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潘金莲》读后感

      《我不是潘金莲》这本书是在一家旧书店里面淘的,在返程的车上就已经看得差不多了,回宿舍后又花了一点点时间一口气看完了,整本书花了不到两个小时,算得上速战速决!这本书的作者刘震云的大名可谓如雷贯耳,他的很多作品都被搬上了荧屏,像《手机》《1942》《一句顶一万句》《一地鸡毛》等等。刘震云长得好像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但是一开口才发现是一个蔫坏蔫坏的老头,他总是眯缝着狡黠的小眼睛,看似温和的话中往往暗藏玄机,具有四两拨千斤的能量,轻易就能把别人噎得无力反驳。他的小说和他说话的风格如出一辙,充满着谐谑狂欢、流畅幽默的句子,时不时蹦出的几句反讽,回过味来总能让人心悦诚服地会心一笑。小说中丰富而荒诞的人物和情节设定,看的时候总能让人在脑海中构造起电影化的画面,是一种非常丝滑的阅读体验。刚读完《我不是潘金莲》,趁着余兴未消,一起来回味一下。

        这本小说讲的是一个农村妇女李雪莲和丈夫秦玉河,为了既能分房子也能生二胎,就想出了一个鬼点子:假离婚。不料,老天给李雪莲开了个大大的玩笑,半年后,孩子是生下来了,但是丈夫也跟别的女人结婚了。这下好了,弄假成真了,是可忍,孰不可忍?李雪莲决定报复秦玉河。一开始她想的是杀了秦玉河,一了百了。后来在一个管厕所的妇女的劝导下,李雪莲决定告秦玉河。

原来惩罚一个人,有比杀了他更好的办法。把人杀了,事情还是稀里糊涂;闹他个天翻地覆,闹他个妻离子散,却能把颠倒的事情再颠倒过来。不是为了颠倒这件事,是为了颠倒事里被颠倒的理。

       李雪莲于是开始了漫漫告状路。她先去找了法官王公道,跟他攀起了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希望他能判决她和秦玉河是假离婚,并让秦玉河跟自己复婚,然后再离婚。王公道认为离婚证是真的,那这个离婚就是真的,不管它到底是不是真的。于是,王公道判了李玉莲败诉。李玉莲不服气,去找了法院的专员董宪法,而且在找董宪法之前还先往他家背了一包袱棉花和两只老母鸡。李玉莲觉得董宪法是王公道的领导,他得把王公道判错的案子扳回来。这个董宪法才不想趟这趟浑水呢,于是跟李雪莲一番唇枪舌剑后恼了,撂下一句:刁民,滚!扬长而去。李雪莲气不过董宪法骂她,于是到“松鹤大酒店”门口拦下了刚给退休老院长过完生日的法院院长荀正义,状告董宪法。荀正义这个人清醒时很谨慎,喝大了容易脾气暴躁。他对李雪莲的胡搅蛮缠很恼火,于是也撂下一句“刁民,滚!”跟董宪法骂得一模一样!李雪莲于是隔天来到县政府大门口,当街拦下了县长史为民的车,跪倒在地,高举“冤”字纸牌,这次李雪莲要告的人依次是法院院长荀正义,法院专委董宪法,法官王公道,前夫秦玉河还有李雪莲她自己。此时,县长史为民正着急着给人剪彩呢,哪有心思管李雪莲这档子事。于是下车谎称自己是县长秘书,以去县政府帮李雪莲找县长为由,溜之大吉。李雪莲无奈只能带着“冤”字纸牌到了市政府门口,在那里静坐了三天。市长蔡富邦出差回来后,大为光火。现在市里正在申请“精神文明城市”,如果被来验收的领导小组知道了这件事,那这个“精神文明城市”不得告吹。于是市长蔡富邦叫人把李雪莲弄走,有什么事后面再说。谁知市长的命令传到下面就变了味,几个警察以“扰乱社会秩序罪”,把李雪莲关进了拘留所。

      七天之后,李雪莲从拘留所里放了出来,她气不过,想找一直对自己有意思的杀猪佬老胡帮她杀人,从市长蔡富邦到前夫秦玉河一个不留。奈何老胡虽然馋李玉莲的身子,但这活他实在干不了。李雪莲自己也想通了,决定不告了,因为本来想着折腾别人,到头来却折腾了自己。不过,官司是可以不打了,但她还是想给自己一个交代。她现在只需要前夫秦玉河的一句话,证明当初是假离婚。她无法将真相证明给别人,只能证明给自己。于是,她去找了前夫秦玉河。此时秦玉河正跟几个朋友在喝酒,看到李雪莲也是气不打一处来,他们之间离婚本是私事,现在闹得人尽皆知,鸡飞狗跳。也许是怄气,也许也想让李雪莲尝尝被报复的滋味,秦玉河一口咬定当时就是真离婚。不仅如此,秦玉河还随口骂李雪莲是潘金莲。这下好了,旧的“冤屈”还没洗刷干净,又添新的。“好事不出门,坏事行千里”,她李雪莲是潘金莲这件事马上就要传遍整个县,整个市了,这让她怎么开始新生活,谁会愿意找一个潘金莲呢?没办法,逼上梁山了,李雪莲只能选择继续告,这次她不仅要证明当初是假离婚,更要紧的是要证明自己不是潘金莲!

