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发布|CNAS-CL01解读,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部分

CNAS-CL01是软件测试实验室在申请CNAS测试认证时一定会用到的一部准则,也是CNAS软件测试实验室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参考依据,近日CNAS结合评审案例发布了一系列针对CNAS-CL01的解读,在前面的文章中我们已经跟大家分享了一部分,本文继续跟大家分享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部分中,软件测试实验室需要注意的地方。

7 过程要求

7.2 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

概述:

• 使用适当的方法(7.2.1.1)

• 方法应现行有效并易于取阅(7.2.1.2)

• 使用最新有效版本方法,必要时制定细则(7.2.1.3)

• 选择适当的方法(7.2.1.4)

• 方法验证(7.2.1.5)

• 开发方法的要求(7.2.1.6)

• 方法偏离(7.2.1.7)

7.2.2 方法确认

• 确认涉及的方法及确认目的(7.2.2.1)

• 重新确认的情况(7.2.2.2)

• 方法性能特性的确认(7.2.2.3)

• 确认记录要求(7.2.2.4)

7.2条款突出的问题是:①方法选择错误或不按方法标准要求实施实验室活动(7.2.1.1);②标准跟踪存在缺陷(7.2.1.3);③作业指导书缺失或其制定存在缺陷(7.2.1.3);④方法验证存在缺陷(7.2.1.5);⑤混淆了方法偏离与修改标准方法、超出预定范围使用标准方法的概念(7.2.1.7)。

7.2.1.1 实验室应使用适当的方法和程序开展所有实验室活动,适当时,包括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以及使用统计技术进行数据分析

注:本准则所用“方法”可视为是ISO/IEC指南99定义的“测量程序”的同义词。

解读:

• 本条款所述的“程序”,是指测量程序,可视同为“方法”。

• 所有的实验室活动包括了从取样、制样、样品前处理、检测/校准到报告结果等实验室活动全过程。

• 方法/程序是开展实验室活动的技术依据,实验室应选择适当的方法/程序,并且按照方法/程序的要求实施实验室活动,对于偏离了所选择的方法/程序要求(偶然偏离除外,见7.2.1.7),应按非标方法进行确认。

• 选定的方法/程序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实验室应定期评审方法/程序的适用性,以保持与所开展的实验室活动相适应。

• 选择适当的方法,建议从以下几方面(但不限于)考虑:

—— 是否是现行有效的方法/程序。

—— 开展的实验室活动是否在方法/程序的预定范围(适用范围)内。

—— 所选用的方法/程序是否能够满足预期的用途。

—— 对于需要修改使用的方法/程序、超出预定范围使用的方法/程序等情况,是否做过有效的方法确认。

• CNAS-CL01-G001《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 》的7.2.1.1对方法/程序的管理也提出了要求“7.2.1.1实验室应对使用的检测或校准方法实施有效的控制与管理,明确每种新方法投入使用的时间,并及时跟进检测或校准技术的发展,定期评审方法能否满足检测或校准需求。”

• 在实验室认可评审中,对于选择方法/程序不适当的情况,是不予以认可的。

• CNAS-EL-03《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能力范围表述说明》及其他特殊领域能力范围表述说明文件,如玩具、纺织、建材、基因扩增、机动车、石油石化等领域,对认可的实验室活动方法/程序也有相关要求,实验室在申请认可时也应考虑。

现场评审发现的检测标准选择问题导致不予认可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 超出标准的适用范围使用标准,未按要求进行方法确认。

• 使用的检测方法与标准不符。

• 标准中不含某个项目或参数或试验步骤。

• 依据的标准已被其他标准替代。

• 非检测方法标准。

• 仅有前处理标准,没有检测方法标准。

• 作废标准。

关于作废标准的说明:当实验室有需要时,作废标准可以认可,但需要注明。

CNAS-EL-03:2023关于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

3.3 检测标准

3.3.9 名词定义、质量规范等非检测方法标准不应申请认可

3.3.10 认证类标准不应申请认可,除非其中包含具体的检测方法。含检测方法的认证类标准申请认可时,“项目/参数”栏应填写具体的检测项目/参数,不应填写“全部/部分项目/参数”。

