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处不同
1、月平均工作日(20.83天)
(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12月=250÷12=20.83
2、月平均计薪日(21.75天)
(365天-104天休息日)÷12月=261÷12=21.75
备注:根据《劳动法》,11天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二、应用不同
1、月平均工作日:主要用于计算是否超出了法定工作时间,超出的部分算加班时间。每月平均工作20.83天,每天工作8小时。按此推算,每个月平均应工作约167小时。超过167小时的,按加班时间计算报酬。
月平均工作日的存在意义:一是为了给”不定时工作制“提供计薪依据;二是针对外包供应商,进行工时结算。对用发包商来说,我只按外包方提供服务的工时支付费用,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不在支付范围之内。
2、月平均计薪日:主要用于计算工资的发放,缺勤、事假的工资扣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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