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考中级信息系统监理师(第二版)-第10章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是为满足质量要求所开展的作业技术和活动。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控制分为信息系统工程的质量和信息系统工程建设过程的质量。其中,工程建设过程的质量控制是工程的质量控制的基础,工程的质量控制是工程建设过程的质量控制的最终目标。因此,监理单位的高质 量控制工作不仅要确保工程的质量,而且要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质量控制是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基础和前提。

由于信息系统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汇集了人的智力劳动,具有可视性差、变更比较频繁等特点,因此信息系统工程的质量控制过程就显得更加复杂。信息系统的质量控制主要从质量体系控制、实施过程控制及单元控制入手,通过阶段性评审、评估,以及实时测量等手段尽早发现 质量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最终达到工程的质量目标。

10.1 质量控制基础

信息系统工程的最终产品是建成投入使用的信息工程项目,其质量要求就是对整个信息系统工程项目与其实施过程满足规定或潜在需求的特征以及特征的总和,即要达到的信息系统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如果项目是在给定的时间、成本和质量等约束条件下完成的,那么这个项目就是成功的。公众号:项目管理课堂

一般情况下,时间和成本是可以清楚度量的,但是项目的质量却很难以简单的一个量化标准来理解和控制。每个行业都有本行业的一套标准,包括行为标准、技术标准或者约定,项目的结果只有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项目的结果才满足质量要求。就信息系统工程来说,一般要从功能、性能、安全性、可靠性、易用性及可扩展性等方面来考察其质量,但是最根本的还要看信息系统工程完成之后能否满足业主单位预期的要求。如果一个系统的性能符合预期要求,并且用户可以方便地使用,令用户感到满意,就可以说明它达到了一定的质量水准;如果一个信息系统工程建成之后,不适合用户使用,那么就不能说它的质量达到了要求。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特点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监理单位受业主单位的委托,对工程质量形成的全过程进行控制,将对工程质量的保证和提高起到重要作用。避免了由业主单位进行质量控制的片面性或专业性不强的弊端,强化了质量控制。

(2)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可以促进承建单位的质量控制活动。监理单位掌握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监理人员需要具有丰富的工程经验;通过监理机构对设计文件决策的监督和审查,可以有力地促进设计质量的提高。监理人员的现场工作促使承建单位更自觉地按照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设计要求和实施方案进行实施,从而保证实施质量。

(3)监理单位与承建单位、软硬件供应商、分包单位、外协单位等都是质量体系的共同体,没有这些单位的质量保证,承建单位的质量保证就不可能健全。监理单位除了对承建单位进行质量监理以外,也对他们共同体的质量活动进行必要的监理,对他们产品的质量进行验收、检验和认证等,

(4)监理的过程性质量监督是对质量监督制度重大的改进和提高。信息系统工程的质量监理主要通过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控制,监理单位在工作中可以体现出权威性、公正性和科学性,不受业主单位人情世故等因素的干预制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工程进行直接和具体的监理。监理单位的工作是连续的,与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形成三位一体的体制,各自行使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的卓有成效的咨询和监督,对工程质量的控制效果和经 济效益的提高都更有利。监理人员在实施质量控制的时候应该始终坚持质量控制活动的独立性、公正性、全面性和过程性,只有这样才能够体现监理质量控制的作用和意义。

(5)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实体、功能和使用价值的各方面都应当列入项目的质量目标范围。对所有参与项目的单位和人员的资质、素质、能力和水平,特别是对其工作质量的要求,也是项目质量目标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因为他们的工作质量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项目的每个阶段都对项目质量的形成起着重要的作用,对工程质量产生重要影响。因此每个阶段都应有其具体的质量控制任务,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该阶段的特点,确定其质量控制的目标和任务,以便实行全过程的控制。

10.1.1  质量控制的概念

信息系统质量控制是为了确保承建合同所确定的、相关标准所要求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质量要求采取的一系列监控措施、手段和方法。

质量控制是一个系统过程,贯穿项目全过程。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主要包括项目预研和规划的质量控制、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项目实施结果与服务的质量控制、运行维护阶段的质量控制。监理人员采取有效的措施,监督项目的规划、部署实施过程以及具体的实施结果,判断是否符合有关的质量标准,并确定消除不良结果的方法。

10.1.2  质量控制的原则

信息系统工程的质量控制贯穿招标、设计、实施、验收,以及系统运行维护等阶段。质量控制的原则如下:

(1)质量控制要与业主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紧密结合。就信息系统工程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而言,质量目标特别受到业主单位的重视,衡量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质量 是否达到计划标准和要求,需要监理单位及其监理人员与业主单位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共 同承担对项目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任务。

