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类中定义的名称(如类数据成员名和类成员函数名)的作用域都为整个类,作用域为整个类的名称只在该类中是已知的,在类外是不可知的。因此,可以在不同类中使用相同的类成员名而不会引起冲突。
作用域为类的常量
class Bakery
{
private:
const int Months = 12;
double costs[Months];
...
};
通过上述描述创建一个由所有对象共享的常量的方式有误!因为类声明只是描述了对象的形式,并没有创建对象。因此,在创建对象前,将没有用于存储值的空间(实际上,C++11提供了成员初始化)。有两种方式可以实现这个目标。
第一种是在类中声明一个枚举。在类声明中声明的枚举的作用域为整个类,因此可以用枚举为整型常量提供作用域为整个类的符号名称。如
class Bakery
{
private:
enum { Months = 12 };
double costs[Months];
...
};
注意,用这种方式声明枚举并不会创建类数据成员。即所有对象中都不包含枚举。
第二种在类中定义常量的方式,使用关键字static。下面这将创建一个名为Months的常量,该常量与其他静态变量存储在一起,而不是存储在对象中。因此,只有一个Months常量,被所有Bakery对象共享。
class Bakery
{
private:
static const int Months = 12;
double costs[Month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