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印发了《关于征集遴选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通知》,明确了开展智能建造城市试点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等内容。为更好引导各地开展智能建造试点工作,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负责人对通知进行了解读。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发展智能建造”。为进一步贯彻落纲要目标,大力发展智能建造,住建部决定征集遴选部分城市开展智能建造试点。
试点目标
一是推动试点城市建立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建造政策体系、发展路径和监管模式,为全面推广智能建造提供经验借鉴。
二是加快建筑业与先进制造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实现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全过程数字化管控,促进建筑业提质增效。
三是打造智能建造产业集群,催生一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打造地方经济发展新引擎。
智能建造试点城市从八个方面部署了主要任务。
1、试点城市根据试点目标,在土地、规划、财政、金融、科技等方面发布实施行之有效的鼓励政策,形成可复制经验清单。
2、培育一批具有智能建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建筑施工、勘察设计、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等配套企业,
3、推进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集成应用,有效解决工程建设面临的实际问题,实现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