 dB。终止设备,如使用说明书中所述,应安装在其他输入上以代替麦克风。
5.23 电源
5.23.1 应提供指示以确认电源足以使声级计按照本标准规范运行。
5.23.2 使用说明书应指定声级计符合本标准规范的最大和最小电源电压。在将电源电压从最大减少到最小时,使用声校准器时测量的显示声级变化不应超过1类声级计的±0.1 dB或2类声级计的±0.2 dB。
5.23.3 如果使用内部电池为声级计供电,使用说明书和最好在仪器上指定可接受的电池类型。
5.23.4 使用说明书应指定在参考环境条件下,当安装满电电池时,预期的连续工作时间,用于指定的正常模式操作。
5.23.5 对于设计为能够使用超出标称电池寿命的内部电池供电并指示声级的声级计,使用说明书应描述推荐的使用外部电源操作声级计的方法。
5.23.6 对于打算使用交流电源供电的声级计,使用说明书应指定电源的标称电压和频率以及围绕标称值的接受限制。
6 环境、静电和射频要求
6.1 一般
6.1.1 声级计应符合所有适用于预期使用环境的IEC 61672-1第6条的规定。当对麦克风施加声信号时,如果适用,应移除风罩。
6.1.2 每个关于工作环境影响的规定适用于一个开启并设置为以典型方式执行测量的声级计。使用说明书应说明声级计在环境条件变化后稳定所需的典型时间间隔。
6.1.3 关于静态压力、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变化影响的规定适用于对在160 Hz至1250 Hz频率范围内工作的声校准器产生的声压级指示的声级。声校准器产生的声压级对静态压力、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变化的影响应已知。
6.1.4 导致露点高于+39°C或低于-15°C的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组合不应用于测试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6.2 静态压力
6.2.1 在85 kPa至108 kPa的静态压力范围内,显示的声级与参考静态压力下显示的声级之间的测量偏差,对于1类声级计不应超过±0.4 dB,对于2类声级计不应超过±0.7 dB。
6.2.2 在65 kPa至85 kPa(不包括85 kPa)的静态压力范围内,显示的声级与参考静态压力下显示的声级之间的测量偏差,对于1类声级计不应超过±0.9 dB,对于2类声级计不应超过±1.6 dB。使用说明书应提供在使用说明书中说明的声级计在静态压力低于85 kPa的位置或条件下使用的指导和程序。
6.3 空气温度
6.3.1 对于1类声级计,空气温度变化对测量信号级的影响规定在-10°C至+50°C的范围内;对于2类声级计,规定在0°C至+40°C的范围内。温度范围适用于完整的声级计。
6.3.2 对于使用说明书中指定为仅在环境控制外壳中运行(例如室内)的声级计组件(例如计算机),空气温度范围可能限制在+5°C至+35°C。限制的温度范围不适用于麦克风。
6.3.3 在任何空气温度下显示的声级与参考空气温度下显示的声级之间的测量偏差,对于1类声级计不应超过±0.5 dB,对于2类声级计不应超过±1.0 dB。此规定适用于6.3.1或6.3.2中给出的适用空气温度范围,对于任何在6.4中给出的相对湿度范围内。
6.3.4 在参考量程上,1 kHz的量程线性偏差测量值不应超过5.6中给出的适用接受限制。此量程线性规定适用于6.3.1或6.3.2中给出的空气温度范围,并且相对湿度在参考相对湿度的±20%范围内。
6.4 湿度 在任何相对湿度下显示的声级与参考相对湿度下显示的声级之间的测量偏差,对于1类声级计不应超过±0.5 dB,对于2类声级计不应超过±1.0 dB。此规定适用于25%至90%的相对湿度范围,对于任何在6.3.1或6.3.2中给出的适用空气温度范围内,受6.1.4中指定的露点温度范围的限制。
6.5 静电放电
6.5.1 声级计或多通道声级计系统在接触放电高达±4 kV和空气放电高达±8 kV的静电电压暴露后,应继续按预期运行。相对于地线的静电电压极性。 6.5.2 暴露于6.5.1规定的静电放电不应导致声级计的性能或功能的永久降低或丧失。如果使用说明书中有所说明,由于静电放电,声级计的性能或功能可能会暂时降低或丧失。指定的降低或丧失功能不应包括任何操作状态的改变、配置的改变或存储数据的损坏或丢失。
