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主动放电与被动放电的定义,重点对主动放电进行说明。
1、什么是主动放电与被动放电
《GB/T 18488.1-2015》对主动放电与被动放电做出如下定义:
主动放电(active discharge)
当驱动电机控制器被切断电源,切入专门的放电回路之后,控制器支撑电容快速放电的过程。
被动放电(positive discharge)
当驱动电机控制器被切断电源后,不切入专门的放电回路之后,控制器支撑电容自然放电的过程。
2、为什么要主动放电
车辆在碰撞等紧急情况下,会有高压下电动作,然而电机控制器中存在电容等储能元件,当BMS下电之后,其内部可能仍然存在高压,会给车辆上的人员带来触电风险,电机控制器的电压需要在短时间内下降到60V以下。国家标准规定,下电后高压母线上的总能量应小于0.2焦耳。当对驱动电机控制器有被动放电要求时,驱动电机控制器支撑电容放电时间应不大于5min;当对驱动电机控制器有主动放电要求时,驱动电机控制器支撑电容放电时间应不超过3s。被动放电不依靠控制策略。
本单位的主动放电规范要求中提到,主动放电时间从高压继电器断开到放电至60V以下需小于300ms。如下图所示,主动放电时间约为200多ms:
3、主动放电的条件
1、母线电压大于等于 60V AND
2. 电驱动系统处于 Afterrun 或 Emergency Discharge 模式 AND
3. BMS 高压继电器状态为断开状态,即((BMS_BattRelaySts_Pos || BMS_BattRelaySts_Prechg)
& BMS_BattRelaySts_Neg)= 0 AND
4. VCU 高压继电器连接命令为断开连接,即 VCU_HV_PowerReq=0 /2AND
5. VCU 硬件使能状态为高电平 AND
6. 充电状态标志为未充电,即 BMS_ChgWireConnectStsDisp=0x0 AND
7. 电机转速小于等于 800rpm AND
8. 电驱动系统无影响主动放电功能的故障 AND
9. 此 KL15 CYCLE 内,上一次连续放电时间小于等于 5s(若此次为初次进入放电,则上一次
连续放电时间默认为 0)
注:只要放电条件满足,可在一个 KL15 CYCLE 内多次进入主动放电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