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转融通
转融通业务是指由银行、基金和保险公司等机构提供资金和证券,为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提供资金和证券来源,证券公司则作为中介将这些资金和证券提供给融资融券客户。转融通包括转融券业务和转融资业务两部分。
转融通的意义
转融通制度是融资融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融资融券业务的延伸。转融通业务主要意义包括:
- 转融通业务将拓宽融资融券业务的资金和证券来源。对于证券公司而言,转融通业务将刺激融资融券业务总量的增长。
- 转融通业务制度,意味着融资融券业务将采取集中授信的专业模式,即证券公司通过专门的金融机构:证券金融公司进行融资融券。
- 推出转融通有助于券商回归融资融券中介服务职能。融资融券本质上是为投资者提供资金、证券转融通的中介服务,券商用于融资融券的资金、证券可以不是自有资金、证券,而是基本来自外部资金、证券,券商回归中介服务本色。
- 推出转融通有利于培育长期投资理念、促进机构投资者发展。目前我国各类机构投资者如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等持股市值占市场流通市值的 40%以上。转融通机制推出后,这些机构可以长期持有证券的一部分参与转融通,不需要出售证券就可以增加收益来源,这将大大强化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理念。
- 增加蓝筹股的流动性:在融资融券试点过程中,其标的证券范围确定为上证 50 指数成份股和深证成指成份股,待转融通之后,标的证券范围扩大,基金和保险公司等机构持有的蓝筹股底仓可通过证券金融公司“出借”,银行、基金和保险公司等机构的富余资金,也能够为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提供资金新来源。这将大大提高蓝筹股的流动性。
转融通的发展历程
在欧美等成熟市场,融资融券所需的资金或股票,大多不是券商自己的,绝大多数时候,券商只提供一个平台,至多提供一个担保服务。目前我国所推行的“以券商自有资金和证券”开展的融资融券,充其量算是个小规模的试点而已,融资融券目前的运营状态推动了转融通体制的出台,融资和融券的比例极不协调。
2011年8月19日,证监会发布《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1年7月,证金公司发布《转融通业务试点操作方案V1.0》,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1年10月28日,证监会正式发布《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2012年3月,证金公司发布《转融通业务试点操作方案V2.0》。
业务模式
转融通业务是以证券金融公司为业务核心,以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及机构股东等为参与方的业务。
机构客户将闲置的证券出借(证金公司为对手方),到期收到归还的证券、借券费用及相应权益补偿。让闲置证券像闲置资金一样,通过证券出借生息。通过证券出借,在原有持股收益不变的前提下,获得额外利息收益,实现存量股票资产的盘活与低风险增值,并活跃标的股票的交易量。
- 证金公司
证券金融公司的主要职责是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提供资金和证券,在开展转融通业务时,其资金和证券的来源如下:- 自有资金和证券;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业务平台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 通过证券金融公司的业务平台融入的资金;
- 依法筹集的其他资金和证券。
证券金融公司是根据国务院决定设立的股份制有限公司,它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职责是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并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运行情况进行监控。
证券金融公司是由股东货币出资注册(注册资金不少于 60 亿)成立的股份制公司,其资金来源可以是注册的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融入的资金、也可以是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等;证券的来源可以是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证券、向出借人融入的证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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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登公司
中登结算公司在转融通业务中的职责:- 证券金融公司和证券公司的账户开立和资料变更;
- 通过保证金管理系统,管理证券公司的保证金业务;
- 证券和资金的登记过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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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根据融资融券业务需要:- 在允许的额度范围内从证券金融公司申请借入证券、借入资金;
- 代理机构股东将证券借给证券金融公司;
- 自营或衍生品部门的证券借给证券金融公司。
证券公司在从事融资融券业务过程中,其自有资金和证券有限,往往不能满足投资者的需要,证券公司在此情况下需要从银行或专门设立的证券金融公司借入资金或借入证券,从而形成授信主体的转融通机制。
在欧美等融资融券发达的英美国家,证券公司借款或借券一般通过市场化的手段直接从银行等机构筹集,而在亚洲的日本台湾等,由于金融市场欠发达,政府通过设立专门的证券金融公司,向需要资金和证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融通。
在我国目前的转融通机制下,证券金融公司处于排他的垄断地位,证券公司不能直接向银行和保险机构等融取证券,其他机构的证券出借都需要通过证券金融公司转借个证券公司,是转融通体系中证券和资金的中转曲扭。