(2)质量控制要实施全过程控制。项目的实施过程,也是其质量形成的过程。要使项目的质量控制能够产生所期望的成效,监理单位及其监理人员就要对项目的实施全过程不间断地进 行质量控制。

(3)质量控制要实施全面控制。对项目质量实施全面控制,要把控制重点放在各种干扰质量的因素上,做好风险分析和管理工作,预测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监理单位的工作重点是监督信息系统工程关键性过程和检查工程阶段性结果,判定其是否符合预定的质量要求,并在整个监理过程中强调对项目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对于不同的项目内容应采取不同的质量控制方法;

●以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收及评审标准等为依据,督促承建单位全面实现承建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对承建单位的人员、设备、方法、环境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监察,督促承建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

●对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做好技术总体方案、系统集成方案、开发/测试计划、培训计划、售后服务等审核把关;

●确定项目质量控制的关键节点,重点控制,监理人员要严格把关,必要时还要组织专家顾问进行集体论证,或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测试;

●对工程的关键工序和重要实施过程进行跟踪参与,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及时纠正,消除质量隐患;

●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签认的下一道工序不得进行建设,以防止质量隐患积累;

●对工程项目的系统集成、应用系统开发、培训等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承建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加强作业程序管理,实现工程建设的过程控制。

10.1.3  质量控制的特点

信息系统工程的质量控制和其他工程的质量控制相比有其特殊性,只有对信息系统工程的特点以及质量影响因素有比较清晰的认识,质量控制才具有针对性。

(1)信息系统工程的建设过程是人的智力劳动过程,实施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责任心对项目建设影响比较大,而且企业人员流动现象比较普遍,因此要控制质量,首先要控制人。监理单位对承建单位的人员控制并不是人事权的控制,而是主要通过审查项目主要负责人是否具有相关专业能力,以保证项目经理的素质;检查承建单位的项目过程质量控制体系,以保证项目能够在有序的状态下进行,督促检查承建单位建立有效的版本控制体系和文档管理体系,最大可能减少人员流动所带来的损失。

(2)随着信息化项目建设的规范,项目变更的情况相对可控,但项目变更客观存在。在需求获取过程中有时会存在需求不完整、不清晰的情况,而对于信息系统来说,需求变更将引发大量的质量缺陷及隐患,因此对于信息系统的变更,要科学评估变更的风险,并严格执行变更处理程序。

(3)信息系统工程比较复杂,故障定位比较困难。例如,信息系统的性能问题可能是由网络性能、主机性能、数据库性能、中间件性能和应用软件性能共同决定的,某一部分出现故障,就会影响整体的性能,因此在进行质量控制时既要切实控制单项部件的质量,又要有全局的整体观念。

(4)信息系统工程的可视性差,质量缺陷比较隐蔽,无法直接通过人的感官直观地判断信息系统质量的优劣,而且信息系统的质量问题往往在特定条件下才会出现。因此在对信息系统工程进行质量控制时要进行大量的测试,测试对于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控制是必不可少的。

(5)质量缺陷发现后,改正错误的代价往往较大,并且可能引发其他的质量问题。例如,在软件开发过程中即使发现了软件的错误,也不能随意修改。因为修改一个问题,可能会引起雪崩效应,出现更多问题,因此在质量控制时要做好质量改进评估。

(6)质量纠纷认定的难度大。由于信息系统经常存在对需求理解的偏差,质量问题也往往 是在特定的条件下才会发生,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对质量问题的认定可能会产生分歧。一方认为是质量问题,另外一方可能认为不是问题,因此监理人员在质量控制过程中除了要严把需求关之外,还要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上去处理质量纠纷,并且要以双方认可的测试结果作为判定 质量问题的依据,必要时可以引入第三方测试机构。

(7)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仅靠多增加一些设备和人手就加快进度,因此进度计划的制定一定要科学合理并且留有余量,避免由于严重的质量问题返工导致进度计划失控,同时要注意质量控制和进度控制都要在一个适合的范围之内,应协调进行。

(8)由于信息系统工程完成的主体是承建单位,优秀的承建单位是质量控制的关键因素。因此在招标阶段对承建单位的选择非常重要,监理单位应较早介入,严格审核承建单位的能力水平。

10.2 对质量影响因素的控制

质量控制应该是积极主动的,应事先对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加以控制,而不能是消极被动的,等出现质量问题再进行处理,否则将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只有控制好影响质量的各类因素,才能建设出优质工程。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影响因素的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人的行为的质量控制