3.3.11 检定规程(JJG)和计量技术规范(JJF)中的校准规范不应作为检测方法申请认可。计量技术规范(JJF)中的检验规则等非校准方法可作为检测方法申请认可,如《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JJF 1070-2005、《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检验规则》JJF1244-2010等。

3.3.12 仅包含对设备的要求但无具体检测方法的标准不应作为设备的检测依据申请认可。

3.3.13报审稿等未正式批准的标准不应以标准形式申请认可,但可以“实验室制订的方法”形式申请认可。

3.3.14认可活动依据的标准不应申请认可。

3.3.15 如实验室仅从事抽样活动,不从事相关的检测活动,不应以抽样、取样、采样等标准或方法申请认可。

3.3.16 行政文件、部门规章、法律法规等文件原则上不应申请认可。

3.3.17 当检测方法有补充修订版本时,实验室应完整的表述在认可能力范围中,例如,IEC 60227-2:1997+A1:2003,IEC 60335-1:2001+A1:2004+A2:2006。实验室也可用标准合并版本的版本代码及其发布年号进行标准表述,例如,IEC60335-1 (Edition4.2):2006。但实验室不应仅表述为 IEC 60227-2:2003。

4.3 校准方法代号、名称

4.3.2校准方法用于建立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确定设备的准确性和(或)不确定度,其他方法通常不应作为校准方法申请认可。

检测方法原则上不应作为校准方法申请认可,但当相关检测方法中有独立附录、章节作为相关测量仪器的校准方法时,实验室应进行完整、有效的方法确认,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可作为该测量仪器的校准方法申请认可。

方法中相关内容仅包含对相关测量仪器的技术要求(含计量特性的要求),不应作为校准方法申请认可。

4.3.3当校准方法仅引用校准规范或检定规程中的附录时,在校准方法名称后应注明其对应的附录编号和名称。

CNAS对企业标准的认可要求

• 企业标准中的检测方法标准按照非标方法方式认可。

• 如果申请认可的企业标准不是申请机构自主制定的,需要有企标制定机构的书面授权。

• 如果企业方法标准已成为公认方法时,按标准方法认可。

CNAS对团体标准的认可要求

• 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的团体标准(方法标准),按标准方法予以认可,即只需对实验室提供的方法验证的证据进行评审。

• 未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的团体标准(方法标准),按非标方法予以认可,即评审时需要审查实验室提供的方法确认的证据。

• 对于不涉及检测方法的团体标准(产品标准)不予认可。

案例1:

某日对某样品的测定,不能满足标准方法中的取样要求。

案例2:

查样品编号为XXX的原始记录,未按标准进行取样。

案例3:

查某样品的原始记录,取样数量与标准要求的不一致。

解析:

一般来说,按照依据的标准方法实施实验室活动是对实验室的基本要求,如果因为特殊原因临时偏离了标准方法,应按7.2.1.7的要求处理;如果长期不能完全按照标准方法操作,则应按7.2.2.1的要求做方法确认。

实验室按照标准方法实施实验室活动,不能因为实验室自身的原因,如仪器设备配置、合同实施时间限制等原因,随意修改方法或改变操作步骤等。

上述案例都是不能按照标准方法实施实验室活动的案例,此外还有仪器设备配备不符合标准方法要求的情况(见6.4.4)。

案例4:

现场试验发现编号为LHHY.QR-7.5-01-002《原始记录》,只检测两次,相关规定:“每个样品重复测定三次”不符。

案例5:

某日对外部委托的样品(样品编号SQR-2019030065) 的测定,原始记录只做单次试验,不符合相关标准中“取重复测定的两个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的规定。

解析:

以上案例情况,虽然整改时实验室都将出现问题的原因归结为对标准理解问题,或原始记录问题,但真正的原因应该不仅这些,也许有检测成本原因、投机取巧的原因等等因此实验室应找到真正问题所在,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才能防止问题再发生。该类问题化学实验室出现较多,软件测试实验室仅作参考。

7.2.1.3 实验室应确保使用最新有效版本的方法,除非不合适或不可能做到。必要时,应补充方法使用的细则以确保应用的一致性。

注:如果国际、区域或国家标准,或其他公认的规范文本包含了实施实验室活动充分且简明的信息,并便于实验室操作人员使用时,则不需再进行补充或改写为内部程序。可能有必要制定实施细则,或对方法中的可选择步骤提供补充文件。

解读:

• 实验室应定期跟踪标准最新版本,只要可能,应使用现行有效版本的标准/规范开展实验室活动。但对于有些情况,如按照旧版标准生产的产品,其检测不适于用最新版本的标准,此时也会使用到作废版本的标准。

• CNAS-CL01-G001的 7.2.1.3条规定“对于标准方法,应定期跟踪标准的制修订情况,及时采用最新版本标准。”

• 作业指导书或实施细则是用于指导某个具体过程、描述事物形成的技术性细节的可操作性的文件,其目的是规范人员操作,达到实施的一致性。并不是所有标准/规范都需要制定作业指导书或实施细则。出现以下情况(但不限于),不利于实验室人员实施的一致性或影响实验室活动结果有效性时,实验室应考虑制定作业指导书或实施细则:

—— 标准/规范中的信息不充分。

—— 标准/规范的内容不便于操作人员理解,例如使用外文标准。

—— 方法/规范中有可选择的操作。

—— 方法针对的是某一类产品,取样等范围较宽泛,而不同基质的产品其检测所需要的最佳样本量不同。

—— 方法/规范不能被操作人员直接使用,如仪器通则标准。

• 作业指导书或实施细则应语言通畅,易于理解,操作步骤具体清晰,可操作性强,所有的规定应在使用者中已达成共识,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使用者按其步骤进行操作。

拓展:

作业指导书通常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 方法类:如检测/校准规范的实施细则;

—— 设备类:如设备的使用操作规程;设备的期间核查规程等;

—— 样品类:样品的准备、制备、前处理处置规则;

—— 数据类:数据有效位数的确定、修约、异常值的剔除等的规定和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报告。

案例1:

某标准已于2015年12月23日作废,查2018年12月6日查新报告中查新状态为“现行有效”。

解析:

实验室的问题在于该标准已于2015年12月23日作废,但直到2018年底实验室的标准查新报告中仍将其标为“现行有效”,说明实验室对“现行有效”的理解有误 ,或实验室的标准查新系统存在问题,不能发现已经作废的标准。

案例2:

实验室在2019年3月进行标准版本查新确认时未能识别某标准已经被其他标准所替代。

案例3:

抽查报验编号为XX X的检测报告 (签发日期2020.11.29),检测方法所依据的标准已被新标准标准所取代。

解析:

这几个案例,都是实验室标准跟踪存在问题,以致不能及时发现最新版本的标准。跟踪标准变化,不仅要关注同一标准的变化情况,还要关注类似内容其他标准的发布,以利发现是否存在现用标准(现用方法文本)被其他标准替代的情况。

案例4:

没有编制执行某标准的作业指导书,用来规定如何根据样品的特性选择分析检测程序以及合适的仪器操作条件,指导评估本标准的适用性。

案例5:

试验人员对英文版XX标准不能充分理解,实验室也未制定该方法的中文版作业指导书,以确保实验人员对方法的正确理解和使用。

解析:

当标准文本包含的实施实验室活动的信息不充分,或不便于实验室操作人员使用时,实验室就有必要制定实施细则,或对方法中的可选择步骤提供补充文件也就是我们常常提到的作业指导书。上面几个案例,都属于这种情况。

案例6:

实验室某作业指导书不够全面,缺少某方面方法的明确规定。

案例7:

实验室中文作业指导书缺少某样品的处理步骤、计算公式等内容,无法确保应用的致性。

案例8:

实验室依据英文版的某标准进行采样,检测人员无法完全看懂,实验室编制的中文版作业指导书不能完全覆盖标准中的对采样点选择、条件控制等重要环节的全部要求。

案例9:

作业指导书中的某内容与标准要求不符。

解析:

编制作业指导书(或其他称谓),就是为了统一实验室人员对标准理解和操作的一致性,因此作业指导书不仅不能偏离标准方法,还需具有可操作性。上面4个案例,都属于作业指导书存在缺陷,不能确保人员操作的一致。

7.2.1.5 实验室在引入方法前,应验证能够正确地运用该方法,以确保实现所需的方法性能。应保存验证记录。如果发布机构修订了方法,应依据方法变化的内容重新进行验证。

解读:

• 该条款是对方法验证的要求。

• 在准则3.8中对“验证”的定义是“提供客观证据,证明给定项目满足规定要求” 。对于方法来说,验证就是要证明实验室能够正确地运用该方法,能够确保实现所需的方法性能。CNAS-CL01-G001的7.2.1.5非常明确的规定了如何做方法验证:

“7.2.1.5 在引入检测或校准方法之前,实验室应对其能否正确运用这些标准方法的能力进行验证,验证不仅需要识别相应的人员、设施和环境、设备等,还应通过试验证明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如精密度、线性范围、检出限和定量限等方法特性指标,必要时应进行实验室间比对。”

• 对于标准方法的验证,识别人员、设施和环境、设备等的需求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要通过试验进行验证,验证的内容应全面覆盖方法的要求,必要时应包括采样、样品制备(包括前处理)、检测/校准、报告结果等全过程。试验验证的目的是要证明实验室能够正确运用方法,具备使用方法开展实验室活动的能力,能够实现方法的性能,同时也可以在试验过程中找出不足,加以改进,因此在进行试验验证时,不应该是模拟试验,应使用实际样品,在实际测试环境中实施实验室活动。试验验证过程中的所有记录均应作为证据予以保留。

• 对于修订后的标准,实验室应识别变更的内容,当识别出对现有技术能力有影响后,如称样量变化、检出限变化、测试方法改变、新增测试项目等,应针对与变更有关的部分重新进行验证,验证方法同样包括试验验证。对于已获认可的实验室来说,除了重新做方法验证外,还应该针对变化的内容,对已获认可的能力进行维护,如方法变更后取消了某检测项目,实验室应及时申请方法变更、申请注销或缩小该项目的认可。

•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个标准中含多个方法,则每个方法都要验证。如果测量量程较大,则验证应覆盖整个量程范围。

案例1:

实验室提供的方法验证报告中,某些关键试验条件与申请认可所依据的方法标准不一致,检出限也达不到方法标准的要求。

解析:

方法验证的关键试验条件与依据的方法不一致,特别是检出限达不到要求,不能证明能够正确运用方法,不予推荐认可该项目。

案例2:

申请认可的项目,实验室无法提供样品方法验证材料。

解析:

样品未做方法验证,不能证明实验室具备依据标准对该样品实施检测的能力。

案例3:

所用方法方法为新扩方法,方法验证报告未完成。

解析:

方法验证报告未完成就提交扩项申请,说明实验室在提交扩项申请前自我评估存在问题,不予推荐认可该方法。

案例4:

方法验证报告中使用的介质与标准不一致。

案例5:

方法验证报告中,某原始记录中的样品量未按照方法要求采集。

案例6:

查某方法验证报告,用于准确度验证的标准物质,与方法规定的不一致。

解析:

以上案例都是在进行试验验证时,在个别方面偏离了方法标准的要求。严格意义上说这不算是对标准方法的验证,如果实验室打算长期偏离标准方法操作,应找非标申请认可,并做方法确认。准则的7.2.2.1规定,对修改的标准方法要进行确认。对标准方法的验证不应该有偏离标准要求的情况出现。

