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S名-语法规则
SAS名是指SAS给其一些语言元素(逻辑库、数据集、变量以及格式等)的名称标记。分为两大类:SAS系统定义名,用户自定义名。
一、SAS系统定义名
(1)特殊的数据集名:
NULL:不创建数据集
DATE:自动数据集名
LAST:最后一个活动数据集
(2)SAS DATA步自动变量名:
N:观测号
ERROR:错误标识变量
(3)特殊的变量列表名:
CHARACTER:所有字符型变量
NUMERIC:所有数字型变量
ALL:所有变量
(4)SYS开头的宏变量名:
SYSDATE:日期
SYSVER:SAS版本
二、用户自定义名
用户自定义名不能与系统名一样,且符合SAS命名的语法规则,规则如下:
1) 只能由数字、字母、下划线组成
2) 首字符不能是数字
3) 长度限制各有不同,有的最长可以达32个字符(变量名、宏变量名),有的最长只能有8各字符(逻辑库、文本引用名、引擎名)
需遵守命名规则,可以打破规则,但不推荐。
如何打破规则让SAS可以用中文命名数据集、命名变量名?通过修改系统选项VALIDMEMNAME和AVALIDVARNAME的值实现。
Options validmemname=extend validvarname=any。
代码:
Options validmemname=extend validvarname=any;
data tmp;
date='01Jan1960'd;
time='00:00:00't;
datetime='01Jan1960 00:00:00'dt;
r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