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源软件等于免费软件吗?
在很多国人认知中,“开源=免费”,“开源软件=免费软件”,“开源软件从网上下载下来就可以在自己的商业产品中免费使用了”... 这些认知不仅大错特错,而且还会给自己的企业带来巨大的侵权风险、声誉风险和诉讼风险!
首先,开源不等于免费,开源软件不是免费软件,开源软件有自己的版权 -- 这是对软件作者劳动的尊重和保护,它跟专利不同,无需申请或注册,当开源软件项目完成时,开源软件的版权就自然形成了。千万不要认为,开源软件没有专利证书,没有软件著作权证书,就可以随意侵权,随意免费使用。
其次,开源软件在追求 “Free(自由)” 的同时,不能牺牲开源软件作者的利益,否则将会影响开发者为开源做贡献的激情。因此,现在世界上有 60 多种被开源促进组织(Open Source Initiative)认可的开源许可协证(License)来保证开源工作者的权益。
开源许可证虽然不一定具备法律效力,但是当涉及软件版权纠纷时,开源协议也是非常重要的证据之一。2024年开年以来,国内外开源软件相关司法判决关注热度上升,对于对法国电信运营商侵权案、网经公司维权案、织梦案3起开源相关司法判决,所有法院均认可开源许可证的法律效力,违反许可证会带来经济、声誉上的损失并且丧失维权基础。
二,开源许可证的种类和商业化使用的潜在风险
简单来说,开源许可证可以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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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的强传染型:该类型对商业化特别不友好,例如,AGPL系列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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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风险的传染型、弱传染型:该类型对商业化友好程度一般,例如,GPL系列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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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风险的宽松型:该类型对商业化友好程度好!例如,Apache-2.0, MIT等。
以Apache-2.0和AGPL-3.0许可证为例,区别如下表所示:
特性 | Apache-2.0 | AGPL-3.0 |
许可证类型 | 宽松型(Permissive) | 强copyleft(强传染型) |
源代码公开 | 不要求公开衍生作品源代码 | 要求公开通过网络提供服务时的源代码 |
修改与分发 | 允许,但需要保留版权等通知 | 允许,但需按照AGPL-3.0发布 |
专利许可 | 包含专利许可条款 | 包含专利许可条款,但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自动终止 |
责任限制 | 贡献者不对损害承担责任 (除非法律要求) | 提供者不对直接、间接等损害承担责任 |
使用场景 | 适用于希望代码被广泛重用和商业应用的项目 | 适用于希望确保代码自由、开放,并特别关注网络服务场景的项目 |
传染性 | 无传染性,可以选择不同许可证发布衍生作品 | 具有传染性,要求基于AGPL-3.0的衍生作品也保持开源 |
简单来说:Apache-2.0许可证更加宽松,对商业应用友好,不要求公开衍生作品的源代码,适用于希望代码被广泛重用和商业应用的项目。而AGPL-3.0许可证则更加严格,要求公开通过网络提供服务时的源代码,并具有传染性,要求基于AGPL-3.0的衍生作品也保持开源。
三,PP-YOLOE 与 YOLOv8 模型开源许可证比较
模型 | 许可证 | 商业使用风险 |
PP-YOLOE | Apache-2.0 | 宽松型、低风险、商业化友好,商用不收费 |
YOLOv5 | AGPL-3.0 | 强传染型、高风险、商业化不友好 |
Enterprise License | 商用收费 | |
YOLOv8 | AGPL-3.0 | 强传染型、高风险、商业化不友好 |
Enterprise License | 商用收费 |
四,总结
YOLOv5 和 YOLOv8 的软件许可证为AGPL-3.0,对商业化产品不友好;另外还附加了Enterprise License,要求使用者在商用时,必须给Ultralytics公司付费。而PP-YOLOE的软件许可证为Apache-2.0, 对商业化产品友好,也无需在商用时支付费用。所以,使用PP-YOLOE替换YOLOv5和YOLOv8,可以消除商业化使用中的侵权风险、声誉风险和诉讼风险。
https://github.com/PaddlePaddle/PaddleDet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