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的秘密:互联网颠覆规模效应

苹果的市值超越了微软,当然这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

从个人角度展开,那除了堆砌一堆,魅力、想象力之类的词汇外,这个问题变得更模糊了。

而从产业的角度分析,结论是:互联网颠覆了规模效应。微软占据PC市场90%的份额,苹果则是个位数的;但是投资者认为,苹果比微软更有价值。


以往一个人购买苹果笔记本电脑,作出这个决定并不容易,如果他周围没有Mac OS X高手,可能许多应用做完第一步,就不知道怎么做第二步,相应熟悉windows的人很多,或者楼上就有。

今天这个问题仍然存在,但是遇到这类问题,只要上网查询一下,总是有许多类似的人面临同样的问题,当然也可以加入到某个虚拟社区,向网友征询一番。

网上一步步的演示,图片或者是视频非常多。其详尽已经替代了专业书籍。而如果不生活在大的城市,其实连购买专业书籍也不容易。


同样这个问题,在iPod播放器上更为显著,如果没有互联网,那么就需要到当地CD店购买专有格式的CD;于是结论是,iPod播放器根本不可能流行。

而我们知道,今天iPod流行的逻辑是,无限的音乐商店推动了大容量播放器的风行。

我们也应该记得,曾经的,索尼和松下,竞争家用录像机的标准,即Betamax和VHS标准,付出的代价,以及之后的市场格局。索尼重演了这一幕,不同之处是,互联网完全颠覆了原本属于索尼Walkman的机会。


其实在传统的软件领域,广告是很重要的。

windows95是一个划时代的产品,其中包括推广。比如说,花费1200万美元购买滚石乐队一支流行歌曲以用作广告。一个段子是,一些人加入到购买windows95的排队人群中,虽然他并不知道windows95是用于个人电脑的。

事实上,90年代后期,即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重掌苹果之后,有那么一段时间,市场对他推出的新品关注仍然有限,在传统世界中,竞争对手有足够的广告预算,那么就没有人再顾及到你的努力。

当然,今天情况发生了变化,一些媒体人是真的喜欢苹果的产品,而现在他们有足够的空间向其他人传递这一信息。


其实今天,微软和苹果似乎在重演一百年前的福特VS通用。

当时福特有基于规模良好的现金流,而通用汽车的阿尔费雷德-斯隆引入了新的思维,即“不同的钱包,不同的汽车”。乔布斯的工作还没有那么复杂,他只要做出有差异化的产品就可以了。

而当福特遇到竞争的时候,其应对是降价,当然基于规模福特有能力那么做。即将推出的Office 2010将有多个版本,总之是便宜了,用户很高兴,但这不是投资者的认识,投资者当然不满意,这意味公司应对竞争缺乏手段,同时意味市场地位弱化。windows7确实是一款出色的产品,能够确保市场优势,但是微软需要革命性的产品。


当基本的需求得以满足,而规模不再具有决定意义,人们对商品就有了品质感的需求,令人意外的是,人们对技术商品品质感的需求颇为强烈,其中的逻辑可能是,现在人们每天的生活中更依赖于技术商品,或者是PC,或者是移动电话。

所谓品质感,当然独特的应用体验是一个方面,同时,人是生活在现实环境中的,社交是另一方面。差异化的产品,让周围人注意到你的个性,这也很重要。

在移动领域,微软推出了Windows mobile,这是规模认识的延续,但是移动领域的市场规模更大,利益群体多元,更重要的是,既然人们几乎24小时持有手机,那么他们对差异性就更为敏感,于是iPhοne在推动苹果业绩的同时也推动了苹果股价。

重要的是,走出了第一步,之后就会不断有新的理解,iPad显然是苹果品质感诉求下的产物。人们会为特定的需求再添置一台计算设备,虽然所有功能,其他设备上都能完成。


其实微软是一家伟大的公司,过去20年,一次又一次,后来居上,以持续的热情,颠覆了一个又一个的挑战者,包括网景、AOL、雅虎……现在正调集资源,要同谷歌来往一番。

但是戏剧性的是,最初被追赶,被颠覆的苹果,在创办人的执着之下,反超上来。

本来应该有一个皆大欢喜的结语,但自然流露的结论是,我们对互联网对产业深刻的影响,其实仍然缺乏认识,变革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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