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写的《SAP中寄售结算规则和要点分析》文中,有一个说法是有问题的(截图如下)。
其问题在于寄售结算时,税码并非直观认为的那样从信息记录直接代入的。而是中间还存在一个因素,即表RKWA。 在寄售业务过程中,RKWA表是在寄售物料上线生成物料凭证之后完成更新,在MRKO结算时,读取RKWA中的信息;
为方便理解,有必要再梳理一下整个过程如下:
1、维护寄售信息记录;
2、物料上线时,读取信息记录,生成物料凭证;
3、将物料凭证中的信息更新至后台表RKWA;
4、结算时(MRKO)读取RKWA中的信息;生成结算凭证;
理解这个过程在应用中是有实际意义的,比如结算时,发现税码有误,那么此时,去更新信息记录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因为己上线并生成物料凭证的物料,其在RKWA中的税码不会因为你更新信息记录而变化。需要在信息记录中更新正确的税码后,再生成的上线物料凭证,结算时才能代入正确的税码;而之前就己上线的物料凭证可以采用冲销生新生成方式来解决;当然,按错误的税码生成结算凭证后,再通过财务的方式进行调整也是可以考虑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