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辩证法概念学习--“道德物化”

材料:在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 2019 年学术年会第三分会场——“新兴科学技术发
展中的伦理问题学术研讨会”会议上,来自中国人民大学的王小伟副教授做了有关
“道德物化”主题的学术报告。所谓道德物化,指的是通过技术的设计把道德实现出
来。例如,减速带的设计可以使驾驶员自然的遵守慢速驾驶的价值,不管一个人的道
德品性如何,在减速带面前都会自然减速。
结合以上材料,围绕自然辩证法课程所讲授的人与技术的关系问题,谈一谈你
对“道德物化”的理解。

道德物化是一种通过技术设计来实现道德价值的方式。它强调在产品设计中融入道德规范,以引导人们做出符合道德规范的选择。这一理念认为,仅仅依靠道德教化是不足够的,还需要通过技术手段使道德价值得以实现。例如,减速带的设计促使驾驶员自觉遵守慢速驾驶的规范,无论其个人道德品质如何,在减速带前都会放慢车速。

从马克思主义的角度来看,道德物化作为一种技术手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人们的行为,使之符合社会伦理要求。技术设计可以内化一些基本的道德规范,从而引导人们的行为。然而,仅仅依靠技术手段无法解决复杂的道德问题。技术设计应该以人为本,从人的需求出发,而非简单地追求道德规范。

综上所述,道德物化作为一种技术手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人们的行为,使之符合社会伦理要求。然而,过度依赖技术手段容易导致道德的物化和僵化,使道德规范丧失了其内在的人性关怀。因此,我们需要在技术设计和道德教化之间寻找平衡,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以提高社会道德水平。

道德物化:技术伦理的新思路

    要理解“道德物化”的具体含义,先来看三个具体的例子。其一,现在大街上经常会见到“减速阀”这种交通辅助设施,其作用是降低机动车在通过行人较多的路段时的车速达到保护行人的目的。为此,法国人给它起了一个形象的名字,叫“躺着的警察”。其二,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国际机场的男洗手间里,设计师在小便池里雕刻有一只栩栩如生的小苍蝇,这降低了男性在小便时尿液的飞溅率,于是厕所的环境比以前好了许多。其三,在大型超市门口,一些人使用购物车后由于随意停放使得超市门口环境凌乱不堪。为了解决这个难题,设计师设计出需要投币方能使用的购物车,用完以后将购物车物归原位,放入的硬币会自动还给顾客,这种新型的手推车造就了井然有序的购物环境。这些例子都是“道德物化”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应用。

  把道德规范“写入”技术物之中

  “道德物化”是现代技术伦理发挥作用的一种新思路,即通过恰当的技术设计,将道德理念“嵌入”技术人工物的功能之中,使技术人工物在使用的过程中对人的决策和行为产生道德意义上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借用法国学者拉图尔的“行动者网络”理论的术语来解释,“道德物化”就是把道德规范“写入”技术物之中,形成一种引导人的行动的“脚本”,像电影脚本对演员的行为具有规定作用一样,技术人工物的“脚本”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导演”现实生活舞台上的人们的行为。荷兰技术哲学家维贝克认为,如果伦理学是关于人如何行动、如何生活的研究,那么设计应该被视为伦理学的一种物化形式,设计师是在 “以另外一种方式在做伦理学”。

  “道德物化”思想是荷兰学者阿特胡斯首先提出的,后经维贝克的发展和深化,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理论。维贝克为“道德物化”建立了一个坚实的理论基础,即“技术中介理论”。这种理论认为,技术在人与世界的关系中扮演着中介调节的作用,它既能影响世界呈现于人的方式,也能影响人呈现于世界的方式。在技术的居间调节之下,人的主观性和世界的客观性都得到了重新塑造。因此,可以利用技术的这种属性有意地“嵌入”一定的伦理因素,来影响人们的决策和行为。“道德物化”思想在当今的工业设计领域和社会领域已经得到了认可和回应,比如美国斯坦福大学教授福戈倡导的“劝导技术”设计、华盛顿大学教授弗里德曼开展的“价值敏感性设计”研究,都与“道德物化”思想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