人是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者,工程质量是在各类组织者、指挥者、操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建立起来的。人的素质、管理水平、技术能力将最终影响工程实体质量的优劣。为了调动人的积极性,避免因人的失误而影响工程质量或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监理人员在质量控制环节的事前控制中,应要求承建单位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尤其是专业作业人员都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或上岗证以后,持证上岗。承建单位应有健全的岗位责任制,要充分发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在质量活动中的作用,禁止违章作业和野蛮施工,做到对现场实施人员的素质心中有数,针对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控制手段。

2.对材料、配件、设备和系统的质量控制

信息系统工程中采用的材料、配件、设备和系统本身的质量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物质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明确指出: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材料、配件、设备、系统,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因此要保证工程质量合格,应对材料、配件、设备、系统进行质量控制,避免伪劣材料和配件混入工程。其质量控制要点包括:

(1)采购订货前,审查有关性能、数据等是否与本工程要求相符。

(2)进场前,核验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对主要材料、配件、设备、系统应分批量按规定取样检验和复检。

(3)对进口材料、设备应配合商检部门做好开箱检查。

(4)材料、配件、设备、系统等应按规定的条件保管,并在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内使用;对保管不善或使用期限超过规定的,应再按规定取样测试,经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5)对自研的初次使用的设备和系统,应先提出试用要求,经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6)材料、配件、设备、系统的抽样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专业技术标准的规定。监理人员应着重检查试验室资质是否符合要求,计量器具应定期检定。另外,为了把好 材料、配件、设备、系统关,要严格执行设备材料检测的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以确保检测 报告的真实性。

3.对实施方案与方法的质量控制

实施方案与方法是为保证工程质量做出的详细的实施措施,包括对工程中具体技术问题确定的实施步骤、工程质量的控制方法以及如何选用材料、配件、设备、系统等的具体要求。对于信息应用系统工程建设项目,要对开发方法和设计方案进行质量控制。监理人员在工程实施前应熟悉设计文件及规范要求,在重要或关键部位实施前及早协助和督促承建单位做好实施方案,并对其申报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在审查时,监理人员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从技术、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进行分析,综合考虑,确保实施方案技术可行,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实施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从而保证工程质量。只有这样,监理人员才能对工程进行预控,使工程质量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使承建单位的项目人员与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有保证工程质量 的共同指导文件,一起把好质量关。

4.对环境因素的控制

影响信息系统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很多,有直接影响工程的供电、空调、消防等基础设施环境,有反映承建单位管理水平、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的工程管理环境,有反映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环境等。由于环境因素具有复杂多变的特点,因此在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建设中,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对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利用其有利的一面,采取措施控制其不利的一面。

10.3 质量控制体系建设

质量控制体系应与组织的具体业务方向相符合,业主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各自的特点建立相适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10.3.1  质量控制体系的概念

质量控制体系是指为保证性能、过程或服务在质量上满足规定或潜在的要求,由组织机构、职责、程序、活动、能力和资源等构成的有机整体。质量控制体系的结构由领导的责任、质量责任和权限、组织结构、资源和人员以及工作流程五个方面组成。这五个方面按其性质可以分 为规章制度和客观物质条件两大部分。一个客观存在的质量体系,首先要具备一定的客观物质条件,即人员、检测设备及能力等,然后通过设置组织机构,规定各级人员的职责、工作流程、 质量活动内容等规章制度,组成一个有机体,这样的体系才能经济、有效、协调地满足用户需要。

1.领导的责任

领导应对质量方针的制定与质量体系的建立、完善、实施和保持负全面责任。这是做好全面质量管理的关键。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中,作为工程主体的业主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其项目主管人员都需要建立起质量体系与组织,并担负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责任。

2.质量责任和权限

确定为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所必须进行的质量控制活动,明确规定项目组织体系中各部门及人员在进行这些质量活动时应承担的责任。明确规定从事各项质量活动人员的责任和权限,规定各项工作与流程之间的衔接、控制和协调措施。在一个机构完善且有效的质量体系中,其工作的重点是以实施全过程控制为主,实行预防与把关相结合,采取各种方法查明实际的或潜在的质量问题,并采取预防和补救措施。

3.组织结构

组织结构是指组织内影响质量的组织体制、隶属关系及相互联系的方法。组织结构一般应包括各级质量机构的设置、各机构的隶属关系、各机构的职责范围、各机构的工作衔接与相互关系、形成的各级质量管理工作网络等。

在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时,通常可以将质量组织形式分为以下五类:

(1)质量预防组织。从事组织制订各类质量计划,预防质量缺陷,以便获得确定的质量水平的工作。

(2)质量改进组织。主要是针对功能和管理上发生的经常性缺陷,组织质量突破,把性能质量和质量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质量保证组织。主要是组织对工程质量工作的审核,确保质量要求的实现,并保持稳定。

