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马保国老师说过,
“要好好反思,不要再犯这样的聪明!”
我觉得很有道理,学而不思则罔,吸取别人的教训,让自己无坑可跳,何乐而不为?那么今天就来帮这位朋友反思一下,看看到底发生甚么事了:
求 的最大值
当且仅当 时,取最大值 显然,这位朋友是用基本不等式来解决这道最值问题。那么问题出在哪了呢? 老规矩,放个基本不等式的相关内容: 基本不等式链 对 有: 当且仅当 时,不等式链中等号成立sdfd
问 题 分 析
1 无视前提至此,第一个问题已经跃然纸上了
你无法保证基本不等式的适用前提:
最后更是使 时取等。
抛开前提谈应用,无异于刻舟求剑。
2 无脑取等其实上述错误还不是最主要的,即使满足前提,这里也不能取等。
因为你忽视了剩下部分仍有变量,容易造成两部分取等条件错位不兼容。
我们先分别来看:第一部分:
其取等条件:
第二部分:
其取等条件:
咦?到这里发现两部分取等条件居然兼容。
这是利用正确答案中的取等条件反向配的,不具备普遍性。你配你也行。只要你喜欢,你可以用其他任意不同的配法得到不同的结果:
只不过这样拆分的两部分取等条件不再兼容,问题出现,止步于此。
话不多说,我们回过头继续分析这位朋友的答案:
此时直接将 带入计算没有出现问题:
这位朋友将其合并后又进行了不等变化。
结果发现原来是计算错误,确实很低级。
这一次的取等条件:
与上一步各部分的取等条件相同。部分相同整体必相同。 那么是否说明这种方法可取呢? 答案是否定的,站在没有答案的解题者的角度,这种做法属于瞎猫碰着死耗子,无数种配法中只有一种能走通:各部分变量的取等条件恰好相同的情况。 随便配一个: 红色部分 的取等条件为: 蓝色部分 的取等条件为: 各部分取等条件不兼容,所以到第三行即可判定错误,这是该方法的普遍情况。 各部分取等条件不兼容,整体必然不能取等。 最值是什么?不同于上下确界 (如 对于 ) ,最值首先属于值域,然后才考虑大小属性。既然无法取等,那么不等式与最值问题的关联便被斩断。对于不等式的三种类型,这里有必要做个了断了:
例如,对于变量 来说 是单侧边界,边界用来描述 最值 是约束条件,约束是用来求 解 的 是正确判断,判断用来辅助 排错以后我们学到的各种不等式都要注意其前提与取等条件,或是用来解决最值问题,或是用来证明不等式。
解不等式自不用多说,是不等式的另一类问题。至于第三类不作为数学学习内容的范畴,但可作为选填技巧排除错选。就像群主判断错解的方法:
对于这件事,我觉得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是人总会犯错,有人帮忙纠错,那恭喜你,知错改错是变强的最快方法。 突然有一个大胆的设想:既然他是知道答案才故意那样配基本不等式,那么自己答案不对他会不知道?为什么还会这样嚣张?难道是吸引别人帮他纠错?!给我整乐了:用脚趾头想都知道,就算sinθ和cosθ同时取1,它也取不到127/25那么大啊
龙崎钢,公众号:久霖竞赛田万能公式解一道简单三角函数题
危!我被套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