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性的本质是主动而非被动的,人类不仅能针对特定环境选择回应方式,更能主动创造有利的环境。采取主动不等于胆大妄为、惹是生非或滋事挑衅,而是要让人们充分认识到自己有责任创造条件。
2、凭借自我意识,我们可以客观地检讨我们是如何“看待”自己的——也就是我们的“自我思维”(Self-paradigm)。所有正确有益的观念都必须以这种“自我思维”为基础,它影响我们的行为态度以及如何看待别人,可以说是一张属于个人的人性地图。
3、我们如果不能客观地考虑看待自己的方式,也就不能理解他人感知他们自己和世界的方式。因此我们无意间就会把个人意愿强加在别人身上,内心却还觉得已经很客观了。
一、社会之镜
1、如果我们仅仅通过“社会之镜”(SocialMirror),即时下盛行的社会观点以及周围人群的意见、看法和思维定式来进行自我认知,那无异于从哈哈镜里看自己。
2、用力解释人性的三种“决定论”:基因决定论(Generic Determinism)认为人的本性是祖先遗传下来的。心理决定论(Psychic Determinism):强调一个人的本性是由父母的言行决定的。环境决定论(Environmental Determinism):主张环境决定人的本性。
二、刺激和回应之间选择的自由
1、在最恶劣的环境中,弗兰克尔(VictorFrankl,1905-1997,出生于奥地利的美国神经与精神病学教授,身为犹太人,曾在“二战”期间被关进纳粹德国的死亡集中营。)运用人类独有的自我意识,发掘了人性最根本的原则,即在刺激与回应之间,人有选择的自由。
2、选择的自由包括人类特有的四种天赋。除自我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