  挑战当代人本主义伦理学

  从伦理学发展史的角度来看,“道德物化”思想进一步拓展了伦理学研究对象的范围。近代以来的西方伦理学是一个重“人”而轻“物”的伦理学体系。然而,这种人本主义的伦理学在当代社会中面临着挑战。第一,它忽视了“自然物”在伦理意义上的存在。由于缺乏对“自然物”的伦理观照,导致人类对自然的肆意掠夺,造成当今的环境污染与生态危机。第二,它忽视了“人工物”的存在。这种伦理学只重视对人进行道德教育,来发挥道德的规范功能,而忽视了技术人工物在规范人类行为上的能动作用,即通过设计出具有伦理导向功能的技术人工物,同样也可以起到规范人类行为的效果。

  “物”的发现同时也给伦理学带来了难题和挑战:如何在伦理学中给予“物”一个恰当的伦理角色和地位?人和“物”的相处应该遵守什么样的规范?环境伦理学已就“自然物”的伦理地位问题进行了许多研究,提供了各种各样的答案。而“人工物”的伦理地位问题,至今还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难题。

  目前学术界关于该问题的研究主要聚焦于“人工物是否具有道德能动性”的问题,大致有三种基本立场:一是反对人工物具有道德能动性,其主要代表是坚持“技术工具论”的学者,他们认为技术仅仅是工具而已,本身不具有伦理属性,其好坏取决于使用的方式;二是肯定人工物具有道德能动性,其主要代表是机器伦理的研究者,他们认为,具有智能的技术人工物——机器人——具有类似于人的自主性和意向性,因此可以作为独立的道德能动者;三是中间立场,即认为人工物不具有类似于人的道德能动性,但人工物不是价值中立的,它能够影响人的道德选择和行动。

  从规范人类行为的角度来看,“道德物化”为规范人类行为提供了一种新的机制和方法。在规范人类行为上,人们常常会提到“道德自律”、“道德他律”和“法律制裁”等手段,而无论是“道德自律”、“道德他律”还是“法律制裁”,都存在着其自身的局限性。比如,在道德素养较差而又无所顾忌的人面前,道德自律和他律所起的作用很小;在人一些非理性行为面前,法律的事后制裁机制也不能事前禁止违法事件的发生。因此还需要寻找一种新的更为有效的手段来弥补传统规范手段的不足。“道德物化”正是这样一种补充机制,它直接通过技术物本身的物理功能来引导和调节人类的行为,不需要行动者具有很高的伦理修养或法律意识。在正常的人工物使用过程中,行动者就会下意识地沿着技术的导向而做出相应的行为,比如司机遇到“减速阀”时,为了避免车的颠簸会下意识地放慢车速。

  伦理问题技术化的困境

  从本质上来讲,通过技术来规范人类的行为,实际上是把伦理问题变成一个技术问题,这在某种意义上等于让技术人员来充当社会管理者的角色。试想,如果技术人员具有了调控人的行为的权力,他们就有可能利用这种权力为自身或某些利益集团谋求不合法的利益,使技术的中介作用向某些群体倾斜,从而造成社会的不公。比如,美国技术哲学家温纳曾以纽约天桥的设计为例,如果民众的意愿被工程师的理性法则所取代,民众参与决策的权利岂不是被剥夺了?工程师的权力如何被监督和约束?如何保证公众利益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在技术设计的过程中得以表达?这些都是“道德物化”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

  “道德物化”因其自身的局限性,所以对技术伦理问题的解决不彻底,治标不治本。根本的措施还是通过“道德内化”使行动主体养成一种自觉的道德意识。只有把道德观念植入人的内心世界,调动起人的“内因”,人的行为才能符合道德规范。如果仅仅利用外在力量来对行为进行调节和控制,道德的作用可能和法律法规的作用类似;而如果通过“道德物化”对行动的规约最终能实现道德素养的提高,则会是另外一个结果:“有耻且格”。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哲学系、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王小伟: 道德物化哲学的当代科技伦理启示

道德物化理论一方面旨在澄清究竟道德经验如何受到技术的调节,另一方面试图阐明技术如何积极地将特定的价值嵌入技术人工物中,继而主动地影响人的道德决策,引导人的道德行为。这样一来,人们就在用物过程中被“说服”,不自觉地按照道德期许去行为,捍卫重要的价值。

澄清道德物化

首先,道德物化不是道德异化。“物化”一词即非贬义也非褒义,是中性的描述性词汇。道德物化的英文是“Moralizing Technology”(荷兰文为De moralisering van de Technologie),应译为“将技术道德化”。“将技术道德化”意味着人应有敬畏心地使用技术,这和以知觉现象学为基础的道德物化有巨大差别。

其次,道德物化并不是一个道德哲学企图。这一理论并没有专门考察道德性的来源,根本道德原则如何可能等问题。它追问的是道德经验如何受到技术的调节,以及技术时代人要如何更好地实践道德。