(4)接收组织。从事进场物品接收、工序制造接收、产品接收等工作。

(5)协调组织。主要是协调影响质量的有关部门的活动。

必须着重指出:上述五种质量组织并不是必须有五种对应的机构,而是这五个方面的质量活动在组织上应是落实的,可以根据组织及项目的具体情况来进行设计。

为了使项目质量体系正常运行并不断完善,业主单位应设置综合质量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关键点的质量管理与监控工作,进行质量活动的组织、计划、协调、指导、检查和督促工作。承建单位必须设置独立的质量控制部门,并能行使职权,严格检验,加强检测、把关和报告的职能。作为监理单位,除建立自己的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外,还需要协助业主单位建立质量控制体系,监控承建单位质量体系的建立与有效运行,并有效协调三方体系的协同运行。

4.资源和人员

资源和人员是质量体系的客观物质条件。质量保证能力主要表现为组织是否拥有能生产满足质量要求的资源条件、检测设备,并有一支经验丰富、训练有素的技术、管理队伍,这是质 量体系的固有技术和物质基础。这些资源包括:人才资源和专业技能、实施工具及设备、检验 和试验设备和仪器仪表等。

为确保各类人员的工作能力适应和满足工作的要求,监理单位应对员工必须具备的资格、经验、能力等基本素质以及需要进行的培训计划做出相应的具体规定。

5.工作流程

流程是规定某一项活动的目的和范围,应做什么事,由谁来做,如何做,如何控制和记录,在什么时间以及采用什么材料、设备和文件等。类似于全面质量管理提出的“5W1H”(What, Who,When,Where,Why,How)。        工作流程是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总结,也是实现质量控制的不可缺少的手段。

工作流程是通过文件形式来描述的,但不一定是独立的文件,一般可在规章制度或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中体现。质量体系应具备以下几个功能:

(1)应能对所有影响质量的活动进行恰当而连续的控制;

(2)应重视并采取预防性措施,避免问题发生;

(3)应具有一旦发现问题能及时做出反应并加以纠正的能力。

组织为保证质量体系功能的发挥,应制定和颁发质量体系各项活动的工作流程,并认真贯彻实施,变“人治”为法治,保持工作连续性和一致性,这是质量体系的重要内容。各项工作流程应做到简练、明确、易懂、相互协调、相互配合,而且都要对活动的目标采用的方法和工作质量做出相应的规定。

10.3.2  三方协同的质量控制

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是由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完成的,三方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那就是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因此质量控制任务也应该共同完成,三方都应该建立各自的质量保证体系,而整个项目的质量控制过程也就包括业主单位的质量控制过程、承建单位的质量控制过程和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过程。

1.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

承建单位是工程建设的实施方,因此承建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能否有效运行是整个项目质量保证的关键。业主单位作为工程建设的投资方和用户方,应该建立较完整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这是项目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监理单位是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协调方,既要按照自己的质量控制体系从事监理活动,还要对承建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业主单位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进行监督和指导,使之能够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得到有效的实施,三方协同的质量控制体系是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成功的重要因素。

业主单位的参与人员是业主单位为本项目配备的质量管理人员,承建单位的参与人员是承建单位的质保部门的质量管理人员,监理单位的参与人员主要是质量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和专家。

项目质量控制体系运作的主要目的是对包含设计、实施和验收等在内的工程全过程进行质量管理,向业主单位的决策部门提供质量信息,为他们关于工程的决策提供依据。虽然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有各自的质量管理体系,但是每一种体系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都不是完美无缺的,双方的理解也可能不尽一致,因此通过监理单位的协调控制,可以充分发挥各自质量控制手段和方法的长处,从而达到最优质量控制的效果。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只有通过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既相互独立又紧密结合的共同的质量控制,项目的质量目标才有可能实现。

2.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体系

项目的质量控制体系以承建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为主体,在项目开始实施之前由承建单位建立,监理单位对组织结构、工序管理、质量目标、自测制度等要素进行检查。监理单位监控质量控制体系的日常运行状况,包括设计质量控制、分项工程质量控制、质量控制分析、质量控制点检测等内容。监理单位核定工程的中间质量、监督阶段性验收,并参与竣工验收。

项目的质量控制体系运行的主要目的是对信息系统工程的各种质量进行监控和把握,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更正,保证工程的过程质量达到预期要求的目标。

工程项目的质量保证计划是在承建单位的质量管理计划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对承建单位质量控制方面的作用是检查承建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情况,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在签订合同后,承建单位应按合同要求建立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承建单位要满足业主单位的使用功能要求,并符合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现行法规。质量管理体系要满足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双方的需要。

