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发展,数据中间商等第三方信息处理机构对于个人健康信息的大数据分析行为给个人健康信息隐私保护带来了挑战。通过分析我国适用于数据中间商处理个人健康信息的相关立法以及其面临的挑战,建议医疗健康信息范围单独定义,并采用个人健康信息使用的征求同意机制,通过加强与信息处理者沟通和协作,及时删除被第三方信息处理机构共享的健康信息以确保信息主体的权利。同时在法律规制的构建过程中应开发相应的技术和服务,解决无法从法律角度解决的问题。
内容目录:
1 大数据分析与数据中间商
1.1 大数据分析
1.2 数据中间商定义
1.3 数据中间商利用大数据分析的优势及存在的风险
2 《个人信息保护法》适用于数据中间商监管的相关规定
3 个人健康信息隐私保护面临的问题与建议
3.1 医疗健康信息范围单独定义
3.2 创建个人健康信息使用的征求同意机制
3.3 多途径保障信息主体相关权利
3.3.1 加强与信息处理者的沟通和协作
3.3.2 及时删除被第三方信息处理机构共享的个人健康信息
4 结 语
在大数据时代,医疗健康产业蓬勃发展,基于个人健康信息大数据分析的应用,有望提升健康管理、健康服务供给、人口健康预测等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但同时数据中间商(Data Broker)等从事数据分析的公 司通过大数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