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态成员静态成员函数/变量、单例模式
静态成员变量和静态成员函数 是属于类,不是属于对象。
非静态成员变量和非静态成员函数,是属于对象的,如果没有实例化对象,那么他们是不存在的。
所以调用静态成员函数时,既可以使用 类名::静态成员函数 的方式来调用,也可以使用对象.静态成员函数函数 的方式来调用。
this是指向对象的,没有把类实例化成对象的话,是没有this指针的,所以,在静态成员函数的定义中,不能使用this指针。
非静态成员变量属于对象,不属于类,没有实例化对象,就不存在非静态成员变量。静态成员变量是在编译阶段生成,而非静态成员变量是在运行时生成。
静态成员函数属于类,没有this指针,所以它不能对非静态成员变量直接进行操作,但是静态成员函数可以调用非静态成员函数(非静态成员函数虽然可以操作静态成员变量,但是应该禁止),
例如单例模式的公共接口静态成员函数Instance()
就可以调用所有成员函数。
即,静态成员函数可以被类直接调用,也可以被对象来调用。非静态成员函数既可以被静态成员函数调用,也可以被非静态成员函数调用。
对于单例模式,是把类A的构造函数私有化,然后私有化一个静态对象static A a;并提供一个公有的静态函数static A *Instance(){return a;}
,该函数返回值为静态A对象a。
class A{
public:
static A &Instance(){ //引用类型,在外部调用其他public函数方法 A::Instance().func();
return a;
}
//static A *Instance(){ //指针类型,在外部调用其他public函数方法 A::Instance()->func();
// return a;
//}
void func(){
std::cout<<"调用func()";
}
private:
A();
A(const A &);
A& operator=(const A&);
static A a;
};
这样在外部就只能使用A::Instance()
来调用成员函数,并且只能这样调用,返回的是类A的静态对象a,这样就能保证只有一个实例。
如果要调用类A的非静态函数func(),可以使用A::Instance()->fu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