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过程中,针对不同的项目,承建单位在需求分析、方案设计、软件代 码设计、阶段测试、验收等不同阶段的管理模式会有所不同,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容也应该具有针对性。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整个形成过程中,设计和实施是最关键也是最复杂的环节。监理将着重依据承建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监理,承建单位应结合建设项目的具体特点,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相应的质量管理工作。

承建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制订明确的质量计划。

根据合同要求的质量目标,承建单位应制订相应的质量计划,既要有提高工程质量的综合计划,又要有分项目、分部门的具体计划,形成一套完整的质量计划体系,并且有检查、有分析。承建单位领导应对质量计划的制订负全面的责任。

(2)建立和健全专职质量管理机构。

它的作用在于统一组织、计划、协调、综合质量管理体系的活动,检查、督促各部门的质量管理职能,开展质量管理教育和组织质量管理活动。

(3)实现管理业务标准化,管理流程程序化。

实施质量管理的许多活动都是重复发生的,具有一定的规律性。把这些重复出现的质量管理业务,按照客观要求分类归纳,并将处理办法定为规章制度,作为员工行动准则,使管理业务标准化。把管理业务处理过程所经过的各环节、各管理岗位、先后工作步骤等经过分析、研究、改进,定为标准的管理程序,使管理流程程序化,使组织全体人员都严格遵循统一的制度和工作程序。

(4)配备必要的资源条件。

资源主要包括人力、设备和质量检测手段等。实施信息系统工程的项目建设,承建单位的人力配备要制订一套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计划,与项目实施计划配套,根据项目实施过程的不同,针对项目特点,合理地调配人员,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设备和应用环境是保证项目进行的基础条件之一,可以根据项目合同要求,依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制订不同的策略计划。鉴于信息系统工程的特点,承建单位可能无法构建与业主单位完全相同的设备和应用环境,如果一定要利用业主单位的设备和应用环境进行调试或测试,必须在合同或协议中阐明相关内容。

承建单位应具备必要的质量检测手段的资源条件,包括在应用环境中对采用其他厂商的产品做必要检测的设备和软件工具,在软件开发过程中进行测试的必要环境和工具。具备相关技术能力的承建单位一定要具备或建设与之相适应的试验室或检测室等基础设施,或有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支持。

(5)建立一套灵敏的质量信息反馈系统。

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伴随着大量与质量有关的信息,这些质量信息是进行质量管理的依据。质量管理就是质量管理相关部门根据质量信息协调和控制质量活动的过程。没有信息反馈就没有质量管理。建立和健全信息反馈系统, 一定要抓好信息的流转环节,注意和掌握数据的检测、收集、处理、传递和存储。信息运动的流动速度要快,效率要高。在交付使用之后,要在保修期内,由监理工程师带领有关人员到业主单位进行调查访问,听取使用部门或用户对工程质量的意见,深入了解工程的实际使用效果,从中发现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为进一步改进工程的实施质量提供依据。

10.4  质量控制手段

监理工作过程中常用的质量控制手段包括评审、测试、旁站、抽查等。

10.4.1 评审

评审的主要目的是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检查项目的当前状态。项目评审一般在主要的项目里程碑接近完成时进行,例如总体设计、产品设计、编码或测试完成时。通过评审可以及时发现重大问题,并给出处理意见。

1.评审依据

评审一般依据以下内容来进行:

(1)国家和行业团体的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

(2)有关部门关于本项目的文件和批示;

(3)已经确定的本方案的承前性文件;

(4)监理工程师提供的监理信息。

2.评审范围

一般来说,信息系统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进行评审的内容有:

(1)业主单位的用户需求和招标文件;

(2)承建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质量保证计划;

(3)承建单位的总体技术方案;

(4)承建单位的工程实施方案;

(5)承建单位的系统集成方案;

(6)承建单位有关应用软件开发的重要过程文档;

(7)工程验收方案;

(8)承建单位的培训方案与计划;

(9)承建单位的售后保障方案;

(10)其他需要评审的重要方案与计划。

3.评审过程

评审过程具体如下:

(1)现场质量监理工程师收集方案、文档等资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上报总监理工程师。

(2)总监理工程师根据方案的重要性、时间要求、初审结果判断是否进行评审,并确定评审的时间、方式、内容、参加人员等,形成评审方案。

(3)承建单位和有关方面提交评审必需的其他材料。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家、质量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参加,对方案进行评审、讨论,得出评审结论。评审的过程应记录,并保存备案。在特殊情况下,评审可以通过远程方式异地进行,但要做好技术保密工作。必要时评审人员可以到现场进行实地考察。

(4)总监理工程师根据评审结论,组织现场监理工程师讨论,形成最终的监理意见,提交给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