在转融通的授信模式上,采用了日本等采取的集中授信模式,由证券金融公司对借入人(证券公司)进行征信和授信,并在转融通担保上,采取其他国家普遍采用的保证金制度,在一家证券金融公司的垄断下,严格控制资金和证券通过信用交易的倍增效应,证券公司的保证金作为一种信托财产,在转融通债务关系解除前,证券金融公司享有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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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投资者
在交易所有独立交易单元的机构投资者,可使用独立交易单元申报借出证券;在交易所没有独立交易单元的机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公司的交易单元代理申报融出证券。
交易对手方
转融通业务的核心是证券金融公司,所以出借人和借入人都是针对证券金融公司而言的。
出借人:
是指不存在被禁止或限制进入证券市场、参与转融通证券融出业务的情形的机构投资者。
目前规定以下几类机构可以申请出借业务: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投资基金、保险机构、信托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组合、企业年金计划、其他法人机构投资者、境内合伙企业、非法人创业投资企业。 (PS:本次被讨伐的就是通过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出借限售股)
出借人参与出借证券的方式分以下两种:
1.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在证券交易所有独立交易单元的机构投资者,可使用独立交易单元参与报价与交易,直接申报融出证券;
2.在证券交易所没有独立交易单元的一般机构投资者,可委托为其办理指定交易或证券托管服务的证券公司参与报价与交易,通过证券公司的交易单元代理申报融出证券。
出借人的资格获取采取审核制,对于直接申报(指上面所说的有独立交易单元)的出借申请人由证券金融公司审核材料、签署合同生效;对于通过证券公司代理申报(指上面所说的无独立交易单元)的申请人由证券公司初审、签署合同,证券金融公司复核、业务合同签署生效。生效后即成为合格出借人。
借入人:
借入人指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并符合证券金融公司认定的其他条件的证券公司。借入人资格由符合上述条件的证券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要求的申请材料由证券金融公司进行审核、办理征信授信、签署合同后获得借入资格,成为合格借入人。
借入人授信额度:
借入人资格申请过程中,证券金融公司审核通过借入人材料后有一个征信授信的过程,所谓征信授信是指按要求对借入人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和调整对借入人的授信额度及维持保证金比例。 授信额度与证券公司的以下方面有关:
1) 公司净资本:证券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在试点初期最高按照证券公司最近一期净资本 50%的比例折算;
2) 平均维持担保比例:证券公司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过程中,申请日全体有负债客户的担保物资产总值与其融资融券总负债之比,不同的比例对应不同的折算系数;
3) 公司分类监管评级:证券公司最近一期的分类监管评级,不同的分类监管级别对应不同的折算系数。
4) 公司外部信用记录:外部机构关于借入人的过往信用记录,有可能影响信用状况的涉及民事、行政诉讼和行政处罚的特别记录等,调减相应的授信额。
5)维持保证金比例与证券公司的分类监管评级有关:如分类监管评级 AA 及以上借入人的维持保证金比例设定为 20%,A和BBB为25%
账户体系
转融通业务参与主体为证券金融公司、借入人和出借人,账户体系上也由上述参与主体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构成。
1、证券类账户
1) 证券金融公司证券账户
证券金融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需要开立普通证券账户、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担保证券账户和交收证券账户。
a) 普通证券账户:用于自营业务证券交易以及与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划拨证券。
b) 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用于存放向证券出借人借入并拟向证券公司融出的证券和证券公司归还的证券。
c) 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用于存放证券公司提交的转融通担保证券。
d) 转融通证券交收账户:用于在清算交收过程中的证券交收。
2) 借入人(证券公司)证券账户
借入人(证券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需要开立融券专用证券账户、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和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
a) 融券专用证券账户: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用于存放证券公司从证券金融公司融入的证券以及拟向证券金融公司归还的证券。该账户在融资融券业务开展时已开立。
b) 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用于记载证券公司交存的担保证券的明细数据,作为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二级账户。
c) 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用于办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交易和转融通业务清算交收过程中的证券收付。 该账户在融资融券业务开展时已开立。
3) 出借人证券账户
出借人开展转融通业务使用已在登记结算公司开立的普通证券账户即可,包含保险机构、社保基金等机构投资者。
普通证券账户:用于存放拟融出给证券金融公司的证券和证券金融公司到期归还的证券。
2、资金类账户
1) 证券金融公司资金账户
a) 普通资金账户:在商业银行开立,用于存放自有资金,也可与转融通专用资金账户划拨资金。
b) 转融通专用资金账户:在商业银行开立,用于存放拟向证券公司融出的资金和证券公司归还的资金。
c) 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在登记结算公司开立,用于存放证券公司提交的转融通担保资金。