     李雪莲重拾告状的决心,但问题是,市里能找的人都找了,能得罪的人也都得罪了一遍。没办法,她决定越级上访,直接“上皇城告御状”!此时北京正在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李雪莲阴差阳错地跟着代表们的大巴车竟然混进了人民大会堂。不过还是被当成恐怖分子抓了。好在被一个领导关注到了。这个领导就在李玉莲他们省开讨论会的时候提了这个事:

...她不到人民大会堂告状,还能去哪里?还能去联合国吗?是谁把她逼到大会堂的?不是我们共产党人,仍然是那些喝着劳动人民的血,又骑到劳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人......这样当官做老爷的人,我们要得要不得呀?

       领导一番慷慨激昂的话,让坐在一旁的省长储清廉吓出了一身冷汗。会议结束后,省长坐立不安,彻夜难眠,最后乾纲独断,“他们把事情搞到这种程度,给全省抹黑,向省委建议,把他们全撤了”。就这样,因为一个农村妇女的离婚问题,居然把从市长、县长到法院领导一锅端了!

                                        冯小刚导演《我不是潘金莲》电影剧照

       李雪莲的告状之路就这样持续了20年,她现在成了县里、市里的重点“关照对象”,哪个领导都害怕她再来那么一出,指不定什么时候自己也会跟前人一样稀里糊涂就被撸下来了。这20年里,李雪莲每到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时候就想着往北京跑,县里、市里就得派人盯梢,千方百计阻止李雪莲。哎,或许现在告状对于李雪莲来说性质已经变了,不再是为了自证清白,它已经成为生活的一部分,成了活着的意义。仿佛是一种信念,但更像是一种执念。

        今年原本李雪莲是不打算再告了,因为她养的一只老牛临死前告诉她是告不赢的。但是,各级领导们估计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不相信李雪莲怎么就突然“迷途知返”。于是从法院院长王公道(只有他一个人在当年李雪莲的闹剧中“幸存”下来),到新县长郑重再到新市长马文彬轮番上场,和李雪莲“谈心”。怎料,他们这次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成功让李雪莲告状的心死灰复燃。没办法,劝是劝不动了,只能故技重施,派“重兵”守在李雪莲的屋外,看着她,至少也拖过来全国人大的这几天。

      李雪莲于是又开始了和这些人的斗智斗勇。她在从小就喜欢自己的老同学赵大头的帮助下,成功逃出“包围圈”。一路上赵大头不断开导李雪莲,终于让她又放下了告状的想法。两人白天游山玩水,晚上缠绵悱恻,李玉莲好像焕发了人生第二春。他们约定回去就结婚。不过,令李玉莲万万没想到的是,赵大头竟然是政府安插在自己身边的“间谍”。原来赵大头早已跟法院的专委贾聪明搭上线了,赵大头答应帮贾聪明说服李玉莲这块顽石,作为回报,贾聪明应该帮助赵大头的儿子转正。当然,贾聪明如此卖力,自然有他自己的小九九,帮领导解决了难题,自己升法院副院长的愿望不就顺理成章实现了吗。李玉莲无意中听到赵大头和贾聪明的“交易”,彻底恼怒了,以前被污蔑为潘金莲,现在让赵大头得逞,失了身,真成了潘金莲!这口气咽不下,这次她一定要告到底。

       贾聪明弄巧成拙,被领导劈头盖脸一顿臭骂。没办法,县长郑重让法院院长王公道和公安局长带着一群人,上北京,无论如何要截住李玉莲,不能让在在两会期间胡闹!而李玉莲这边呢,紧赶慢赶,却病倒在中途,等她到了北京,两会快开完了,恰巧也是在这时王公道他们也找到了李雪莲,并给她带来了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前夫秦玉河出车祸死了“!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李雪莲告状,秦玉河是根,现在根没了,她就没有折腾的理由了。别人都在乐,只有李雪莲放声大哭。秦玉河死了,那李雪莲这20年的努力就打了水漂了,她无法接受,心灰意冷决定自杀。正当她把脖子套进挂在桃树上的绳子时,桃园的主人出来抱住了她的双腿。不是劝李雪莲不要自杀,而是劝她要死就到对面的桃园,要霍霍就去霍霍自己的对头。这一句话,反而把李雪莲逗乐了。那一刻,我觉得或许李雪莲释然了,在秦玉河这棵树上,她吊了20年,如今树都死了,她还有什么理由不放手!

