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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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这个原则指出,一个类应该只负责一项职责。换句话说,一个类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这样可以使代码更加可维护和可扩展,因为如果一个类负责的职责过多,当需要修改其中一个职责时,就可能影响到其它职责的代码,导致代码变得复杂难以维护。单一职责原则的实现可以通过将一个类拆分成多个类,每个类都只负责一个职责。
2、开放封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
这个原则指出,一个类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封闭。换句话说,我们应该能够在不修改现有代码的情况下扩展一个类的功能。这样可以使代码更加健壮和可维护,因为当需要添加新功能时,我们不需要修改现有代码,只需要添加新的代码即可。开放封闭原则的实现可以通过使用抽象类和接口来定义公共的行为,然后通过继承和实现来扩展这些行为。
3、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这个原则指出,子类应该可以替换它们的父类,并且在不影响程序正确性的前提下使用。换句话说,子类应该能够完全替代父类的行为,而不会影响程序的正确性和预期行为。这样可以使代码更加灵活和可扩展,因为当需要添加新功能时,我们可以通过添加新的子类来扩展程序的行为,而不需要修改现有代码。里氏替换原则的实现可以通过使用抽象类和接口来定义公共的行为,并确保子类实现这些行为时不会产生副作用。
4、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这个原则指出,一个类不应该强制实现它不需要的方法。换句话说,我们应该将一个大接口拆分成多个小接口,每个接口只定义一个职责。这样可以使代码更加可扩展和灵活,因为当我们需要添加新的功能时,我们只需要实现需要的接口即可。
5、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
这个原则指出,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而是应该依赖于抽象。换句话说,我们应该通过抽象来解耦不同层次的模块,从而使系统更加灵活和可扩展。
6、迪米特法则(Law of Demeter):
这个原则也被称为最少知识原则(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指出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有最少的了解。换句话说,一个对象不应该直接与其他对象交互,而是应该通过一个中间对象来进行交互。这样可以使系统更加松耦合,从而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
7、好莱坞原则(Hollywood Principle):
这个原则指出,不要调用我们,我们会调用你。换句话说,高层模块应该控制低层模块的调用,而不是低层模块控制高层模块的调用。这样可以使系统更加灵活和可扩展,从而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