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金元科举:科举魔力 影响外族
4.1辽朝科举的特点
辽太宗时期得到燕云十六州,为了更好的管理汉人地区,采取一措施为”太宗兼治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治汉人“。这就需要科举制选拔汉人官员。
随着发展录取人数不断增加,说明科举制得到不断发展以及辽朝初期的科举制并未得到广大汉族人士的完全支持。
学者分歧:”四级之说(乡试、府试、省试、殿试)和三级之说(乡试、省试、殿试)”
特点一:辽的科举制沿用唐代,不同的是辽的科举制不定期,根据统治者需要。
特点二:辽朝科举的应试区域由南京推向全国范围。
特点三:参加科举的汉族士人以南京道扩大到五京道。
作用:有利于更好的管理汉族人聚居的地方;给汉族士人提供一条在朝廷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道路;汉族士人埋头苦读书,减少对辽朝的反抗。
4.2金朝科举的特点
南北选制度:南选(经义):原为北宋地区所控制的士人,北选(词赋):原为辽所辖地区的士人。后南北选。
词赋、经义、策论中试者称为进士;律科、经童、武举中试者称为举人。
1173年,女真进士科设立
四级制(乡试、府试、省试、殿试)、搜检严格。
作用:金朝能够延续一百多年与科举制息息相关;科举考试对金朝的教育、文化都产生重要作用;促进各民族的融合和中原文化的北移。
4.3元初科举的中断与恢复
蒙古贵族极力阻碍科举制:担心危及到自己的统治、没什么职位空缺。
“半为贩缯屠狗之流、贪污粮糟之辈”(买卖官员)
4.4元朝科举程式
科举取士的民族差异,考试科目、答题要求不同(蒙易汉南)
科举制对籍贯、年龄、身世、汉人南人父母去世三年内不得参加考试等限制。
程朱理学是科举考试的主要内容和评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