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使用matlab
桌面基础知识
启动 MATLAB 时,桌面将以其默认布局显示。
桌面包括以下面板:
- 当前文件夹 — 访问您的文件。
- 命令窗口 — 在命令行中输入命令,由提示符 () 指示。>>
- 工作区 — 浏览从文件创建或导入的数据。
命令窗口:在 MATLAB 中工作时,您需要发出创建变量和调用函数的命令。
例如,通过在命令行中键入以下语句来创建一个名为的变量:a
a=1
MATLAB 将变量添加到工作区,并在命令窗口中显示结果。a
a =
1
再创建几个变量。
b=2
b =
2
c=a+b
c =
3
d = cos(a)
d =
0.5403
如果未指定输出变量,MATLAB 将使用变量 (答案的缩写)来存储计算结果。ans
sin(a)
ans =
0.8415
如果以分号结束语句,MATLAB 将执行计算,但禁止在命令窗口中显示输出。
e = a*b;
只算出e的值,但未显示出来
您可以通过按向上和向下箭头键↑和↓来调用以前的命令。在空命令行处或在键入命令的前几个字符后按箭头键。例如,要重新调用该命令,请键入 ,然后按向上箭头键。b = 2b
如图按上箭头会出现之前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