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量的命名
1.命名规则
(1)必须以字母或下划线开头。
(2)只能是字母、数字及下划线。
(3)不能与其他变量和方法重名(同一个作用域内)。
(4)不能使用关键字。
(1)变量名应尽可能地有意义。
(2)变量名应尽可能使用英文。
(3)选择对应的命名法则。
(1)Camel(驼峰)
首个单词的首字母小写,其余单词的首字母大写。如(myValue)
(2)Pascal(帕斯卡)
常用于方法、类、属性。
每个单词的第一个首字母都大写。如(MyValue)
如果是缩写则全部由每个单词的首字母大写组成。如(AMD)
常量的命名规则与变量基本一致,但是常量在实际使用中常用以下方式与变量的命名做区分。
(1)命名规则
每个单词的全部字母都大写,单词之间通过下划线隔开。如(Read_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