       

        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我的心情是愉悦顺畅的,因为幽默的语言,精彩的情节总是引人入胜的。合上书页,反刍回味的时候,才渐渐觉出一点悲凉和无奈。

       我想对很多人来说,这本书最大的亮点并不是李雪莲的坎坷告状路,而是书中刻画的政府官员的群像,从这个角度上说,这本书也可以称得上是一部“官场现形记”。这边我并不想就书中某个官员的行为进行评头论足,因为驱利和利己是每个人的天性,不是穿上官服就能镇压得了的,因此个体采取最有利于自己的行为是人之常情。

      或许在整个故事中我们会为李雪莲艰难的自证路而感到心酸,也会佩服她认死理,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那股轴劲。但抛开这些朴素的情感,我们不得不承认,在整个事件中,其实李雪莲并不占理。她为达目的假离婚本身就存在欺骗行为,不应该受到法律保护,所以法官王公道判她败诉是合情合理的。我觉得李雪莲的事之所以会“蚂蚁变成大象,芝麻变成西瓜”掀起腥风血雨,最大的问题在于各级领导的态度不够坚决,给李雪莲造成了当官不为民做主的感受。面对李雪莲这种民事婚姻纠纷,各级领导完全可以耐心疏导然后坚决告诉她需要走正规的法律程序解决,如果低级法院判你败诉,你不服就往高一级法院告。李雪莲本来就不对,要告就让她告嘛,怕什么!但是书中看到的是各级官员怕上级责难,怕丢掉乌纱帽,反而围着李雪莲转,把她当菩萨供着,有理也变成没理的了。这其实也反应了当今社会的官场潜规则------大官压小官,官员办事眼睛不是朝下看普通大众,而是盯着上级,所有工作的重心不是为老百姓谋福利讨公道,而是只为领导满意。所以院长怕县长、县长怕市长、市长怕首长,李雪莲告御状打到了他们的七寸,首长一句话,就可以将一群人贬为庶民,这是何等的威慑力!另外连李雪莲这样的农村妇女都知道遇事先找领导而不是走正规渠道,攀点亲戚,带点土特产更好办事,这难道不值得反思吗?这不是恰恰反应了领导意志往往可以在事实上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怪现象吗?领导高官的一句话甚至可以超越司法程序,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问题,这是人治还是法治?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当官也有当官的难处,遇到像李雪莲这样有自己的一套是非判断标准,死轴死轴的法盲,确实很棘手!跟她讲道理、讲法律无异于对牛弹琴,也不能对她动粗的,来硬的。于是就只能惹不起躲得起,想尽一切办法防着她胡闹。这也提醒了我们要更加注重执法的方式、提高执法水平,同时要更加关注普法的重要性。只有提高全民的法律素养,才能从根上避免李雪莲事件发生。不然走了一个李雪莲,还会有王雪莲、张雪莲,何时是个头。任重而道远,吾辈当自强!


【经典语录】

01、俗话说得好,一个人撒米,一千个人在后面拾,还是拾不干净。

02、什么叫腐败?腐败并不仅仅是贪赃枉法、贪污受贿和玩女人。最大的腐败,是身在其位不谋其政。比这更腐败的,是像刁成信这样的人,身在其位在谋反政。更大的腐败是,刁成信明明在谋反政,你还奈何不了他。

03、世界上有一个人承认她是对的,她就从此偃旗息鼓,过去受过的委屈也不再提起。李雪莲无法将真相证明给别人,只能证明给自己。就此了结既是为了了结过去,也是为了开辟未来。

04、一粒葡萄,三十多只猴子在争,葡萄只能扔给一只猴子;葡萄不松手,三十多只猴子都围着你转;葡萄一丢手,丢到一只猴子嘴里,其他猴子会一一哄而上;吃到葡萄的那只猴子,也会翻脸不认人。现在的人都短,搞政治也跟做买卖一样,皆一把一节。而葡萄留在自己手里,还不单能容猴子围着你转,而更大的益处是,这些猴子不会干转,或多或少,总会给你献个寿桃。

05、代表团自个儿在一起开会,跟领导人参加又不一样了。大家都在一个省工作,相互都熟,再由指定的发言者正襟危坐,说些冠冕堂皇的话,马上会显得做作。

06、许多人栽跟头,没栽在“大”字上,皆栽在“小”字上。或者,没领会‘小’字的深意。

07、老贾知道这是桩难缠的案子,比案子更难缠的,是告状的人;比人更难缠的是,一眼就能看出来,这妇女不懂法律程序;而把一整套法律程序讲清楚,比断一件案子还难。

08、这么小的事,怎么就搞到大会堂了呢?是她要把小事故故意搞大吗?不,是我们的各级政府,政府的各级官员,并没有把人民的冷暖痛苦放在心上,层层不管,层层推诿,层层刁难;也像我现在的发言一样,人家也是逼上梁上。一粒芝麻,就这样变成了西瓜;一个蚂蚁,就这样变成了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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