6.6 交流电源频率和射频场 6.6.1 暴露于规定的交流电源频率和射频场不应导致任何操作状态的改变、配置的改变或存储数据的损坏或丢失。此要求适用于完整的声级计或相关组件,或多通道声级计系统,以及符合正常操作的任何操作模式。使用说明书应说明声级计的操作模式(S)和任何连接设备,这些模式在暴露于交流电源频率和射频场影响下具有最小的免疫力。 6.6.2 交流电源频率场的免疫性规定适用于暴露于50 Hz和60 Hz频率下的均匀磁场,其均方根强度为80 A/m。在声级计缺席的情况下评估磁场的均匀性。 6.6.3 交流电源频率场的暴露规定适用于使用说明书中指出具有最小免疫力的操作模式的声级计方向。 6.6.4 射频场的免疫性规定适用于26 MHz至1 GHz的载波频率范围。射频场的信号应在载波频率上用1 kHz的稳定正弦信号进行调幅,调幅深度为80%。在没有声级计的情况下,未调制的射频场应具有10 V/m的均匀均方根电场强度。 6.6.5 此外,射频场的暴露测试还应覆盖1.4 GHz至2.0 GHz的频率范围,未调制时的均方根电场强度为3 V/m,用1 kHz的正弦波进行调幅,调幅深度为80%,以及大于2.0 GHz至2.7 GHz的频率范围,未调制时的均方根电场强度为1 V/m,用1 kHz的正弦波进行调幅,调幅深度为80%。如果声级计在大于指定场强的未调制、均方根电场强度下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应在使用说明书中说明适用的场强。
6.6.6 声级计对交流电源频率和射频场的免疫力应通过在麦克风上施加925 Hz的正弦声信号来验证。在没有交流电源频率或射频场的情况下,应调整声源以显示74 dB ± 1 dB的A加权声级,使用F时间加权或作为时间平均声级。如果声级计提供多个量程,声级应显示在最接近但不大于70 dB的量程上。如果声级计仅显示声暴露水平,则应通过应用方程(6)来计算相应的时间平均声级,以测量时间为准。
6.6.7 在存在或不存在交流电源频率或射频场的情况下,显示的声级之间的测量偏差不应超过1类声级计的±1 dB或2类声级计的±2.0 dB。
6.6.8 对于带有交流电源输入端口的Y组和Z组声级计,如果可用,还应在0.15 MHz至80 MHz的频率范围内验证对公共电源的射频共模干扰的免疫力。射频场应由1 kHz的正弦信号进行调幅,调幅深度为80%。在未调制的情况下,射频场的均方根电压应为10 V,当从一个具有150Ω输出阻抗的源发射时。对电源线上的快速瞬态的免疫力要求适用于具有2 kV峰值电压和5 kHz重复频率的信号,按照IEC 61000-6-2:2005表4的规定。IEC 61000-6-2:2005表4中给出的额外规定也适用于对电压骤降、电压中断和电压浪涌的免疫力。
6.6.9 对于带有信号或控制端口的Z组声级计,IEC 61000-6-2:2005表2中的要求适用于0.15 MHz至80 MHz频率范围内的射频共模干扰免疫力,未调制时的均方根电压为10 V。这些要求适用于任何连接声级计各部分之间的互连电缆长度超过3米的情况。对公共电源系统上的快速瞬态的免疫力要求适用于具有2 kV峰值电压和5 kHz重复频率的信号,按照IEC 61000-6-2:2005表2的规定。
6.6.10 如果声级计在说明书中指出符合本标准的规定,且在小于74 dB的声级下暴露于射频场,应按照6.6.6的规定,在所有适用的量程上,测量的声级与不存在射频场时显示的声级之间的偏差不应超过适用的接受限制,直到说明书中规定的较低声级。此要求适用于所有相关组的声级计的所有操作模式。在说明书中指出的较低声级,最近一 decibel 应适用于声级计的所有操作模式。
6.7 机械振动 与声级计一起使用的麦克风通常对机械振动很敏感。
对于电容式麦克风类型,通常对垂直于振膜平面方向的振动最敏感。使用说明书应向声级计用户提供有关如何最小化机械振动对声级计指示的声级影响的手段。使用说明书还应警告用户,声级计的机械振动可以在声级计的测量范围下限处的频率范围内显著影响指示的声级。
7 使用辅助设备的准备 7.1 声级计的制造商可以提供可选的扩展装置或电缆,用于安装在麦克风和前置放大器之间或前置放大器和声级计的其他组件之间。如果提供了这样的装置或电缆,使用说明书应详细说明在这种测量方式下需要应用到测量结果的校正。
7.2 使用说明书应说明当使用制造商提供的可选配件时对声级计电声性能的典型影响。数据应适用于所有相关特性的声级计,这些特性受到安装配件的影响。可选配件包括围绕麦克风安装的风罩或防雨装置。对于任何推荐使用的风罩类型,应提供数据,说明在无风条件下,配件对麦克风灵敏度、方向性响应和频率加权的典型影响。
7.3 如果安装了可选配件,使用说明书应指明声级计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规定,保持相同的性能类别。如果安装了可选配件后,声级计不符合原始性能类别的所有适用规定,使用说明书应指明声级计是否符合另一性能类别的所有规定,或者它不再符合1类或2类性能的任何规定。
7.4 如果提供了内部或外部带通滤波器用于声音压力信号的频谱分析,使用说明书应描述如何使用声级计测量过滤后的声音压力级。