案例7:

验证报告中缺少采样及样品前处理技术能力的验证信息。

案例8:

新项目的验证报告中缺少系统偏差等验证信息。

案例9:

实验室不能提供 某标准中检出限方法验证材料。

解析:

这几个案例,都是方法验证不全面,没有针对实验室活动的全部过程进行验证,对一些方法中的关键点,如化学检测的精密度和检出限等,没有进行验证,也就不能证明实验室能够实现所需的方法性能,验证存在缺陷。

案例10:

查方法验证材料发现,本次新标准的方法验证报告缺实际样品测试。

解析:

方法验证应通过试验证明能够得到准确、可靠的结果,缺少对实际样品的试验难证,就不能证明实验室能够正确地运用方法,并确保实现所需的方法性能。

案例11:

实验室未能提供某试验方法进行验证的记录。

解析:

方法验证没有在极限点进行试验,不能证明实验室能够实现所需的全部方法性能。

案例12:

实验室对某标准的变更,于某日进行验证,但验证信息缺少标准中新增的某项相关内容。

案例13:

实验室不能提供某新变更标准的方法验证记录。

案例14:

实验室不能提供对变更标准中某些内容进行试验验证的记录。

解析:

这些案例都是关于标准变更后方法验证的。该类不符合发生的概率相对较高,应引起实验室的重视。

修订后的标准,实验室应识别变更的全部内容,当识别出影响现有技术能力的变更后,应针对有影响的部分重新进行验证,验证方法同样也包括试验验证。

7.2.1.7 对所有实验室活动方法的偏离,应事先将该偏离形成文件,经技术判断,获得授权并被客户接受。

注:客户接受偏离可以事先在合同中约定。

解读:

• 该条款是对方法偏离的要求。需要注意以下二点:

—— 本条款所说的偏离是临时、非常态的,这里的偏离有可能是偏离标准方法,也有可能是偏离非标准方法。如果是常态的偏离,应按非标方法进行方法确认。例如对电子电器产品中某种有害物质检测,由于没有专门的检测标准,因此参照EPA的方法进行检测,应按非标进行方法确认。

—— 对于标准方法的改进,即使使用更先进的技术,但也是偏离了标准方法,而且是长期偏离,应按非标方法进行确认。

• 一般情况下,对于长期偏离标准方法的情况不能认可,实验室需将该方法转换为非标方法并进行过确认后申请认可。

• 实验室应预先识别哪些情况可以偏离,并将偏离形成文件。

• 技术判断是实验室判定能否接受偏离的核心。偏离不能影响实验室的诚信和实验室活动结果的有效性。必要时应通过试验验证偏离不会影响实验室活动结果的有效性。

• 偏离不应是从事实验室活动人员的个人行为,应得到实验室管理层的批准。偏离应被客户接受,最好的办法就是事先在合同中约定。

案例1:

实验室对某方法验证记录中用的某方法不能提供相应的文件化规定。

案例2:

查报告编号Xxx等20份检测报告发现,样品采集与标准不一致。实验室不能提供偏离方法的技术确认材料。

解析:

这几个案例,不属于本条款所述的偏离,是修改了标准方法,应按非标要求(7.2.2) 进行确认,不能按方法偏离(7.2.1.7) 处理。

案例3:

实验室某日测定测定样品的数量与标准方法不一致。

解析:

从陈述的事实看,严格意义上说不属于7.2.1.7所述的偏离,而是没有按照方法标准的要求操作。但是,如果实验室确实有特殊原因导致无法严格执行方法标准时,就要按照准则7.2.1.7的要求操作,即经技术判断,获得授权并被客户接受。

软件测试实验室在申请cnas测试认证时,一定要将CNAS-CL01文件理解透彻,本系列内容可以帮助您更好地掌握该准则的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需相关模板文件可私信我获取。

(谢绝转载,更多内容可查看我的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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