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2022年) —— 第 15 章 知识管理

1、知识的概念

对于项目组织来说,知识就是它所拥有的设计开发成果、各种专利、非专利技术、设计开发能力、 项目成员所掌握的技能等智力资源。

法拉普多(Frappuolo)认为,知识应有外部化、内部化、中介化和认知化等四种功能。

2、知识的分类

知识可分为两类,分别是显性知识、隐性知识


显性知识:能以文字与数字来表达, 而且以资料、 科学法则、特定规格及手册等形式展现者皆属显性知识,这种知识随时都可在个人之间相互传送。


隐性知识:隐性知识是相当个人化而富弹性的东西,因人而异,很难用公式或文字来加以说明, 因而也就难以流传或与别人分享。隐性知识有两个层面,分别是技术层面和认知层面。

知识管理就是对有价值的信息进行管理,包括知识的识别、获取、分解、储存、 传递、共享、 价值评判和保护,以及知识的资本化和产品化。

3、项目知识管理

(1)知识管理是基于对“知识具有价值、 知识能够创造价值” 的认识而产生的,目的是通过知识的更有效利用来提高个人或组织创造价值的能力。
(2)对于项目管理而言,知识管理是一种全新的经营管理模式, 其出发点是将知识视为组织最重要的战略资源,将最大限度地掌握和利用知识作为提高组织竞争力的关键。
(3)知识管理将存在于项目中的人力资源的不同方面知识和技术、 乃至项目战略等协调统一起来,共同为项目的发展服务, 创造整体大于局部之和的效果。
(4)知识管理不仅是最新的管理方式, 而且代表了理解和探索知识在管理和工作中的作用的新发展, 这种理解和探索的方式更加有机、 全面。

要使知识管理成为成功地改造组织行为的有效理论,组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以保证知识管理的实施。
(1)领导重视并亲自参与。
(2)制定合理的知识管理发展战略。
(3)建立一个来自不同职能部门的人员组成的知识管理部门。
(4)为知识管理的开展提供资金支持,建立一套能够支持知识管理过程的基础设施。
(5)培养知识共享与使用的文化。

4、知识管理常用的方法和工具

1、显性知识的管理

采集、 过滤、组织、传播和应用。
(1)创造更多的团队成员之间的交流机会。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加强团队成员
的交流机会: 组织物理环境的改造、组织结构的扁平化、 设立网络虚拟社区。
(2)建立显性知识索引。
(3)组织高层的参与和支持。
(4)与绩效评估体系的结合。

2、隐性知识的管理

隐性知识具有默会性、 个体性、 非理性、 情境性、 文化性、偶然性与随意性、相对
性、 稳定性、 整体性、 可共享性。
(1)团队成员个体拥有的隐性知识。有些技能类隐性知识具有很高的价值。
(2)群体(项目团队、部门)拥有的隐性知识。
主要特点是它表现为群体所掌握的技能,研究过程以及群体成员的默契、 协作能力等。
(3)组织层次拥有的隐性知识。
主要特点是它表现为只有组织层次才具有的组织文化、 价值体系、 惯例、 共同愿景等,
这些是难以清晰说明,但却发挥着重要作用的知识。
(4)从组织外部获取的隐性知识。
组织可引进关键人才、购买技术、 交流管理经验和价值观念等,从外部获得隐性知识。

 隐性知识的共享:
 (1)创建学习型组织,充分发挥知识团队的作用。,
(2)构建项目组织内部的信任机制。
(3)项目组织隐性知识的编码化。
(4)设立知识主管,加强隐性知识学习与共享。
(5)项目组织内部建立限制知识垄断的机制。
(6)通过利益驱动,促进隐性知识共享。
(7)创建以人为本的组织文化。

5、知识管理的工具

可以把知识管理工具分为知识生成工具、 知识编码工具和知识转移工具三大类。
(1)知识生成工具。 知识的生成包括产生新的想法、 发现新的商业模式、 发明新的
生产流程,以及对原有知识的重新合成。
(2)知识编码工具。 知识编码是通过标准的形式表现知识,使知识能够方便地被共事和交流。
(3)知识转移工具。 知识转移工具最终就是要使知识能在企业内传播和分享。
 