道德物化思路带有跨学科特征,这一思路鼓励工程师、科学家、公众、哲学和伦理学家进行广泛深入协作,一道来决定将何种价值设计进入技术中去。

最后,道德物化也不是简单的技术治理思路,这一点最易引起误解。用技术来实现道德目的这一企图,在工程实践中并未造成过多困扰。人们认为这是人作为道德主体,透过对物的使用,实现其特定道德目的的常见活动。实际上,道德物化的真正关键是其哲学理路——凭借什么理论我们才可能将道德通过物来实现?道德物化的核心指向一种人—技关系本体论立场,说明了道德能动性不是由人作为唯一主体完成的,而是人和物互构的,这才是其理论的突出贡献。

道德物化的科技伦理启示

(一)科技伦理作为一种人技共构伦理

道德物化理论说明了技术自身有意向性,它可以通过自己的物理和工程结构来调节人的知觉经验,影响人的决策。因此,在道德物化的语境下,科技伦理从一种工具伦理转化为人技共构伦理,旨在充分考察在特定的科技人工物的设计和布置中,人和技术的交互是如何构建特定行为,以及这种行为将会造成什么样的规范性后果。具体而言,这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充分反思技术工程内在可能的价值逻辑,理解一旦将这些技术布置下去,技术或超出设计者的预期,按照其内在价值逻辑行事,继而规训使用者的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后果;更为重要的是,在对技术内在价值逻辑保持自觉的同时,科技工作者应该努力将特定的公共价值嵌入技术,通过技术的使用和流行来帮助实践重要的公共善。这一转变才能帮助克服人—技工具论视野下的科技伦理盲点,为科技伦理治理提供更加深刻的视角。

(二)作为一种先行伦理的科技伦理

科技伦理不能仅仅用来反思科技活动的,还需要能预防性地指导科技实践,因此应遵循伦理先行原则。现代技术常带有颠覆性、规模性、扩散性等特征,例如信息技术的大发展导致全社会处于算法支配下,传统社会生活的诸方面都面临巨大挑战。从来没有哪个传统手工技术能够在如此短时间内将生活世界全面数据化。但与之相伴,算法歧视、隐私泄露、监控社会等风险迭出。每一套算法的发明都宣称是为了促进公共福利,但是技术总是违背善良的期许。可见,仅仅依靠算法工程师的伦理自觉、遵守特定审查程序以及对可能后果进行预先评估是很难实现有效治理的。道德物化理论要求我们打开技术黑箱,了解工程蓝图。从技术的设计阶段就保持充分的价值自觉。这意味伦理不是在时间上,更是在逻辑上先于技术工程,伦理应参与进技术的设计,成为技术的构成性部分。

在经验和操作层面,道德物化伦理要求技术设计人员对技术的使用有充分的经验知识,以便预见可能的价值冲突,道德物化科技伦理将考察所有利益相关人员操持的价值在技术设计和使用中是否可能冲突,最终将广泛接受的价值在产品中工程化。例如荷兰某企业曾研发过智能表技术,该电表可以将用户用电量回输给计算机,继而通过统筹来推荐较为实惠的用电时间,优化电价。这一设备本出于善良意愿,但一经推出即遭抵制。用户担心自己的用电隐私被暴露,被用于其它用途。如果在电表设计阶段对技术内在的价值逻辑有所自觉,能够将隐私价值内嵌进入技术,将会生产出更易被市场接受的产品。据此,伦理成了好产品的必要构成部分,逻辑上先于技术,不再是后发的技术审查表。
(三)自治作为科技伦理核心价值

道德物化视野下的科技伦理也将会尤其重视“自治”这一价值。既然技术物中可能内嵌价值,技术应用可能带来价值灌输,产生移风易俗的效果,就要防止它对个体自治的可能侵害。技术物中所内嵌的价值不应该侵害基本自由。这些基本自由所保障的价值通常是基本人权,很少引起争议。技术逻辑如果使得这些价值更容易受到侵害则应当被立即禁止。而就一些非根本性的自由而言,情况要复杂得多。例如某甲明知暴食伤身,但仍旧贪吃,认为道德物化无权干涉自我放纵的自由。某乙没有充分道德自觉,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常做“无知之恶”。这些情况下,道德物化或可以采取温和的家长制办法来规训人的行为,采取所谓的柔性劝导技术(Nudge),但不能够通过威胁强制的方式来执行。实际上,在工程实践方面常有这样的案例。苹果手机的表情符号早先只有白人男女作为家庭符号,现在则有多肤色代表。通过使用手机表情符,用户可能产生更强的平权意识。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道德物化伦理允许工程师透过技术来提升用户的道德品格,使其在使用技术的过程中不自觉践行义务,成为社群合格一员。

