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国际工程承包管理
9.1 国际工程承包市场开拓
9.1.1 国际工程承包相关政策
1.促进对外承包工程高质量发展基本原则
- 坚持企业主体
- 坚持质量优先
- 坚持互利共赢
- 坚持规范有序
2.对外承包市场开拓和健康发展政策要求
- 加快建筑业企业走出去
- 加快中外标准衔接
- 提高对外承载能力
-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 加快形成对外承包工程发展新优势
- 积极鼓励设计咨询走出去
- 积极促进投建营综合发展
- 积极依托国内优势产业支撑
- 积极培育创新发展动能
- 积极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创建高质量、可持续、技术先进、绿色环保等为核心的中国品牌
- 积极提高国际合作水平
- 共建一带一路推动国际工程承包转型升级
- 共享、共建、共商,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目标,以人为本、造福于民
3.对外承包工程及劳务合作管理相关法规
4.企业境外投资管理
- 敏感类项目****核准机关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非敏感类项目备案
- 投资主体是中央管理企业的,备案机关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且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上的,备案机关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3亿美元以下,备案机关是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
5.企业合规管理
- 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
- 合规管理框架 倡导合规经济价值观为导向
- 合规管理原则 1.独立性 2.适用性原则 3.全面性
- 合规要求
- 合规治理结构
- 合规管理制度 1.合规行为准则:最重要、最基本的合规制度,其他合规制度的基础和依据 不限于 企业核心价值观、合规目标、合规的内涵、行为准则的适用范围和地位、企业及员工适用的合规行事标准、违规的应对方式和后果 2.合规管理办法
- 合规审计
-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
9.1.2 国际工程承包市场进入
1.企业设立条件及注册要求
- 新加坡需要注册分公司、个人所有或合伙制企业,才能从事工程投标
2.承包工程许可制度
- 新加坡 建设局
- 中国香港 特区政府发展局 abc三级
- 马来西亚 建筑业发展局 外国独资不能获得a级执照
- 印尼 公共工程部
- 沙特阿拉伯 城乡事务部 5个等级1级最高
- 以色列 工业合作局
3.工程招标投标
- 政府出资项目招标
- 私人筹资项目招标
- 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和援助资金项目招标
4.外籍劳务要求
5.限制领域
- 以色列500万元特别提款权及以上的公共工程项目,仅对政府采购协议成员开放。国家安全等项目禁止外国企业进入,限制程度相对较高
- 新加坡对涉及安全的政府工程,政府可采用有限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限制参与工程的承包商。总体范围较小
6.税收政策
- 属地主义原则 来源于本国
- 属人主义原则 纳税人境内境外的收入
- 属地兼属人原则 相结合原则
- 有流转税、收益税、财产税、杂项税
- 流转税: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进口关税、许可证税、印花税
- 收益税: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 财产税:固定资产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 杂项税:各种名目征收的税费、以摊派名义征收的费用
- 企业所得税。中国巴西25% 德国45% 加拿大38% 坦桑尼亚35% 黎巴嫩10% 沙特、埃塞俄比亚、美国超额累进税收
7.技术标准
- 采用中国标准 援助
- 有条件得采用中国标准 优惠贷款
- 采用属地标准或国际标准
9.2 国际工程承包风险及应对策略
9.2.1 国际工程承包风险
1.政治风险
- 所在国政局稳定性、政党轮替、政府干预和限制、国际关系、外交政策、地区保护主义与歧视性政策、制裁和禁运。
2.经济风险
- 当地经济体制、经济结构、国民收入、发展水平、宏观政策等经济环境影响。
3.市场风险
4.自然风险
5.社会风险
- 民族特征、文化传统、社会结构、价值观、风俗习惯、宗教信仰
6.合同风险
7.资金风险
- 遭遇资金紧张、支付困难、使用资金不平衡、资金断裂所引起的风险
8.技术风险
- 业主对技术的要求日益提高
- 技术标准规范、技术选择、施工方案、技术人员水平、新技术应用
9.法律风险
- 国家的市场准入、商业存在、行政许可、工程法律、环保法律、税收法律、劳工法律、进出口管制、外汇管制
10.合规风险
- 没有遵循法律法规和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产损失、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风险。
9.2.2 国际工程承包风险应对策略
- 加强市场调研、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机制
- 综合运用多种策略,化解融资汇率风险
- 汇率风险 本币、外币、时间
- 精准有序开展市场,避免低价恶性竞争
- 建立风险处置机制,做好突发事件防范
- 强化安全意识,保障外派人员人身安全
- 开展属地化经营,与当地建立互信关系
- 遵守当地法律制度,严格合规经营管理
- 践行ESG发展理念,落实ESG风险管控
- 环境:
- 社会:
- 治理:
- 发挥保险保障功能,规范投保转移风险
9.3 国际工程投标与合同管理
9.3.1 国际工程投标策略
- 支付条款是反映招标人信用和项目风险的晴雨表
- 工程量的确认和复核是做好投标报价的基础和前提,招标文件是投标人报价的基础
- 不同国家的建设项目情况大不相同,切忌不加考察而简单类比