d) 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在登记结算公司开立,用于办理转融通资金收付及融券权益补偿资金和相关费用的收付。
2) 借入人(证券公司)资金账户
a) 融券专用资金账户:用于存放证券公司拟向客户融出的资金(包括自有和向证券金融公司融入的资金)以及客户归还的资金。 该账户在融资融券业务开展时已开立。
b) 担保资金明细账户:用于记载证券公司交存的担保资金的明细数据,作为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的二级账户。
c) 信用交易资金交收帐户:用于办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交易和转融通业务清算交收过程中的资金收付。 该账户在融资融券业务开展时已开立。
3) 出借人资金账户
资金账户:用于收取证券金融公司支付的转融通费用以及权益补偿资金。
交易规则
交易时间:
- 转融资融入申报时间 9:30-11:30、13:00-15:00,
- 转融券申报时间:上海 9:30-11:30、13:00-15:00,深圳 9:15-11:30、13:00-15:00
- 转融券业务申报指令当日有效,14:30 前可撤销。
转融资交易:
- 申报金额应为 100 万元的整数倍,
- 最大单笔申报金额不超过 3 亿元;
- 单一借入人当日各期限档次融入资金总额不超过 5 亿元。
转融券融入交易:
- 申报数量应当为 100 股(份)的整数倍,
- 最低单笔申报数量不得低于 1 万股(份),
- 最大单笔申报数量不超过 100 万股(份);
- 单一借入人当日单只证券最大融入数量不超过 1000 万股(份)。
- 展期,T+n-3 日前提出申请。
转融券融出交易:
- 申报数量应当为 100 股的整数倍,
- 最低单笔申报数量不得低于 1 万股,
- 最大单笔申报数量不超过 100 万股;
- 单一出借人当日单只证券各期限档次的累积融出申报数量不超过 1000 万股。
- 提前索还,T+n-5 日前提出申请,出借人和借入人费用全免。
转融券证券的权益补偿
a) 红利、红股、转增股
证券金融公司融入融出证券期间,证券发行人派发红利、红股、转增股等权益,在股权登记日根据未偿还的合约计算权益补偿资金或证券的附加合约,在合约到期归还日执行资金补偿或证券补偿。
b) 配股、增发新股、可转债、派发权证
证券金融公司融入融出证券期间,证券发行人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增发新股、可转债、派发权证的,在股权登记日根据未偿还的合约计算权益补偿资金(上述权益均采用现金补偿方式)的附加合约,在权益补偿日执行资金补偿。 其中配股权益补偿日为配股除权日的下一交易日或原转融券合约归还日两者取较晚的日期,增发新股、可转债、派发权证为权益上市日的下一交易日或原转融券合约归还日两者取较晚的日期。
c) 要约收购、吸收合并或被吸收合并
转融通合约证券对应的上市公司被收购,不进行相应的补偿,以终止上市为目的的收购根据公告情形进行相应的合约归还处理:
合约归还日<收购公告日起 3 个交易日,该笔合约到期归还。
合约归还日>收购公告日起 3 个交易日, 第三个 3 个交易日归还。
合约费用按照实际占用天数计算。
风险管理
转融通业务作为一种创新业务,涉及证券公司内部多个部门,风险涵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各个环节,证券公司根据不同风险管理内容应制定相关的控制制度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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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风险管理
转融通业务操作风险主要在保证金管理环节、证券及资金转融入转融出环节以及清算交收等环节。 -
流动性风险管理
转融通业务的流动性风险在于,证券公司对客户融出资金和证券是半年到期,期间客户可以随借随还,而证金公司对证券公司融出的资金和证券是有期限的,期限不匹配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
信用风险管理
转融通业务的信用风险主要体现在公司符合条件的证券出借给在证券金融公司开户、符合借入条件的其他借入人,借入人到期不归还证券及其费用的风险。 -
市场风险管理
转融通业务的市场风险主要体现在利率不匹配的风险,即证金公司的转融资利率转融券的利率随期限不同而不同,且随着人民银行的基准利率的变动而变动,而证券公司对客户的融资融券利率不分期限,为统一利率。证券公司如果在证金公司高利率基础上上浮对客户的利率,可能导致客户融资融券需求减少或客户偿还已借的资金或证券,如果在证金公司低利率基础上上浮对客户的利率,可能导致证券公司收入无法覆盖成本证券公司的转融通业务风险监控,就是建立一个和转融通风险指标相关的监控预警体系,目的就是在于帮助证券公司尽早发现风险的各种迹象,并协助分析各类迹象,以争取提前发现风险,提前处理风险,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净资本变动比例(期初为上个月底的净资本):净资本变动比例超过 20%,需要重新计提券商的授信额度。
转融通余额/净资本比例:根据证金公司要求:单一借入人转融通余额与其净资本的比例必须小于 50%,预警阀值为40%。
转融通已用额度规模监控:实时计算当前时点上证券公司已拆借资金、证券的总和。
转融通可用额度规模监控: 实时计算当前时点上证券公司可拆借资金或证券的最大额度
已用转融余额的分布比例: 针对现金,股票,ETF,债券等进行分类统计所有已占用转融通余额的比例情况
保证金余额监控:实时计算当前时点上证券公司的保证金余额
转融通占用保证金余额监控:实时计算当前时点上证券公司的转融通占用保证金余额
转融通可用保证金余额监控:实时计算当前时点上证券公司的可用保证金余额。
保证金比例监控:实时计算当前时点上证券公司的保证金比例,同时根据转融通管理办法对公司当前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水平进行评价,分为安全类、关注类、风险类和潜在坏账类。
单只证券融券借入单笔委托数量监控:a)申报数量为 100 股的整数倍; b)最低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 1 万股; c)最大单笔申报数量不超过 500 万股,对于流通股本小于等于 5 亿股的,最大单笔申报不超过 100 万股。
单只证券累计融券借入委托数量监控:单只证券当日各期限档次累计申报数量不超过1000 万股,总股本小于等于 5亿股的不超过500万股。
代理出借人资格监控:代理人必须为机构户,且现金资产或者股份资产符合要求的条件。
转融通借入合约到期监控:根据系统参数设置提前 N(N>=1)天进行合同到期提前预警。
转融通出借合约到期监控:根据系统参数设置提前 N(N>=1)天进行合同到期提前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