(5)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根据监理意见进行处理,处理结果由现场监理人员进行确认,并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10.4.2  测试

测试是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控制最重要的手段之一,这是由信息系统工程的特点所决定的, 信息系统工程一般由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信息应用系统组成,而这些系统的质量到底如何,往往需要通过实际的测试才能知道,因此测试结果是判断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最直接的 依据。

在整个质量控制过程中,可能需要业主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和第三方测试机构对工程进行测试。业主单位的测试是为了验证系统是否满足业务需求,承建单位的测试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监理单位的测试是为了检查和确认工程质量,第三方测试是对工程做出客观的质量评价。虽然各自的工作重点不同,但都是为了更好地控制项目质量。

在测试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关注以下内容。

1.测试依据

测试依据根据不同的测试阶段和测试对象有所不同,主要包括:

(1)需求说明书;

(2)设计说明书;

(3)行业和团体标准;

(4)国家标准。

2.监督承建单位的测试工作

监理工程师应监督评审承建单位的测试计划、测试方案、测试实施以及测试结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督促承建单位建立项目测试体系,成立独立的测试小组;

(2)督促承建单位制订全过程的测试计划,从项目需求分析阶段开始,直到项目结束,要进行不间断地测试,并且随着项目进展,还要制订分系统的测试计划和详细测试方案;

(3)对测试方案和测试计划进行审核,对承建单位选择的测试工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4)对测试结果的正确性进行审查;

(5)对测试问题改进过程进行跟踪。

3.亲自测试重要环节

对重要环节,监理单位要亲自进行测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现场抽查测试。当现场监理工程师发现质量疑点时,要进行现场抽查测试。例如,对于综合布线阶段,监理工程师除了在隐蔽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旁站外,还要通过网络测试仪对布 线质量进行抽测,以便能够分析网络综合布线的效果,可以有效保证网络综合布线的质量。另外,对于设备进货也要进行现场抽检。

(2)对于软件开发项目,监理单位要对重要的功能、性能、安全性等进行模拟测试,判断阶段性开发成果是否满足质量要求,并且作为进度控制和成本控制的依据。

4.第三方测试的监理

在重要的里程碑阶段或验收阶段,往往要聘请专业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对项目进行全面或专项测试。在此期间,监理单位的主要工作包括:

(1)协助业主单位选择权威的第三方测试机构,一般应审查第三方测试机构的资质、测试经验以及承担该项目的测试工程师情况;

(2)对第三方测试机构提交的测试计划进行确认;

(3)协调承建单位、业主单位以及第三方测试机构的工作关系,并为第三方测试机构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

(4)对测试问题和测试结果进行评估。

10.4.3 旁站

在项目实施现场进行旁站是监理在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控制方面的重要手段之一。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实施现场对某些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旁站监理的工作时间应该根据实施进度计划事先做好安排,直到关键工序实施完成。旁站的目的在于保证实施过程中项目标准的符合性,尽可能保证实施过程符合相关标准。

旁站是监理人员控制工程质量、保证项目目标实现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旁站往往是针对那些出现问题后难以处理的关键过程或关键工序。现场旁站比较适合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设备开箱检验、机房建设等方面的质量控制,也适合其他与现场地域有直接关系的项目质量控制的工作,尤其是实施过程中的隐蔽工程。

现场旁站要求现场监理工程师要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项目管理知识,能够纵观全局,对项目阶段或者全过程有深刻的理解,对项目的建设具有较高的深入细致的观察能力和总结能力。旁站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是对工程质量的签认资料。旁站记录必须做到:

(1)记录内容要真实、准确、及时;

(2)对旁站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应按照时间或工序形成完整的记录;

(3)记录表内容填写要完整,未经旁站人员和实施单位质检人员签字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4)记录表内实施过程情况指所旁站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实施情况,例如,人员上岗情况、材料使用情况、实施技术和操作情况、执行实施方案和强制性标准情况等;

(5)完成的工程量应写清准确的数值,以便为投资控制提供依据;

(6)监理情况主要记录旁站人员、时间、旁站监理内容、实施质量检查情况、评述意见等,将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并提出处理意见;

(7)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主要记述旁站过程中承建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人员是否到位,是否按事先的要求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进行检查,是否对不符合操作要求的实施人员进行督促,是否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纠正;

(8)若工程因意外情况发生停工,应写清停工原因及承建单位所做的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通过对旁站记录的审阅,可以从中掌握关键过程或关键工序的有关情况,针对出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保证关键过程或关键工序质量,同时这也是监理工作的责任要求。

