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的团子杂记:SAP收入确认工具RAR(Revenue Recognition&Reporting)在新收入准则下的应用文章中有介绍到RAR是SAP针对新收入准则的五步法模型发布的新产品。
对SAP CO模块下的结果分析功能了解的朋友们也知道,SAP也能通过销售订单/内部订单/WBS元素中的指定的结算分析码(RA Key)其中的结果分析方式实现收入确认及对应的成本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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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需要对RAR和RA都要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对RAR如何拆分收入,RA如何确认收入及成本都不会进行展开讲解。
本文将对RAR和RA的集成方式及相关逻辑进行介绍:
RAR和RA的集成通过SM30中维护表V_TKKA_RR_ME进入配置界面,在配置中需要填写控制范围、公司代码、结果分析版本、结果分析码,当然最重要的是集成方式:
可以看到RAR和RA可以有三种集成方案选择:
(1)无集成(No Integration)
无集成则代表RAR和RA的数据在系统中不进行关联,互不干扰。
(2)基于PoC的集成(PoC-Based Integration)
(3)基于收入的集成(Revenue-Based Integration)
如果是后两种需要RAR与RA集成的模式,则RAR中的履约义务(POB)主数据会额外新增两个特性,一个是成本对象编码(Cost Object Number)以及集成类别(上文中提到的基于PoC的集成或基于收入的集成)。
基于PoC的集成模式处理逻辑:
在基于PoC的集成模式下,结果分析会在RAR抛账的时候更新,在此过程中RAR可借助RA提供的百分比再进行收入的处理,由于常规模式下本应该是通过RA处理收入,所以需要在后台结果分析码行项目类别(Line ID)的配置中将收入成本要素对应的Line ID设置为“R”,这样保证后续不会由RA对收入再进行处理。
基于收入的集成模式处理逻辑:
如果是选择的基于收入的集成模式,则代表中前端的收入由RAR进行处理,而RA在这种场景下只是借助于RAR前端处理后的收入再做后续WIP或主营业务成本的计算。(比如RA中的Revenue-based PoC方式或者确认收入时结转所有累计发生的项目成本等)。在此模式中结果分析Line ID收入对应的成本要素可按照正常设置为“E”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Cost Object号码一致的POB在RAR中会自动生成一个POB并形成复合组(Compound Group)(比如同一个销售订单中不同的行项目都关联的是同一个开票WBS元素),最终这些所有在复合组这个级别实现履约义务的满足,基于产生的复合组还可以将另外不带成本对象的POB给包含进来实现SSP的维护以及后续收入的分摊。如果RAR和RA之间的集成方式是PoC,则事件类型应当设置为手工满足,履约类别为完工百分比。
总结:RAR和RA虽然都有独立进行收入确认的能力,但实际上它们不是互斥的,在后台设定中可以指定RAR和RA的集成方式,通过RAR和RA的各自的优势无疑大大拓展了企业在销售型业务的收入确认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