(四)开放协商的科技伦理治理

考虑到技术使用可能影响自治,道德物化科技伦理思路势必需要坚持开放协商的基本态度。这不仅意味着在科技伦理理论和实践要融入多元视角,更要求科技活动从设计阶段就融入不同利益相关者的价值诉求。道德物化揭示了科技活动从蓝图阶段就可能嵌入价值,正因如此,技术管理者和一般用户不应该仅仅被动使用或拒绝技术,而应广泛参与到技术的构想和设计之中。道德物化作为一种科技伦理思想,势必要求设计一种让不同社会主体介入讨论和互动的伦理程序,此程序中的参与主体能够就创新过程及其产品的伦理接受性进行充分讨论。比如制造无人驾驶汽车,道德物化伦理会要求消费者、工程师、伦理学家、交通部门、环保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等负责人一起讨论设计方案,借此将大家关心的价值嵌入到技术系统中,使得汽车的硬件配置、软件算法、人际交互界面能够更好地保障驾驶员隐私,并说服其安全驾驶。

值得再次强调的是,道德物化与一般的技术评估思路大为不同。在传统的技术评估框架中,用户仅被当作意见反馈者来看待。工程师根据用户反馈来调整技术配置,借此改善技术产品。可见,在技术设计和制造方面,仍然是工程师被当作唯一主体,他/她仅仅从功能角度反思技术,未能就技术自身的价值维度有所思考。道德物化科技伦理思想将技术的蓝图构想交给不同的利益相关者。用户等不再被当作简单的信息反馈者,而被看成积极的设计参与者,工程师不再被当成唯一的技术实践主体。在此,人们不再仅就技术的功能进行讨论,同时关注实现特定功能的工程设计与社会情境之间的规范性互动,细致考察可能内嵌在技术中的价值,并主动将有益价值设计进技术品中去,科技伦理的开放合作原则在此走向科技共创。

结 论

综上,道德物化理论绝不仅是利用技术来实践道德这样简单。作为一种技术哲学理论,它包含描述和规范性两部分。描述性部分旨在用后现象学办法对道德行为如何受到技术调节进行澄清,揭示出道德行为是由人和物互构的。其规范性部分指出人应当主动将特定价值设计进技术,透过技术的发明、布置和流行来践行道德。道德物化并不是道德异化,不否认人的超越性地位,它也不是一种道德哲学或技术管理实践思路,既没有讨论道德规范性来源问题,也没有仅考虑技术的后果评估。作为一种可能的科技伦理思想,道德物化提示我们技术并不是价值中立的,人和技术的根本关系是互相建构的,要透过关系本体论来刻画。技术可能内嵌价值,其使用可能塑造用户习惯,造成价值变迁。只有认识到技术的价值负载特征,才能实现伦理“先行”,伦理实践才能不限于事后追责,真正做到敏捷治理。另外,道德物化科技伦理势必将“自治”作为核心价值进行考察,侧重研究技术对人的劝导和强制在什么情况下是伦理上可接受的。最后,道德物化科技伦理思想将主张一种广泛的开放治理原则,要求不同的利益相关者积极参与到科技工程活动的蓝图设计中来,这使得科技伦理慎思主体不再局限于科技工作者和伦理从业者,科技伦理走向更具包容性和开放性的全社会共治模式。

  • 17
    点赞
  • 10
    收藏
    觉得还不错? 一键收藏
  • 0
    评论

“相关推荐”对你有帮助么?

  • 非常没帮助
  • 没帮助
  • 一般
  • 有帮助
  • 非常有帮助
提交
评论
添加红包

请填写红包祝福语或标题

红包个数最小为10个

红包金额最低5元

当前余额3.43前往充值 >
需支付:10.00
成就一亿技术人!
领取后你会自动成为博主和红包主的粉丝 规则
hope_wisdom
发出的红包
实付
使用余额支付
点击重新获取
扫码支付
钱包余额 0

抵扣说明:

1.余额是钱包充值的虚拟货币,按照1:1的比例进行支付金额的抵扣。
2.余额无法直接购买下载,可以购买VIP、付费专栏及课程。

余额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