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或其股东因为运营、周转资金、贷款担保纠纷案件等许多要素,经常会深陷没法按期偿还债务而被冻结股权的艰辛处境中。这时运用原有資源、存量资金通常没法解决迫在眉睫,通常会根据引进看中公司市场前景、期待根据公司增资入股投资方法变成公司股东的第三方,并运用新增加的资产或資源做大做强全局性。殊不知,做为申请办理冻结股权的债务人一方,因为公司增资而接到股权稀释液的危害,大多数状况下本身权益会接到危害。那麼,请问:公司股权被冻结后,还能不能进行增资扩股呢?文中融合不仅有的司法案例和对股权冻结后公司增资所提供的多种危害的提炼出和剖析,望能给阅读者提供一些策略和启迪。
一.股权冻结后增资扩股究竟会提供什么危害? 在起诉环节或实行环节中,冻结做为常见的保护方法,乃保护债务人实行为名所述债务之完成,限定借款人针对实行担保物之支配权之实行个人行为,而股权冻结的基本目标是保证债务人行驶借款人财产权的追诉权。 由此可见,股权冻结便是维护债务人的有关利益。根据股权冻结能做到限定被冻结股权的出让、质押贷款等处分行为,限定股利支付率请求权、剩下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支配权,针对被冻结股权的公司及股东导致震慑,根据公示公告向不特殊第三人告之买卖隐患等实际效果。那股权冻结后增资扩股究竟会提供什么危害? 最先从股权使用价值或是股权资产总额上而言,一般来说,公司股权被冻结期内开展增资扩股,因为总市值的提高而造成本来被冻结的股权占比会相对应降低,进而难以避免的会使被冻结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