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种设计模式---面向对象八大设计原则

面向对象八大设计原则:

1、依赖倒置原则(DIP)

• 高层模块(稳定)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变化),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
• 抽象(稳定)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变化) ,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2、开放封闭原则(OCP)

• 对扩展开放,对更改封闭。
• 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

3、单一职责原则(SRP)

•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 变化的方向隐含着类的责任。

4、Liskov 替换原则(LSP)

•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它们的基类(IS-A)。
• 继承表达类型抽象。

5、接口隔离原则(ISP)

• 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它们不用的方法。
• 接口应该小而完备。

6、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 类继承通常为“白箱复用”,对象组合通常为“黑箱复用”。
• 继承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封装性,子类父类耦合度高。
• 而对象组合则只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接口,耦合度低。

7、封装变化点

• 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界层,让设计者可以在分界层的一侧进行修改,而不会对另一侧产生不良的影响,从而实现层次间的松耦合。

8、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 不将变量类型声明为某个特定的具体类,而是声明为某个接口。
• 客户程序无需获知对象的具体类型,只需要知道对象所具有的接口。
• 减少系统中各部分的依赖关系,从而实现“高内聚、松耦合”的类型设计方案。

分类:

从封装变化角度对模式分类:

  • 1 组件协作:
    • 模板方法模式—Template Method
    • 观察者模式–Observer/Event
    • 策略模式—Strategy
  • 2 对象性能:
    • 单例模式—Singleton
    • 享元模式—Flyweight
  • 3 数据结构:
    • 组合模式—Composite
    • 迭代器模式—Iterator
    • 责任链模式—Chain of Responsibility.
  • 4 单一职责:
    • 装饰模式—Decorator
    • 桥接模式—Bridge
  • 5 接口隔离:
    • 门面模式—Facade
    • 代理模式—Proxy
    • 中介者模式—Mediator
    • 适配器模式—Adapter
  • 6 行为变化:
    • 命令模式—Command
    • 访问者模式—Visitor
  • 7 对象创建:
    • 工厂方法模式—Factory Method
    • 抽象工厂方法模式—Abstract Factory
    • 原型模式—Prototype
    • 建造者模式—Builder
  • 8 状态变化:
    • 备忘录模式—Memento
    • 状态模式—State
  • 9 领域问题:
    • 解释器模式—Interpre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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