学习型细细的主要素
(1)建立共同愿景
(2)团队学习。
(3)改变心智模式
(4)自我超越
(5)系统思考

学习型组织的意义:
一方面, 学习是为了保证组织的生存,使组织具各不断改进的能力,提高组织的竞争力;另 一方面,学习更是为了实现个人与工作的真正融合,使人们在工作中活出生命的意义。意义在于:
(1)它解决了传统组织的缺陷。
(2)学习型组织为组织创新提供了一种操作性比较强的技术手段。
(3)学习型组织解决了组织生命活力问题。
(4)学习型组织提升了组织的核心竞争力。

6、著作权法

1、著作权法客体
著作权法及实施条例的客件是指受保护的作品。 这里的作品是指文学、 艺术、 自然
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2、著作权法主体
著作权法及实施条例的主体是指著作权关系人,通常包括著作权人和受让者两种。
3、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以下五种权利:
(1)发表权: 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 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修改成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 篡改的权利。
(5)使用权、 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 转让权: 以复制、 表演、 播放、 展览、 发
行、 摄制电影、 电视、 录像,或者改编、 翻译、 注释和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 以
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1、保护对象
受保护的软件必须是由开发者独立开发的,并且已经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例如, 光盘、 硬盘、U盘等。
要注意的是,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只是针对程序和文挡, 并不包括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 处理过程、 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等。

2、著作权人确定
对于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开发者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根据合同的定确定。 若无合同,则共享著作权。 若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则开发者对自开发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可以在不破坏整体著作权的基础上行使。如果开发者在单位或组织中任职期间, 所开发的软件符合以下条件,则软件著作权应归单位或组织所有:
(l)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规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2)开发出的软件属于从事本职工作活动的结果。
(3)使用了单位或组织的资金、 专用设备、 未公开的信息等物质、 技术条件,并由
单位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7、商标法

商标是指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使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 而使用在商品及其包装上或服务标记土的由文字、图形、 字母、 数字、 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 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所构成的一种可视性标志。 商标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商标是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的标记, 与商品或服务不能分离, 并依附于商品或服务。
(2)商标是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应具有特别显著性的区别功能,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
(3)商标的构成是一种艺术创造,可以是由文字、 图形、 字母、 数字、 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可视性标志。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10 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 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

8、专利法

专利法的客体是发明创造,这里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发明: 是指对产品、 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 构造及其组合, 提出的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 对产品的形状、 图案及其组合,以及色彩与形状、 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一般来说,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只能就一项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一项发明只授予一项专利,同样的发明申请专利,则按照申请时间的先后决定授予给准。

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权保护期限为 20 年,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 均从申请日开始计算。在保护期内,专利权人应该按时缴纳年费。在专利权保护期限内,如果专利权人没有按规定缴纳年费,或者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专利权可以在期满前终止。

9、不正当竞争法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具体来说,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1)采用不正当的市场交易手段,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与知名商品相同或相近的名称、 包装,泪淆消费者;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在商品上伪造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产地等信息,从而达到损害其他经营者的目的。
(2)利用垄断的地位,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 3)利用政府职权,限定商品购买,以及对商品实施地方保护主义。
(4)利用财务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达到销售商品的目的。
(5)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成分,性能、用途、 生产者、有效期和产地等进行误导性的虚假宣传。
(6)以低于成本价进行销售, 以排挤竞争对手。但是,对于鲜活商品、有效期将至的积压产品的处理,以及季节性降价,国清债、转产和歇业等原因进行的降价销售均不属于不正当竞争。
(7)搭售违背购买者意愿的商品。
(8)采用不正当的有奖销售。 例如,谎称有奖, 却是内定人员中奖,利用有奖销售推销质次价高产品, 或者奖金超过5000元的抽奖式有奖销售。
(9)捏造、 散布虚假事实, 损害对手商誉。
(10)串通投标,排挤对手。

如果存在以下行为的,则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 l)以盗窃、 利诱、 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入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10、项目管理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1)在项目的管理中,应当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保证公平、提高效率的原则。
(2)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管理水平。
(3)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项目管理体系,对有价值的知识产权要及时申报或者组织鉴定。
(4)加强人员在项目流动中对知识产权特别是技术秘密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5)鼓励知识和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切实保障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的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
(6)加强技术合同管理工作,保障技术提供方通过技术成果转让或者知识产权许可实施获得相应收益,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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