- 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和支付风险,对于按比例直接摊入各项单价的管理费等费用可采用不同比例摊入,多摊一些到早期施工项目的单价中
- 项目后期实施的工程内容装饰装修、试运行,可以偏低报价。
- 项目前期实施的工程内容土方开挖,可以偏高报价
- SWOT 优势、劣势、机会、威胁
1.谨慎做好项目选择及投标决策
2.全面研究分析和把握招标文件
3.做实投标前的调查与现场考察
- 社会经济环境调查
- 业主方和竞争者调查
- 施工现场及周边地区的环境考察
4.因地制宜制定科学的施工方案
5.做好工程量和报价的准确估算
6.确定恰当的报价水平和策略
9.3.2 FIDIC施工合同和设计-采购-施工EPC合同管理
1.FIDIC 施工合同管理
- 施工合同条件是FIDIC系列合同条件最具代表性的文本,新红皮书
- 中标后35天内签订合同协议书,28天提交履约担保
- 合同各方责任和义务
- 施工进度管理
- 开工日期前至少14天向承包商发出开工日期的通知,开工日期应中标函42天内
- 开工日期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交一份初步进度计划,收到通知后14天内向工程师提交一份实际进度的修订进度计划
- 工程量估价和支付
- 承包商按照规定编制月度进度报告,每次报告月最后一天后7日内提到工程师
-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去现场进行核对时,应提前7日通知承包商
- 安全、环境、质量、检验和试验
- 变更管理
- 不可预见和例外事件
- 工程接收
- 履约证书签发56天内,承包商应向工程师提交一份最终报表草案和证明文件,确认无误,提交最终付款
- 承包商14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申请签发接收证书的通知。
- 工程师受到申请通知28天内审核,超过28天没有回复,满足接收条件,视为接收证书签发
- 承包商未能在规定时间付款,有权就未受到的付款按月计算复利,除非另有规定,应按3%的年利率向业主收取延误期的融资费用
- 承包商承担文件的照管责任,直到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 缺陷责任管理
- 履约证书应在工程师在最后一个缺陷通知期限期满后28天内签发
- 承包商投保
- 开工日期至工程接收证书签发日期共同名义投保
- 业主和承包商索赔
- 索赔28天,提交文件84天
- 争端和仲裁
- DAAB裁决,各自支付一半酬金,84天内作出决定
- 不满意28天内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发出通知后28天起动仲裁
- 国际仲裁
2.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合同管理
-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 银皮书
- 适用于提供设备、工厂或类似设施或基础设施工程BOT等类型项目。
- 银皮书,承包商应向业主提交最终的运行和维护手册的时间是在业主签发接收证书之前
- 对符合要求的分包工作,应不少于28天前通知业主
- 拟雇佣的分包商,并附包括其相关经验的详细资料
- 分包商承担工作的拟定开工日期
- 分包商成都那现场工作的拟定开工日期
- 业主应对"业主要求"及业主提供信息的部分正确性负责
- 在合同中规定的由业主负责或不可改变的部门、数据和资料
- 对工程或工程任何部门的预期目标的说明
- 完成工程的试验和性能的标准
- 承包商不能核实的部门、数据和资料,除非合同另有规定
- 任何已知晓或未来可能发生的事件或者情况,每一方应告知另一方
- 对承包商人员的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 对竣工后工程的性能产生不利影响
- 增加了合同价格
- 对工程或分项工程的实施造成延误
9.3.3 NEC施工合同和AIA合同
- 价格已经确定的合同确定的合同的工程施工合同ECC的计价模式是标价合同
- 目标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工程范围尚未确定、合同双方先约定合同的目标成本,实际费用节支或超支时,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分摊
- 管理合同:管理承包商与业主签订管理承包合同,但不直接承担施工任务,以管理费用和估算的分包合同总价报价,承担承包商与若干施工分包商订立分包合同,分包合同费用业主支付。
- ECC具有 形式多样、结构组成灵活、条款用词简洁、易于通读理解、操作性强
- ECC建立以补偿事件、早期警告、合作伙伴为特征的合作机制
- ECC内容主要有核心条款、主要选项条款、次要选项条款
1.NEC施工合同
- 工程施工合同ECC 是NEC重要基础
-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 专业服务合同
- 裁决人合同
- ECC合同内容
- 核心条款
- 主要选项条款
- 争议解决与避免程序 1.高级代表-裁决员-诉讼/仲裁 2.高级代表可跳过-裁决员-诉讼/仲裁 3.争端避免委员会DBA-诉讼/仲裁
- 次要选项条款
- 成本组成表
- 合同数据
- ECC合同中的合同管理理念
- 合作伙伴
- 早期警告
- 补偿事件
2.AIA系列合同
- 业主与施工承包商、CM承包商、供应商标准合同文件 A系列
- 业主与建筑师之间的标准合同文件是B系列
- 建筑师与专业咨询人员之间的标准合同文件是C系列
- 建筑师行业内使用的文件是D系列
- 建筑师企业与项目管理中使用的文件 G系列
- AIA发布的C195系列合同 适用于SPE型IPD模式的合同范本、属于关系型合同
- ECC核心条款是测试和缺陷
- 概念阶段、标准设计阶段、详细设计阶段、执行文件阶段、机构审查阶段、、采购分包阶段、施工阶段、竣工收尾阶段
- 若变更由业主提供的工程信息,则该补偿事件的影响按对承包商最有力的解释进行计价,若变更由承包商提供的工程信息,则对业主最有利的解释计价。
- AIA系列合同中的核心文件是A201施工合同通用条件
- IPD合同条件包括IPD多方合同标准协议和附件,附件不包括专用条款
- IPD模式时,工程参建各方需要在标准设计阶段共同确定项目目标成本
- AIA系列合同条件主要用于私营的房屋建筑工程,传统模式、设计-建造模式-CM模式和集成化管理模式等不同类型的工程管理模式
- IPD合同模式 集成项目交付模式。将人力资源、工程系统、业务架构和实践经验集成一个流程的项目交付模式。
- BIM建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