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tic
类型函数是一个类的私有函数或静态函数,只能在类的内部或者同一源文件中被调用。要调用一个头文件中的static
类型函数,需要在源文件中包含这个头文件,并在同一源文件中定义一个函数,然后在这个函数中调用头文件中的static
类型函数。
例如,假设我们有一个头文件foo.h
,其中定义了一个static
类型函数foo()
:
// foo.h
#ifndef FOO_H
#define FOO_H
class Foo {
public:
static void bar();
};
#endif
要在源文件中调用foo()
函数,可以这样做:
// main.cpp
#include "foo.h"
void baz() {
Foo::bar(); // 调用foo()函数
}
在这个例子中,我们在main.cpp
中包含了foo.h
头文件,然后定义了一个baz()
函数,在baz()
函数中调用了Foo::bar()
函数。Foo::bar()
是一个static
类型函数,它在Foo
类中定义。由于Foo::bar()
是一个static
类型函数,因此我们可以直接通过类名Foo
来调用它,而不需要创建Foo
类的对象。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static
类型函数是一个私有函数,那么它只能在类的内部被调用,而不能在其他源文件中被调用。如果需要在其他源文件中调用这个函数,可以将它改为公共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