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纠纷
weixin_45016672
这个作者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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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债务有两个保证人,能挑其中一个保证人偿还吗?
法律咨询: 我与曾某因生意上来往很多年,我们的关系还算不错。2017年,她向某厂定了一批货物,约定货到付款。但是后来资金却出现了状况,于是她不得不向吴某借款,但是需要保证人,于是她便找到我和某服装厂作为她的保证人,在合同中,我们并没有写有保证方式,也未约定保证份额。2018年9月借款到期,而曾某却无力偿还,因此,吴某便要求我进行偿还,并且他只向我一人提出偿还要求。那么,吴某能否只要求我一个人还款...原创 2019-07-15 11:25:27 · 340 阅读 · 0 评论 -
在打借款纠纷的官司时,被告称已还清借款,需要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吗?
咨询 我向我堂姐李某借了6万元,并约定借期为1年。当时,李某要我出具一张欠条。在十个月之后,我做生意赚了一笔钱,所以就提前把钱还给了李某。因为我们之间是亲戚关系,就没有把我出具的那张欠条要回来。可是在两个月之后,李某却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我归还借款。如果我在庭审中向法官说明我已经归还了借款,那么我是否还需要提供证据证明? 解答 您是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的。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原创 2019-08-02 16:12:01 · 801 阅读 · 0 评论 -
附条件的借款合同,条件为成就时,借款合同生效吗?
关于附条件的合同,《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预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子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市委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由此可见,所谓附条件的合同,指的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合同生效或失效的根据。附条件的合同分成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和附...原创 2019-07-27 11:00:58 · 930 阅读 · 0 评论 -
借款的利息可以在本金中预先扣除吗?
解答:《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由此可知,在借款合同中,借款的利息是不能在本金中提前扣除的,如果出借人在借款本金中提前扣除借款利息,那么借款人也是按照预先扣除利息之后的借款数额归还,并计算利息。 ...原创 2019-08-23 16:27:32 · 184 阅读 · 0 评论 -
借款合同中,当事人可以随便规定利率吗?
关于借款合同中如何规定利息的问题,《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做了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借款合同虽然有当事人自主协商确定,当然也可以对借款的利息作出规定,但是为规范人们的借款行为,使民间借贷不至于为人们恶意利用,在合同中约定过高的利息,侵害借款人的利益,我国...原创 2019-08-12 15:01:22 · 146 阅读 · 0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