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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读
“工作中很常见的一种现象——工作了好多年都没有签合同”
最近也接到很多相关咨询,工作了五六年,竟然没签过任何劳动合同,现在被老板炒了鱿鱼,或者发生了工伤事故,老板说未签合同不是公司员工,不予认定工伤。
第二章 法律分析
其实,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真正要害怕的更应该是公司,而不是员工。
为何呢?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员工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必须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自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应当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当然这个规定只能支持一年,也就是你可以多要11个月的工资。
又有人会问:不签合同,老板炒我鱿鱼呢?那更不用担心,老板炒你鱿鱼需要证明你能力与该岗位不匹配,而且要先进行岗位调动和培训;但往往这个很难证明,所以多数情况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该种情况《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大胆的干吧,也不用去提醒老板跟你签订合同,干一年得两年工资,挺好的。
但有个前提啊——需要证明你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所以,你应该提前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第三章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章 遇到法律问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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