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印度与软件相关的发明可不可以申请专利?
吴国平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事实上,这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即使你耐心读完本文,你会发现,你仍然无法回答这个问题。无论如何,文本将从印度专利法、印度专利局审查实践以及印度法院判决三方面对此进行分析,以明确区分什么是可专利的,什么是不可专利的。
一、印度立法角度
让我们先从立法理清其中的利益关系,印度专利法在2002 年因为印度加入 WTO必须符合 TRIPS 标准的要求,需要对 1970 年专利法进行一系列修改。“计算机程序”在 1999 年的专利法第二修正案中首次明确提及,当时数学、商业方法或计算机程序及算法是被排除在专利申请之外的。随后以上文本的修正中添加了本身( “per se”)的表述,结果变成了现在的第 3(k) 条“数学或商业方法或计算机程序本身或算法不可申请专利”。
根据立法机关的解释,“在新条款3 (k) 中,插入了‘本身’一词。之所以提出这种改变,是因为有时计算机程序可能包括其他技术发明。包含其他技术发明的是可以获得专利的,但是,计算机程序本身并不打算被授予专利,提出这项修正案是为了澄清这一目的。”
2004 年 12 月 27 日,印度对上述条款进行了修订,将原条款中表述的“计算机程序本身”进行了限定“不是其对工业技术的应用或与硬件的组合”。同一天,印度政府部门发表了一份声明,认为软件本身(代码)可以通过版权法的形式进行保护。但随着技术的变化,当软件与硬件相结合并在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