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用户或顾问,对于移动类型可以说基本都比较了解。但移动原因这个功能企业有一定会用来,也有可能是局部应用。所以可能会有点模糊。本文就从应用角度浅谈一下个人的理解。
首先,从在操作货物移动的事务中,当我们选择了移动类型后,有可能还要输入一个移动原因。
这时可能产生一个疑问。这个移动类型和移动原因之间有什么关联吗?如果说201移动类型有ABC三个移动原因。那么551移动类型是否也是ABC三个移动原因,还是说又有DEF另外三个移动原因呢?
带着这个疑问,找了一下后台配置。
从后台配置中可以了解,移动类型和移动原因之间有绑定关系。那么是否可以理解为,当在后台配置了某个移动类型的多个移动原因后才能正常应用,否则则不行?
带着上述疑问,再进行一下简单测试。比如从本公司移动类型551有上图7种移动原因。
在事务MB1A中,我们输入移动类型551,展开移动原因字段后,发现这里显示是全部的,而不是定义中的7种。
此时,当输入一个不在后台移动类型551定义范围内的移动原因后发现,系统报错“不支持移动原因”。同理,这时再换一个后台移动类型551定义范围内的移动原因回车确定后,发现不再报错,可以继续。
测试到这里就基本了解了。从应用角度来说,如果需要用来移动原因,那么可以根据不同的移动类型来定义,从而实现局部应用。如本例中,移动类型511的报废,其下级还可以划分不同的原因,运输产生的报废,生产产生的报废,质量原因产生的报废等。
整体上说,移动原因也仅产生一个标识,可能就是我们常说的统计型字段。如果质量部需要按时间段在报废中进行细分,移动原因就给质量提供了一个分类的维度。只要在具体应用时输入了移动原因,在期间报表中就完全可以实现分类展示。
比如在MB51的物料凭证报表中,有了这个移动原因字段就可以实现相应的统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