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终止情形 | 具体情况 | 经济补偿金 最早起算点 |
协商一致解除 | 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的。 | 入职时 |
单位单方解除 |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入职时 |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
裁 员 | | 入职时 |
合 同 终 止 | 《劳动合同法》第44、46条 1.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 2008年1月1日 |
员工单方解除 |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 入职时 (尚存争议) |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
3.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
4.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 ||
5.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2008年1月1日 | |
6.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 ||
以上内容转自 新浪博客-法律窝(王丽娟律师)
作者简介:
王丽娟,女,北京师范大学法学硕士。
王丽娟律师主要从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纠纷业务。
执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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