7.5 使用说明书应提供有关连接制造商提供的辅助设备到声级计的详细信息,以及这些辅助设备对声级计电声特性的任何影响。
8 标记 8.1 符合本标准所有适用规定的声级计应在其上标记IEC参考编号和本标准适用的年份。标记应识别负责完整声级计技术规范的供应商。声级计上的标记应包括型号和序列号。符合本标准规范的声级计的性能类别可以标记在声级计上或显示在显示设备的屏幕上。
8.2 如果声级计由几个独立的单元组成,每个主要单元或组件应尽可能按照8.1的方式标记。
9 使用说明书 9.1 一般 每个符合本标准规范的声级计或等效仪器都应附带使用说明书。
a) 使用说明书应包含第4、5、6和7条中要求的所有信息。它还应包含9.2和9.3中要求的信息。 b) 如果声级计由几个独立的组件组成,应为形成完整声级计的组合提供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描述所有必要的组件及其相互影响。 c) 使用说明书应作为一份或多份可打印的文档提供。
9.2 操作指南 使用说明书应包含适用于声级计的以下操作信息:
9.2.1 一般 a) 声级计类型的描述,根据IEC/TC29的分类组X、Y或Z,以及根据本标准规范的性能类别1或2。如果适用,描述符合本标准规范的类别1或2性能的声级计配置。 b) 完整声级计及其正常操作模式的描述,包括风罩和相关设备(如适用)。描述应包括麦克风的安装方法以及附加项目的识别和安装风罩的程序。 c) 与完整声级计符合1类或2类性能规范的麦克风型号的描述。 d) 如果需要,声明声级计仅在安装了指定的扩展装置或电缆时,才符合方向性响应和频率加权的规范。 e) 多通道声级计的每个独立通道的特性和操作。 f) 如何最小化机械振动对指示声级的影响的建议,并警告机械振动可能在声级计的测量范围下限处的频率范围内显著影响指示的声级。
9.2.2 设计特性 a) 声级计能够在每个显示设备上测量的声学量的描述,例如时间加权声级、时间平均声级或声暴露水平,单独或组合,以及所有显示的缩写、字母符号和图标的解释。 b) 对于正常操作模式下的声级计,详细表格,作为声入射角和频率的函数,显示相对于参考方向的自由场响应与相应自由场响应的比较。 c) 符合本标准规范的频率加权的描述。 d) 提供的时间加权的描述。 e) 通过1 kHz时的下限和上限名义A加权声级来识别量程。 f) 量程控制的操作描述。 g) 所有显示设备描述,包括模式和数字显示的适用更新率。如果提供多个显示设备,请说明哪些符合本标准规范,哪些用于其他目的。 h) 在1 kHz时可以测量的A加权声级总范围,而不超过适用的接受限制。 i) 如果提供,每个量程上可以测量的C加权峰值声级的范围内。 j) 一种识别所有集成软件版本的方法。
9.2.3 电源 a) 对于由内部电池供电的声级计,接受的电池类型建议,以及在参考环境条件下,当安装满电电池时,正常模式操作的连续操作时间的标称值。 b) 确认电源足以使声级计按照本标准规范运行的方法。 c) 对于设计用于在超出标称电池寿命的持续时间内测量声级的电池供电声级计,描述使用外部电源操作声级计的方法。 d) 对于打算使用交流电源供电的声级计,指定电源的标称有效值电压和频率以及围绕标称值的接受限制。
9.2.4 在校准检查频率上的调整 a) 可以使用哪些声校准器型号来检查和维护声级计在参考环境条件下所需的指示。 b) 校准检查频率。 c) 检查程序和数据,用于调整声级计对推荐声校准器的响应。程序和数据适用于参考量程上的参考声压级和校准检查频率。
9.2.5 指示水平的校正 a) 分开的校正数据表和根据IEC 62585确定的相关扩展测量不确定度。 b) 在接近参考环境条件和IEC 62585中指定的频率和测试条件下,提供校正数据,以考虑来自仪器外壳的反射和绕过麦克风的衍射的典型影响。 c) 校正数据,用于考虑风罩对方向性响应和相对于参考方向或随机入射的相对频率加权响应的平均影响,如果适用。 d) 用于定期测试的校正数据,以确定当使用多频声校准器、比较耦合器或静电激励器(如使用说明书中推荐)来评估声学响应时,等效的自由场声级。
9.2.6 操作声级计 a) 参考方向。 b) 测量主要来自参考方向或随机入射的声音的程序,包括建议最小化仪器外壳和(如果存在)观察者的影响。 c) 测量低级声音的程序,考虑自发噪声的影响。 d) 在达到环境平衡并开启电源后,直到可以使用声级计测量声级的时间。 e) 测量声级时,在静态压力从65 kPa到85 kPa(不包括85 kPa)的位置或条件下使用的指导和程序。 f) 预设积分或积分时间间隔和设置当天时间的程序。 g) 测量时间平均声级和声暴露水平的最小和最大积分时间。 h) 保持功能的操作方法和清除保持显示的方法。 i) 用于测量时间平均声级、声暴露水平、最大时间加权声级和峰值声级的重置功能的操作方法。操作重置功能是否会清除过载指示。操作重置功能和重新启动测量之间的标称延迟时间。 j) 过载指示和低量程指示的操作和解释,以及清除指示的方法。 k) 用户可选择的阈值的性能和测量时间平均声级或声暴露水平的操作。 l) 将数字数据传输或下载到外部数据存储或显示设备的 方法,并识别完成这些任务的软件和硬件。 m) 对于允许连接接口或互连电缆的声级计,推荐典型电缆长度和类型(例如,屏蔽或非屏蔽),以及预期连接到电缆的设备的特性描述。 n) 对于电气输出,频率加权、正弦输出信号的均方根电压范围、输出的内部电阻以及建议的负载电阻范围。
