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eVTOL领域,不同类型的飞行器(有人驾驶载人、有人驾驶载物、无人驾驶载人、无人驾驶载物)在适航规章上有显著差异。这些差异源于飞行器的功能、用途、安全需求以及其在不同飞行场景中的适用性。以下是四种eVTOL类型在适航规章上的区别:
一、有人驾驶载人eVTOL
1. 适航规章参考
- 适用法规:参考传统的CCAR-23(正常类飞机)、CCAR-27(正常类旋翼机),以及国际标准如欧洲民航局的SC-VTOL。
- 审定方式:目前采用“一事一议”的适航审定方式,根据具体项目特点进行个案审查。民航局通常参照固定翼和旋翼机的适航标准,并结合国际新兴标准对有人驾驶载人eVTOL进行审定。
2. 审定要求
- 安全标准:由于涉及载人运输,适航审定的安全性要求极为严格,需对飞行器的结构强度、动力冗余、飞行控制系统、应急系统和人员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全面考量。
- 飞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