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的类型
1、按照项目的范围划分
- 项目总承包合同
- 业主 -> 一个承包方。只有一个承包方,但是可以签订多份合同【与一个承包商】。适用于经验丰富、技术实力雄厚且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强的卖方。
- 项目单项承包合同
- 业主 -> 多个承包方。每个承包商只承包项目中一项或几项内容,可以签订多份合同【与不同的承包商】。适用于业主的组织管理能力强。
- 项目分包合同
- 业主 -> 总承包商 -> 多个分包商。若分包的项目出现问题,业主既可以要求总承包方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分包方承担责任。
- 订立分包合同应满足五个条件:
- 经过买方/业主的认可;
- 分包的部分必须是项目非主体工作;
- 只能分包部分项目,而不能转包整个项目;
- 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 分包方不能再吃分包。
2、按照项目付款方式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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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合同(Fixed-Price Contract)【卖方承担风险最大;工作范围明确】
- 固定总价合同(Firm Fixed Price, FFP)
- 最常用,固定总价,成本增加都有卖方承担
- 总价加激励费用合同(Fixed Price Incentive, FPIF)
- 固定总价+价格上限,卖方必须完成工作,并承担高于上限的全部成本
- 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合同(Fixed Price with Economic Price Adjustment, FP-EPA)
- 适用于卖方履约要跨越相当周期,根据条件确定合同价格
- 订购单
- 适用于大量采购标准化产品时使用,单边合同
- 固定总价合同(Firm Fixed Price, F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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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补偿合同(Cost-Reimbursable)【买方成本风险最大;工作范围不清楚】
- 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Cost Plus Fixed Fee, CPFF)
- 卖方花费成本【实报实销】+利润【固定】
- 成本加激励费用合同(Cost Plus Incentive Fee, CPIF)
- 合同内容:目标成本10万元,目标费用1万元,分摊比例60:40
- A项目:目标成本8万元,目标费用1万元,卖方得到的付款为:目标成本+目标费用-买方应享受的成本节约
- 即:10+1-(11-9)*0.4=9.8万元,卖方利润9.8-8=1.8万元
- B项目:目标成本13万元,目标费用1万元,卖方得到的付款为:目标成本+目标费用+买方应分摊的成本超支
- 即:10+1+(14-11)*0.4=12.8万元,卖方利润13-12.8=-0.2
- A项目:目标成本8万元,目标费用1万元,卖方得到的付款为:目标成本+目标费用-买方应享受的成本节约
- 合同内容:目标成本10万元,目标费用1万元,分摊比例60:40
- 成本加奖励费用合同(Cost Plus Award Fee, CPAF)
- 卖方花费成本【实报实销】+利润【买方的主观感觉】
- 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Cost Plus Fixed Fee, CP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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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料合同(Time and Material, T&M)【双方承担风险;工作范围不清楚,但工作不复杂】
- 又称单价合同,指按项目工作所花费的实际工时数和材料数,按事先确定的工时费用标准和单位材料费用标准进行付款。
- 买方承担工作量变动的风险,卖方承担单价风险
- 适用于工作性质清楚,工作范围比较明确,但具体工作量无法确定的项目。在金额小、工期短、不复杂的项目上可以有效使用。
二、合同管理过程
合同管理过程包括:合同签订管理、合同履行管理、合同变更管理、合同档案管理、合同违约索赔管理。
- 合同履行管理
- 对于争议事项,解决方法:谈判(协商)、调节、仲裁、诉讼
- 如果约定了仲裁,且约定了仲裁裁决的终局性,就不能向法院诉讼。
- 合同违约索赔管理
- 分类:按索赔的目的分为,工期索赔、费用索赔
- 若是不可预见情况发生,卖方可能得到延长工期,但得不到费用补偿
- 若买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应给卖方延长工期,还应给予费用补偿
- 项目发生索赔事件后,监理工程师调节 -> 政府建设主管机构调节 -> 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调节或仲裁
- 索赔的流程
- 提出索赔要求 -> 报送索赔材料 -> 监理工程师的答复 -> 监理工程师预期答复后果 -> 持续索赔 -> 仲裁与诉讼 (注:每个过程有28天的节点)
- 分类:按索赔的目的分为,工期索赔、费用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