监理人员应对旁站记录进行定期整理,并报业主单位审阅。 一份好的旁站记录不仅可以使业主单位掌握工程动态,更重要的是使业主单位了解监理工作,了解监理单位的服务宗旨与服务方向,树立监理单位的良好形象,同时监理人员也可从中听取业主单位的意见,及时改进监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10.4.4 抽查

信息系统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抽查主要针对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软件产品以及其他外围设备的到货验收检查,以及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质量问题的环节随时进行检查。

1.到货验收的抽查

对于到货验收的抽查,主要是针对大量设备到货情况。例如,一次进来上百台不同型号的设备,这时就需要对不同型号的产品进行抽查。在抽查时,要有详细的记录。对于少量设备到 货的情况,要逐一检查。在验收过程中,要详细记录查验设备的参数、功能、品牌、型号、产地、数量、外观及相关材料。

2.实施过程的抽查

在软件开发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可以随时抽查开发文档的编写情况,测试执行情况,功能和性能,已经完成的代码是否符合基本的开发规范等。

10.5  质量控制点

1.设置质量控制点的目的

质量控制点是指对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的重点控制对象或重点建设进程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而设置的一种管理模式。在工程项目进行的不同阶段,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可设置不同的质量控制点,通常情况下可以分为工程招标阶段的质量控制点、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点、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点、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点和运行维护阶段的质量控制点。其目的就是通过对控制点的设置,可以将工程质量总目标分解为各控制点的分目标,通过对各控制点分目标的控制,最终实现对工程质量总目标的控制。

2.设置质量控制点的意义

设置质量控制点的意义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便于对工程质量总目标的分解,可以将复杂的工程质量总目标分化为一系列简单分项的目标控制;

(2)有利于监理工程师和承建单位的控制管理人员及时分析和掌握控制点所处的环境因素,易于分析各种干扰条件对有关分项目标产生的影响及其影响程度的测定;

(3)有利于监理工程师和承建单位的控制管理人员监测分项控制目标,计算分项控制目标值与实际目标值的偏差;

(4)由于质量控制点目标单一,且干扰因素便于测定,有利于监理工程师和承建单位的控制管理人员制定、实施纠偏措施和控制对策;

(5)通过对下层级质量控制点分项目标的实现,对上层级质量控制点分项目标提供保证,从而可以保证上层级质量控制点分项控制目标的实现,直到工程质量总目标的最终实现。

3.质量控制点的设置原则

设置质量控制点应遵循以下原则:

(1)选择的质量控制点应该突出重点。质量控制点应放置在工程项目建设活动中的关键时刻和关键部位,有利于控制影响工程质量目标的关键因素。例如,对于一个应用软件开发项目,需求获取阶段关系整个应用系统的成败,而这一部分工作往往做得不够细致,因此监理机构可以把需求获取作为一个质量控制点,制定详细的需求获取方案。

(2)选择的质量控制点应该易于纠偏。质量控制点应设置在工程质量目标偏差易于测定的关键活动或关键时刻处,有利于监理工程师及时发现质量偏差,同时有利于承建单位控制管理人员及时制定纠偏措施。例如,对于综合布线来说,可以把隐蔽工程的实施过程作为一个控制点,如果发现问题,可以及时纠正。这一部分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事后解决的成本就会非常大。

(3)质量控制点设置要有利于参与工程建设的三方共同从事工程质量的控制活动。对业主单位来说,由于主要是从宏观角度来从事工程质量控制,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和相对重要的建设成果都应设置控制点;对承建单位来说,由于从事信息系统工程过程中的微观控制,其控制点可以按工程进度、工程部位、重要活动及重要建设资源供应等来设置;根据监理目标确定监理要检查的质量控制点,三方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商定各个阶段的质量控制重点,并制定各自的质量控制措施。

(4)保持质量控制点设置的灵活性和动态性。对于一些大型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由于建设规模庞大,建设周期较长,影响因素繁多,工程项目建设目标干扰严重,质量控制点设置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必须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对已设立的质量控制点随时进行必要的调整或增减,使质量控制点设置具有相应的灵活性和动态性,以达到对工程质量总目标的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

10.6  监理质量控制工作

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质量控制工作按照工程建设阶段划分,可以分为招标阶段质量控制、设计阶段质量控制、实施阶段质量控制、验收阶段质量控制。

对于监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监理单位可以通过监理工作联系单的方式与承建单位沟通,要求对问题进行整改,如果承建单位整改仍不合格,监理单位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承建单位整改,并跟踪落实(后文简述为“出具监理意见并跟踪整改”)。

10.6.1  招标阶段监理质量控制

监理单位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阶段的质量控制,主要是通过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理,协助业主单位选择合格的承建单位,并为工程的设计实施做好准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一般由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招标公司、专家、纪检或者公证部门参加。

