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势的定义与康托-伯恩斯坦(Cantor-Bernstein)定理:
- 背景:对于集合所含元素的个数,有限个元素构成的集合(以下简称“有限集”,对应的有“无限集”)自然方便数出来个数,而且两个有限集所含元素个数也便于比较多少;但对于无穷集,它们的“个数”是没有意义的,但两个不同的无限集之间是有差别的。为了方便集合的数量比较,我们需要看两个集合元素之间是否能建立一种一一对应的关系,如果能,两个集合便具有相同的数量;
- 两个集合对等或或:已知集合、,若存在到的一一映射(即中的任一元素,通过这个映射/函数与中的唯一元素相对应;反过来,中的任一元素,中有唯一的元素通过这个映射/函数与之相对应)。两个集合、对等也称作、势相同或者基数相同;称为、之间的1-1对应;
- 对等关系的基本性质:;;;
- 康托-伯恩斯坦定理:若集合与的某个子集对等,集合与的某个子集对等,则;
- 定理的拓展:根据定理的一番解释,大概简化出来就是,当然这个思路仅供于理解,因为至今还无法证明出两个集合的势是可以比较大小的,在集合论里需要策梅洛(Zermelo)选择公理(简称AC)才能进行两个集合势的大小比较;定理的其他拓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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幂集或:当为非空集合时,由的一切子集(包括空集和本身)为元素构成的集合;那么个元素构成的集合对应的共有个元素;且在ZFC(策梅洛-弗兰克尔(Zermelo-Fraenkel)集合论(含策梅洛选择公理时简称ZFC,不含策梅洛选择公理时简称ZF))中,有康托(Cantor)定理:;
2、可数集与不可数集:
- 背景:根据上文里集合对等的描述,我们可以将有限集和无限集的定义进行完善,之后我们介绍无限集里一些重要且常见的势;
- 有限集:存在自然数,与对等的集合;即有限集的势就是集合中元素的数目;
- 无限集:一个集合不是有限集就是无限集,即无限集满足;无限集里重要且常见的就是自然数集和实数集;
- 可数集/可列集:与自然数集对等的集合,其基数为或;除此之外,为可数集的集合还有、、、、、等;
- 有限集、可数集的相关定理:
- 任何无穷集都包含一个可数子集(根据该定理,众多无限集的最小基数是);
- 可数集的无穷子集仍然是可数集;
- 是可数集,是有限集或可数集为可数集(由此明显知有限个可数集的并为可数集);
- 有限个有限集的并为有限集;
- 可数个有限集的并至多是可数集(至多是可数集指的是可数集或者有限集);
- 可数个可数集的并为可数集(即当为可数集时,为可数集);
- 有理数集为可数集,即(证明只需要指出正有理数集为可数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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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无穷集,是有限集或可数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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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无穷集与其真子集对等;
- 连续势/连续基数或或:与实数集对等的集合所具有的势/基数;明显的有;除此之外,具有连续势的集合还有、;
- 连续势的相关定理:
- 已知集合列,有,且存在正整数使得,则的势为;
- ,其中为可数个的笛卡尔乘积/直积(与的直积集);
- 由元素组成的所有可能的序列集合具有连续势;
- 为可数集(可数集的幂集具有连续势);
3、连续统假设:
- 背景:通过上文我们可知,即或写成;那会不会存在集合,满足?这个问题至今未能解决;
- 康托的连续统基数问题:康托未能解决这个问题,故而他猜测这个不存在,这就是连续统假设(简称CH),也称作希尔伯特(Hilbert)第一问题;连续统假设等价于:;这个假设至今未能证明出,但大家普遍承认并将其作为集合论的一条公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