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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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充足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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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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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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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加权资产
一、资本充足率
资本充足率是衡量银行财务实例和抗冲击能力的一个指标,是权益与资产之比。
1.资产=债务+权益
2.财务杠杆率=债务/资产
3.资本充足率=权益/资产
银行希望资本充足率越低越好。历史上,最低的资本充足率是4%。历史上资本金要求经历了一个从高到低的过程。资本金要求不仅可以保护银行能承受意外冲击,也避免银行进行高风险的行为。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要求进一步促进了信用评分工具的使用,因为如果银行能对风险进行有效区分,就可以计算出比预期低得多的资本充足率。这里的监管要求便是《巴赛尔协议》,它是跨国银行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保证银行在资本充足率上采用最佳实践。
二、巴塞尔协议I
巴塞尔协议由国际清算银行提出,由特别组成的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执笔,在1988年完成,1992年开始实施。
巴塞尔协议I的方法非常简单,对四种资产类别设定风险权重:OECD国家或主权债务(S)的权重是0;OECD其他银行和公共部门机构(B)的权重是20%;住房按揭贷款(R)的权重是50%;其他贷款(O)的权重是100%。公式如下:
RWA=(0%×S)+(20%×B)+(50%×R)+(100%×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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