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行业公司大体可以分为四类:研发商、发行商、游戏平台或渠道、其他辅助相关公司。
一般一款游戏在研发出来(也可能在demo阶段)时,发行商获得发行授权(发行商需要付出版权金加流水分成),然后发行商将游戏在各家渠道发布,并通过广告和市场活动来推广该产品,最终收益按照一定的比例三方分成,在其中会有一些其他辅助公司从中牟利。
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来概括这其中的关系:
果农(游戏研发商)种出了苹果(游戏),经销商(游戏发行商)想要收苹果卖,就跟果农谈合作,先付一笔授权卖该苹果的授权金,最终再按实际卖的钱分成,经销商将苹果在全国各大超市(平台和渠道)进行售卖,根据收益的规模和渠道进行分成。其中,生产苹果包装盒,包装袋的公司也能从中分一杯羹。
可以看到,这里决定多方收益或者话语权的是,谁掌握了稀缺资源,谁就有定价权。在这个供需关系里面,供大于求的时候,渠道掌握绝对话语权,91分的比例见过不少。
当然如果你的苹果独一无二,那产品就掌握了绝对主动权。比如当年梦幻西游要求渠道37分,不同意的渠道直接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