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就喜欢把“不变式”叫“固定规则”,不行吗

DDD领域驱动设计批评文集

做强化自测题获得“软件方法建模师”称号

《软件方法》各章合集


(匿)2024-6-28 15:52

这篇文章把不变式叫做固定规则,被您批评了。我想请教一下什么时候可以用不同的译法?像您的软件方法用涉众,其他地方可能用干系人或者利益相关者。

(补注:我的批评内容在这里:《你的医书是假的!》,被批评的文章是这篇:《DDD诊所》

UMLChina潘加宇

如果是掌握了足够多的资料并且经过慎重考虑之后的决定,我觉得应该给予尊重。

但是《DDD诊所》中大量的“固定规则”是怎么来的呢?

从各方面拼凑的信息来推测,其中脉络可能是这样的:

(1)《DDD诊所》的“固定规则”来自《领域驱动设计》人邮译本的译法。

(2)《DDD诊所》的作者并未意识到把Invariant译为“固定规则”是非常罕见的(我见过的是独此一家)。

(3)《领域驱动设计》人邮译本的译者,翻译过的书很多且范围颇广,看起来更像是一名专业译者,并非一名软件架构师兼职翻译和自己工作相关的书。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去当当或者中国国家图书馆的网站搜一下。

由此推测,译者把Invariant译为“固定规则”,并非掌握了足够多的资料并且经过慎重考虑之后的决定。

**********

我认为(3)没问题,译者翻译拿钱恰饭,差不多就可以了。

问题在于(2),文章作者没有安装过滤器,译者怎么写就照搬。

如果是自己发个感想,爱怎么写怎么写,但如果是冲着传道授业去的,或者被别人推着往哪个方向去,还是应该多看些东西,考虑得全面一些。

**********

再说“涉众”。

Stakeholder最早指的是"有筹码的人","a person who holds the stake or stakes in a bet"。

"干系人"是的译法比“涉众”更早而且一直在使用,特别是在项目管理中。

我选择"涉众",一开始是跟随2000年Rational中国公司出的RUP中文版。如果是孤例,我可能后来就会放弃使用这个词。实际上,把Stakeholder叫“涉众”的书和文章也不少,所以我就一直沿用下来了。毕竟"涉众"比"干系人"少一个字,而且两个字都是四声,似乎更响亮,在记忆上有优势。

选择用“涉众”是经过了慎重考虑的,当然,选择“干系人”也没问题。

类似的还有Actor,我翻译为“执行者”,也给出了充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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