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桩 AI 图片侵权案在全国范围内引发同行热议。一位百家号作者在撰写文章时,使用了网络上的 AI 生成图片作为配图,没想到被图片创作者告上法庭,这让不少人心中产生疑问:AI 生成的图片能否随意使用?使用它们会不会导致侵权?
事件复盘:AI 图片引发侵权纠纷
2023 年 2 月,李昀锴借助 Stable Diffusion 模型,输入数十个提示词,并精心设置迭代步数、图片高度等多项参数,生成了数张人像图片。随后,他以 “春风送来了温柔” 为名,将图片发布在小红书平台。然而在 2023 年 3 月 2 日,某百家号自媒体账号发布的《三月的爱情,在桃花里》一文,未经许可截去图片水印,擅自使用了李昀锴创作的图片。
李昀锴认为,对方行为侵犯了其署名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于是在 2023 年 5 月,李昀锴起诉被告刘某侵害作品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李昀锴借助 Stable Diffusion 模型,通过特定提示词和参数生成的图片,是否构成作品,又属于哪一类型的作品?北京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图片由李昀锴独立完成,充分体现其个性化表达,具备 “独创性” 要件,属于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最终,法院判决李昀锴胜诉,被告需在百家号平台公开道歉,并向原告赔偿 500 元。这起案件,成为 AI 生成图片领域的著作权第一案,也为 AI 从业者和使用者敲响了警钟。
法律探讨:AI 作品版权尚无定论
AI 作品的版权归属尚不明确
为了厘清 AI 作品的版权问题,开源中国邀请知识产权领域专业律师邓超,围绕相关话题展开深入讨论。邓超介绍,版权和著作权本质相同,是作品作者等相关人员,对已完成作品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等权利。但对于个人或单位使用 AI 生成图片是否拥有版权,现行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行业内也未形成统一意见,需结合具体案件进行分析。
此前,北京互联网法院在 “菲林诉百度案” 中,判定机器生成内容没有版权;而深圳 “腾讯新闻案”,法院则认可机器生成内容拥有版权。此次 AI 图片侵权案中,北京互联网法院虽认定 AI 生成图片有版权,但基层法院的判决效力有限,尚未能在全国推广。
邓超解释,判断 AI 生成内容是否构成作品,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在此次案件中,图片生成涉及上百个提示词和参数调整,创作者付出了创造性劳动,因此法院认可其独创性。但如果只是向 AI 下达简单指令,如 “画一幅秋天的风景画”,很难认定具有版权,因为未满足著作权法对创作的要求。
新情况能否参照现有法律
在探讨过程中,开源中国提出,能否将 AI 创作类比为互联网产品开发。程序员输入代码生成 APP,AI 创作中提示词类似于 “代码”,生成图片如同前台 APP。对此,邓超表示,在智力创作领域,法律对作品独创性的要求门槛较低,代码本身可享有软件著作权。但仅实现特定功能的有限代码,无法获得版权保护,只有像微信这样的完整程序,作为整体才能受版权保护。
针对 AI 软件可大规模复制图片的特性,邓超建议,使用者在使用图片时,遵循独创或合法购买许可原则,避免随意使用网络图片带来的侵权风险。即便两人使用同一 AI 和相同提示词生成相同图片,只要是独立完成,各自都拥有著作权。
AI 创作潜藏多重风险
很多 AI 图片由现有图片融合生成,这种方式是否具有独创性,是否构成抄袭,引发广泛关注。2023 年 12 月 27 日,《纽约时报》起诉微软和 OpenAI,指控报社数百万篇文章被用作 AI 训练数据,目前该案件尚无定论。在版权法中,“合理使用原则” 允许在一定条件下借用他人内容,以促进创造性表达。但 AI 训练使用大量数据的行为,究竟属于合理使用还是侵权,仍有待法律进一步明确。
此外,如果使用者用 AI 做图时,因 AI 训练数据包含有版权图片,导致生成图片侵权,责任该由谁承担?邓超分析,参考现有案例,AI 作为工具,使用者大概率需承担责任。而 AI 公司训练 AI 时使用有版权数据,可能需对侵权行为负责。
除版权问题外,AI 创作还可能触及肖像权问题。当 AI 生成人像与他人高度相似时,就可能侵犯他人肖像权。
未来展望:AI 创作法律监管有待完善
对于 AI 创作这一新的生产模式,法律界普遍持观望态度。依据过往经验,面对互联网等新生事物,法律通常会先观察一段时间,再出台相关法规。当前的知识产权法框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 AI 相关问题,暂时没有必要专门针对 AI 立法。未来,随着 AI 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场景的增多,相关法律解释和规定或将进一步完善。
关于 AI 作品是否应该拥有版权,相信不同人有不同的看法。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