监理单位在招标阶段的质量控制要点包括:

(1)协助业主单位提出工程需求方案,确定工程的整体质量目标;

(2)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并对工程的技术和质量、验收准则、投标单位资格等可能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因素明确提出要求;

(3)协助招标公司和业主单位制定投标文件的质量评定标准;

(4)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对其中涉及的质量内容进行确认;

(5)协助业主单位评标时,应审查投标文件中的质量控制计划;

(6)协助业主单位审核承建单位及其人员的能力;

(7)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例如,招标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公正的现象等;

(8)协助业主单位与中标单位洽商并签订承建合同,建议业主单位在承建合同中明确规定工程所包含的功能、技术要求、测试标准、验收要求、质量目标、质量责任、变更控制程序等有关内容。

10.6.2  设计阶段监理质量控制

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使工程设计的各项工作能够在预定的质量、 进度、投资目标内完成,主要工作包括用户需求调研分析、方案设计、概要设计、详细设计、 阶段性测试验收计划等内容。这些工作内容比较复杂,且制约因素较多,因此应对承建单位提  供的各类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

监理单位在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要点包括:

(1)充分了解业主单位的项目需求,协助业主单位制定项目质量目标规划;

(2)对各种设计文件提出设计质量标准;

(3)进行设计过程跟踪,审查阶段性设计成果,及时发现质量问题;

(4)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设计方案;

(5)审查承建单位对关键部位的测试方案,例如主机网络系统软硬件测试方案、应用软件开发的模块功能测试方法等;

(6)审查承建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是否具备完善的质量检测技术和手段等;

(7)组织设计文件及设计方案交底会,帮助承建单位熟悉项目设计、开发及实施过程;

(8)设计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签发;

(9)设计方案未经批准,不得进行部署实施。

10.6.3  实施阶段监理质量控制

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监理单位应通过现场监督、核查、记录和协调,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并督促承建单位采取措施纠正问题,促使其按要求实现项目质量 目标。

监理单位在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要点包括:

(1)项目实施前,组织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质量管理计划,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2)项目实施前,组织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召开工程实施准备会议。

(3)依据签认的质量管理计划、实施方案、实施计划等文件,制定切合实际的监理实施细则,并根据质量控制点的设置原则合理设置质量控制点,并选用合适的质量控制手段,主要的 质量控制手段包括评审、测试、旁站和抽查。

(4)组织对承建单位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做验收记录,并对验收记录办理三方签认手续;对不符合合同或相关标准规定的产品及服务应拒绝签认,没有被签认的产品及服务不得在工程实施中应用;具体检查项可依据相关标准及规范,组织三方共同协商确定。

(5)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计划检查承建单位的项目实施状况、人员与实施方案的一致性。发现人员与实施方案不一致时,应要求承建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更换或申请更换人员,尤其注意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现场资质审查,必须做到人证合一。

(6)执行已确定的阶段性质量监督、控制措施及方法,并做监理日志,出现质量问题时,可以要求承建单位整改,并跟踪落实。

(7)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关键环节的施工申请,审核其合理性后签认,报业主单位批准。

(8)必要时,检查承建单位重要工程步骤的衔接工作,做监理日志。未经监理单位检查认可,承建单位不能进行与之相关的下一步骤的实施。

(9)及时处理工程变更申请,审核变更的合理性,按变更控制程序处理,保证项目总体质量不受影响。

(10)有分包单位时,应组织审核分包单位的工程实施资质。

(11)出现质量事故时,及时按照质量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置。

(12)若发现工程实施过程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应及时向承建单位签发停工令,并报业主单位,监督承建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及时处理承建单位的复工申请。

10.6.4  验收阶段监理质量控制

监理单位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工作及要点包括:

(1)审核初验/终验计划及方案。

监理单位应协助业主单位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验收计划及方案,明确验收目标、各方责任、验收内容、验收标准、验收方式和验收结果等内容,审核后签署审核意见。

(2)审核初验/终验条件。

监理单位应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初验/终验报审表,审核初验/终验的必备条件。具备初验/终验条件时,监理单位在初验/终验报审表中予以签认,并报业主单位签认;否则,监理单位应出具监理意见并跟踪整改。

(3)处理初验/终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

监理单位应协助业主单位对初验/终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评估,根据质量问题的性质和影响范围,确定整改要求和整改后的验收方式,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告知承建单位。必要时,应组织重新验收。

(4)确认初验/终验结果。

监理单位应敦促承建单位根据整改要求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过程,与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一起对初验/终验结果进行确认,共同签署初验/终验合格报告,应有计划地监督系统的试运行,督促承建单位解决试运行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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