9.2.7 配件 a) 描述在无风条件下将麦克风安装在推荐风罩、防雨装置或其他配件内对声级计相关特性的典型影响。相关特性包括方向性响应和频率加权。声明在安装这些配件时声级计符合的性能类别,或声明声级计不再符合1类或2类规范。 b) 应用到测量结果的校正或要遵循的程序,当在前置放大器的输出和声级计的其他组件之间放置可选的扩展装置或电缆时。 c) 使用声级计时配备带通滤波器的信息。 d) 连接制造商提供的辅助设备到声级计的信息,以及这些辅助设备对声级计特性的影响。
9.2 .8 环境条件变化的影响
a) 识别仅打算在受控环境条件下运行的声级计组件。 b) 静电放电对声级计操作的影响。如果由于静电放电而暂时降低或丧失性能或功能,使用说明书中应说明。对于需要用户内部访问进行维护的声级计,如果需要,说明防止静电放电损坏的预防措施。 c) 声明声级计符合本标准的基本规定,即对交流电源频率和射频场的所需免疫力。或者,如果适用,声明在所有适用量程上,声级计在小于74 dB的A加权或F时间加权声级下符合本标准对交流电源频率和射频场的规范。信息应指定相应的交流电源场频率。
9.3 测试信息 使用说明书应包含适用于声级计的以下测试信息:
a) 参考声压级。 b) 参考量程。 c) 与声级计一起使用的麦克风型号的麦克风参考点。 d) 对于显示的A加权声级(1)由校准多频声校准器产生的声音压力,(2)使用比较耦合器获得的指示,或(3)由静电激励器模拟的声音压力,提供校正数据以获得相当于自由场中平面正弦声波从参考方向入射或随机入射的响应的A加权声级。校正数据和相关扩展测量不确定度至少应为定期测试所需的频率提供。应识别声校准器、比较耦合器或静电激励器的型号,校正数据对其有效。
e) 用于确定相对频率加权随机入射响应的直接性指数。
f) 显示每个量程的上限和下限名义A加权声级的表格。至少应在31.5 Hz、1 kHz、4 kHz、8 kHz和12.5 kHz的频率下以表格形式显示A加权声级,对于1类声级计,以及在31.5 Hz、1 kHz、4 kHz和8 kHz的频率下,对于2类声级计。最好为声级计中所有可用的频率加权显示声级。
g) 对于每个指定频率,上限和下限名义A加权声级用于参考量程的线性工作范围,开始测试线性度偏差的起始点。在1 kHz时,起始点应是参考声压级。
h) 对于每个指定的麦克风型号,描述输入装置的电气设计目标和适用的接受限制,或用于将电信号插入麦克风前置放大器输入的方法。
i) 对于每个符合本标准规范的麦克风型号,当声级计放置在低级声场中时,预期最高自发噪声水平的A加权声级和时间加权声级,视情况而定。当使用指定的电输入装置或指定的方法替换麦克风并按规定方式终止时,也应说明预期的最高自发噪声水平。对于具有多个量程的声级计,应为最敏感的量程说明自发噪声水平。对于所有可用的频率加权,应说明自发噪声水平。时间平均声级的积分时间应说明,且至少为30秒。
j) 对于每个符合本标准规范的麦克风型号,麦克风上的最大声压级,以及声级计设计用于承受的最大峰到峰电压输入到前置放大器的输入。
k) 声级计符合本标准规范的最小和最大电源电压。
l) 声级计在环境条件变化后稳定所需的典型时间间隔。
m) 如果适用,未调制的均方根电场强度大于本标准规定的场强。
n) 产生最高射频发射水平的声级计的操作模式(S)和任何连接设备,以及在指定量程上产生相同或较低射频发射水平的声级计配置列表。
o) 具有最小免疫力的声级计的操作模式(S)和任何连接设备,以及相对于电磁场主要方向的声级计参考方向,以抵抗交流电源频率和射频场的影响。
附录A (资料性)
公差间隔、相应接受间隔和最大允许测量不确定度之间的关系
本标准与IEC/TC29的其他标准一样,采用ISO/IEC指南98-4《测量不确定度 - 第4部分:在合格评定中测量不确定度的作用》(等同于计量学指导委员会JCGM 106的指导文件)的指导方针,作为证明仪器符合本标准规定要求的基础。
ISO/IEC指南98-4将受保护的接受度描述为涉及公差间隔、接受间隔和测量不确定度。
为提高用户和测试实验室的清晰度,IEC/TC29采取了一种政策,即不明确说明围绕设计目标的公差限制,但如果需要,可以从规定的允许偏差的接受限制和相应的最大允许测量不确定度中确定,使用图A.1中的说明。
图A.1

• 公差间隔(TI)
• 接受间隔(AI)
• 最大允许测量不确定度的保护带(Umax)
• 下限接受限制(AL)
• 上限接受限制(AU)
• 下限公差限制(TL)
• 上限公差限制(TU)
图A.1-公差间隔、相应接受间隔和最大允许测量不确定度之间的关系
接受间隔的限制与接受间隔相关,而不是与最大允许测量不确定度的保护带相关。因此,测量偏差等于接受间隔的极限表明符合规范,同时确保测试实验室进行的测量不确定度不超过规定的特定最大允许不确定度。

  • 6
    点赞
  • 3
    收藏
    觉得还不错? 一键收藏
  • 打赏
    打赏
  • 0
    评论
评论
添加红包

请填写红包祝福语或标题

红包个数最小为10个

红包金额最低5元

当前余额3.43前往充值 >
需支付:10.00
成就一亿技术人!
领取后你会自动成为博主和红包主的粉丝 规则
hope_wisdom
发出的红包

打赏作者

慎独yfs

你的鼓励将是我创作的最大动力

¥1 ¥2 ¥4 ¥6 ¥10 ¥20
扫码支付:¥1
获取中
扫码支付

您的余额不足,请更换扫码支付或充值

打赏作者

实付
使用余额支付
点击重新获取
扫码支付
钱包余额 0

抵扣说明:

1.余额是钱包充值的虚拟货币,按照1:1的比例进行支付金额的抵扣。
2.余额无法直接购买下载,可以购买VIP、付费专栏及课程。

余额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